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七条和《浙江省审计厅关于印发2020年度统一组织审计项目计划的通知》(浙审秘[2020]8号),我局决定派出审计组,自2020年3月26日起,对全区科技创新重大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为全面真实地了解掌握与审计事项有关的情况,并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审计范围及内容

重点对2018年1月至2019年12月期间全区科技创新重大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必要时将追溯以前年度或延伸审计有关单位。

二、审计实施时间

自2020年3月26日起。

三、审计工作纪律

审计期间,审计人员应严格遵守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及其他廉政规定。

四、联系方式

审计组组长:沈惠娟     联系电话:86706003

监督电话:86706009          

通讯地址:杭州高新区(滨江)审计局(江南大道328号滨江财政大楼二楼) 邮编:310052

本公告公示期,从被审单位接到审计通知书之日起至审计结束。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如实反映有关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对审计工作和审计人员执行纪律情况予以监督。我们将予以认真核实有关情况,并按规定做好保密工作。

 

杭州高新区(滨江)审计局

2020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