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杭州高新区(滨江)2018年度第一批文化创意产业专项资金的通知
来源: 区科技局 发布时间: 2019-01-09 12:48 点击率: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扶持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杭高新〔2017〕67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杭州高新区(滨江)2018年度第一批文化创意产业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内容

1、前两年企业补助类申报

申报对象:2016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期间新设立或区外迁入的,并经区文创办备案的文化创意企业(以下称“备案企业”)。此外的已备案企业申报工作另行通知。

申报内容:房租补贴、研发补助、贷款贴息、参展补助、播出补助、销售补助等补助类项目(详见附件1)。

2、网络作家补助类申报

申报对象:由签约落户“中国网络作家村”的作家所创办,且注册在滨江区的文创企业。

申报内容:版权授权补助等项目(详见附件1)。版权授权补助,仅限申报2018年度以内发生,且之前未申报过补助的版权交易项目。

3、2018年度奖励类申报

申报对象:符合相关奖励申报要求的备案企业。

申报内容:文创精品佳作奖励、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奖励等奖励类项目(详见附件1)。

4、会展业资助奖励申报

由白马湖生态创意城管委会根据企业(或机构)2018年度在白马湖国际会展中心举办展览展会情况,另行通知相关单位。

二、申报所需资料

1、《杭州高新区(滨江)文化创意产业扶持资金申请表》(详见附件2)。

2、《杭州高新区(滨江)文化创意企业发展情况表》(详见附件3)。

3、《企业申报承诺书》(详见附件4)。

4、有效的“五证合一”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5、2018年度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加盖公章)。

6、各申报内容需提供的其他材料(详见附件5)。

三、申报注意事项

1、采用书面方式申报,原件现场核验后返还,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所有材料一式贰份,按照申报所需资料清单顺序成套装订。

2、申报截止日期为2019年1月28日(星期一),逾期不再受理,视作企业自动放弃申报。

3、入驻白马湖生态创意城企业申报材料送创意城管委会受理,其他区级企业申报材料送区文创办受理。

4、材料受理后,区文创办、创意城管委会将会同区财政局等部门,根据需要进行实地查看企业场地、人员及经营情况。

材料受理部门地址及联系方式:区级备案企业送江南大道100号滨江区政府主楼2楼1214室,张天行(87859498)、王志红(87859499);入驻白马湖生态创意城企业送长江路158号创意城管委会3楼303室,袁彩燕(87774520)。


附件:

附件1:各申报内容对应政策条款.doc

附件2:杭州高新区(滨江)文化创意产业专项资金申请表.doc

附件3:杭州高新区(滨江)文化创意企业发展情况表.doc

附件4:企业申报承诺书.doc

附件5:各申报内容需提供的其他材料.doc

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文化创意产业办公室

2019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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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杭州高新区(滨江)2018年度第一批文化创意产业专项资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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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扶持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杭高新〔2017〕67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杭州高新区(滨江)2018年度第一批文化创意产业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内容

1、前两年企业补助类申报

申报对象:2016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期间新设立或区外迁入的,并经区文创办备案的文化创意企业(以下称“备案企业”)。此外的已备案企业申报工作另行通知。

申报内容:房租补贴、研发补助、贷款贴息、参展补助、播出补助、销售补助等补助类项目(详见附件1)。

2、网络作家补助类申报

申报对象:由签约落户“中国网络作家村”的作家所创办,且注册在滨江区的文创企业。

申报内容:版权授权补助等项目(详见附件1)。版权授权补助,仅限申报2018年度以内发生,且之前未申报过补助的版权交易项目。

3、2018年度奖励类申报

申报对象:符合相关奖励申报要求的备案企业。

申报内容:文创精品佳作奖励、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奖励等奖励类项目(详见附件1)。

4、会展业资助奖励申报

由白马湖生态创意城管委会根据企业(或机构)2018年度在白马湖国际会展中心举办展览展会情况,另行通知相关单位。

二、申报所需资料

1、《杭州高新区(滨江)文化创意产业扶持资金申请表》(详见附件2)。

2、《杭州高新区(滨江)文化创意企业发展情况表》(详见附件3)。

3、《企业申报承诺书》(详见附件4)。

4、有效的“五证合一”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5、2018年度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加盖公章)。

6、各申报内容需提供的其他材料(详见附件5)。

三、申报注意事项

1、采用书面方式申报,原件现场核验后返还,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所有材料一式贰份,按照申报所需资料清单顺序成套装订。

2、申报截止日期为2019年1月28日(星期一),逾期不再受理,视作企业自动放弃申报。

3、入驻白马湖生态创意城企业申报材料送创意城管委会受理,其他区级企业申报材料送区文创办受理。

4、材料受理后,区文创办、创意城管委会将会同区财政局等部门,根据需要进行实地查看企业场地、人员及经营情况。

材料受理部门地址及联系方式:区级备案企业送江南大道100号滨江区政府主楼2楼1214室,张天行(87859498)、王志红(87859499);入驻白马湖生态创意城企业送长江路158号创意城管委会3楼303室,袁彩燕(87774520)。


附件:

附件1:各申报内容对应政策条款.doc

附件2:杭州高新区(滨江)文化创意产业专项资金申请表.doc

附件3:杭州高新区(滨江)文化创意企业发展情况表.doc

附件4:企业申报承诺书.doc

附件5:各申报内容需提供的其他材料.doc

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文化创意产业办公室

2019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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