一、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区行政服务中心为区管委会、政府的派出机构,负责区办事服务大厅、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日常管理和建设,代表区管委会为高新区江北区块企业服务及对相关行政事务工作实施综合协调、统一管理。
1、负责组织和推进行政审批事项的统一办理或联合办理、集中办理,改革审批环节和流程;推动全区统一的行政服务信息化综合平台建设,不断推进网上审批。
2、负责制定并监督实施办事服务大厅各项管理制度;负责对各窗口的人员实施统一管理考核,协调衔接进驻办事服务大厅的各部门之间、窗口与派驻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负责受理窗口办事中出现的相关投诉,并协助各职能部门做好调查处理工作。
3、负责协调江北区块创业孵化体系、投融资体系、中介服务体系建立和完善等方面的工作。
4、负责协调区科技创业服务中心、人才开发中心和三大基地、特色产业园、担保公司等单位服务于江北区块企业的有关工作。
5、负责与江北区块企业的联系,加强指导和服务,协调解决企业引进、设立、发展过程中的有关问题。
6、负责高新区江北区块国有资产、办公用房等设施的日常管理和整合利用。
7、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高新区江北区块产业发展规划和服务企业的有关政策、意见,并组织实施。
8、负责与江北区块所在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协调。
9、承办区管委会、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单位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
二、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单位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单位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单位2017年度收、支总计3,159.77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支总计增加152.47万元,增长5.0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养老金、职业年金、工资调标。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3,148.28万元,占总收入99.64%,包括财政拨款收入3,147.3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147.3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占99.6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3,148.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10.19万元,占 19.38%;项目支出2,538.39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97.7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6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8.63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145.8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8.73万元。
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505.78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04.41万元,项目支出2,538.39万元。
按支出资金性质分类,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147.3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其他各类支出1.2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单位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147.38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增加155.11万元,增长5.1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养老金、职业年金、工资调标。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单位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47.3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6%。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52.47万元,增长5.1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养老金、职业年金、工资调标。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单位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132.31万元,支出决算为3,147.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4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养老金、职业年金、工资调标,预算追加。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484.14万元,2017年支出决算为505.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3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社保、工资调标,预算追加。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1352.70万元,2017年支出决算为1403.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7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预算追加最多跑一次专项经费246.76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2.35万元,2017年支出决算为3.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8.3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补追加退休人员G20一次性福利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25.34万元,2017年支出决算为24.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4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节约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10.14万元,2017年支出决算为9.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2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节约经费。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5.61万元,2017年支出决算为6.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5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医保金基数调高,预算追加。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10.10万元,2017年支出决算为11.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6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医保金基数调高,预算追加。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33.39万元,2017年支出决算为33.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5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积金基数调高,预算追加。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8.54万元,2017年支出决算为14.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3.4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购房补贴基数调高,预算追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单位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10.1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05.7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保等;
公用经费104.4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会议费、差旅费、培训费、劳务费等。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年初预算为0万元,2017年支出决算为0万元。
(八)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0.08万元,完成预算的0.7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8万元,完成预算的0.78%。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节约经费、减少不必要的开支。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0.53万元,下降87.18%,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外事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17年度因公出国(境)费用决算0万元,与上年一致。
其中,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单位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与上年一致;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与上年一致。
(2)公务接待费:2017年度公务接待费决算0万元,,与上年一致。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与上年一致,累计0人次,与上年一致。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本单位已车改,2017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一致; 2017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与上年一致。
(九)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本单位无项目实行预算绩效目标管理。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4.41万元,比上年度增加24.71万元,增长31.00%,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标准提高。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本级及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48.9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3.1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95.80万元。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41.28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0.49%。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 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单位专户资金: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单位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是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