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审计局对2018年度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评价意见

2018年,杭州高新区(滨江)完成财政总收入322.81亿元,比上年增长12.4%,其中地方财政收入164.86亿元,比上年增长15.4%。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7.3亿元,完成预算的99.8%,比上年增长15.5%;省市专款支出9.42亿元、政府债券还本支出3.14亿元、预提预算稳定调节基金9.44亿元;年终结转省市专项结余1.76亿元,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全年政府性基金收入126.76亿元,完成预算的100.2%,比上年增长7.5%;政府性基金支出125.93亿元,完成预算的99.6%,比上年增长6.7%,加上政府性基金上年结转0.04亿元,年末累计结余资金0.87亿元。全年国有企业资本经营收入96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国有资本经营支出96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全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28亿元,完成预算的106.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0.62亿元,完成预算的99.3%。全年其他财政收入合计21.22亿元(其中财政专项资金专户收入8.52亿元、农转居安置房购房款4亿元,利息等其他收入8.7),支出合计8.08亿元。

审计结果表明,2018年区财政局深入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认真执行区五届人大二次会议决议,落实区人大财经委审查意见,牢牢坚持四大战略,紧扣亚运会和打造数字经济最强区两大主题,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高质量发展根本要求,集中财力抓重点、攻难点、解热点,2018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良好。但审计发现,全区2018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管理中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区本级预算审计情况。一是非税收入未及时上缴国库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管理,二是3个项目预备费的动用的审批程序欠规范。三是2018年度未对重大专项资金进行绩效评价。四是个别政府采购项目招投标程序执行不到位。五是全区未按规定实现“资产云”系统全覆盖。六是区国有企业公款竞争性存放工作不够细致。

(二)重点专项审计情况

一是安置房商业用房管理及营运制度体系不健全,商业用房管理不到位,财务核算不合规。二是街道财政供养人员管理体系不健全,政出多头,总量无法有效控制,工资标准不一等问题。

(三)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责任审计情况。一是部门预算执行不到位、资金使用不符合规定;二是存在内控制度不健全或执行不力的情况;三是部分政府采购事项管理存在漏洞。

三、审计建议

(一)持续健全政府预算体系,提高预算执行规范度。

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府全口径预算体系,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提升财政管理精细化水平,增强预算执行严肃性;二是加强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监管力度,规范部门采购验收行为;三是深化部门预算编制制度改革,从源头上解决资金结余沉淀、项目期末突击花钱等问题。

(二)抓好改革措施落实,实现高质量发展。

一是加大对重点领域、重点事项和重点资金的督查力度,加快重大项目实施;二是推进专项资金清理整合、切实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提高资金使用绩效;三是完善安置小区商业用房使用、管理制度体系,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防堵国有资本流失漏洞。

(三)全面实施绩效管理改革,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一是健全全过程预算管理机制,强化和完善对重大民生政策和重点支出的绩效评价;二是坚持“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加快将全面预算绩效管理推进到资金使用“最后一公里”,将评价结果作为调整支出结构,完善财政政策和科学安排预算的重要依据;三是出台财政供养编外人员的统一管理办法,使编外人员管理有章可循,变混乱为有序,提升政府行政效能。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区相关部门高度重视,目前正按照审计处理意见对问题进行整改。


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审计局

2019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