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七条和浙江省审计厅2018年度统一组织审计项目计划,按照《浙江省审计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产业基金投资业务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浙审办经[2018]12号)要求,杭州高新区(滨江)审计局组织对滨江区产业基金投资业务情况开展专项审计调查。现将审计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调查评价意见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与杭州市、周边城区相比,我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起步较早,经过3年多实践与探索,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一是内部管理不断规范,风险防控意识不断加强。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机构—区创投公司(原高新风投公司)先后制订完善投资控制、会计控制等各类内控制度。二是基金投向符合引导基金初衷,投资加培育支持初创企业发展。19支子基金投资方向主要集中在信息技术、云服务、医疗健康、物联网、文化创意、大数据等高新技术产业。三是基金带动社会资本投资的引导作用成效初显:基金认缴规模带动社会资本3倍、到位资金带动社会投资3.25倍、投资项目带动股权投资3倍。

二、专项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产业扶持基金管理体制和制度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产业扶持基金管理制度需进一步完善,战略合作、同股同权、非同股同权三种投资方式未出台具体管理办法,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需进一步完善。 

(二)区战略合作协议和实施办法执行中存在投资比例不达要求的问题。

(三)3支子基金出资进度缓慢, 7家被投资境内企业未及时完成股东变更登记。

(四)子基金投后管理能力仍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审计建议

进一步夯实制度建设,探索建立“1+4”产业扶持基金制度体系,并与“1+X”产业政策有机衔接,发挥政策叠加优势;进一步完善我区产业扶持基金法人机构建设;积极探索与区内领军企业、大型科技企业、创新型企业合作设立基金,借助市场化手段,发挥产业扶持基金在创新驱动方面的引领示范作用;合理设置投资本地区资金比例以及投资方式,加强政府基金和社会资本良性合作;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和专业队伍建设,提高产业基金运营和管理能力。


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审计局

2019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