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法律法规,现就2018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1、非税收入未及时上缴国库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管理。

整改情况:区财政局已将非税收入按预算管理要求统一上缴国库。

2、个别政府采购项目招投标程序执行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区财政局已实施修订《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区办〔2015〕27号),经过公开征求意见和召集联席会议成员会议研讨等程序,于2019年12月11日重新发文,《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区财监督〔2019〕130号),新的《实施意见》更符合上级文件规定和满足实际工作需要。

3、全区未按规定实现“资产云”系统全覆盖。

整改情况:未启用单位已按要求启用资产云系统账户,截至目前已完成初步资产盘点,处于数据汇总导入系统阶段。

4、区国有企业公款竞争性存放工作不够细致。

整改情况:定期账户存款已存入基本户,作大额存单,并把不规范的定期户作销户处理。针对签约欠规范的问题,全区国有企业都已经补签和完善了相关账户开立、合约资料。针对账户和定期存款的日常管理工作不到位问题,相关企业积极同银行、区审计局沟通确认后,已收回少算的利息与利息损失合计233.72万元。

5、安置房商业用房管理及营运制度体系不健全,商业用房管理不到位,财务核算不合规。

整改情况:9月27日区党委财经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明确商业用房的管理权属要从区商业资产经营公司转移到区资产经营公司,相关体制机制处于调整阶段。针对被占用商业用房已再次进行强腾,目前已清空。针对商业资产经营公司会计核算不清晰的问题,从2019年1月开始对商业用房和住宅租金收入进行单独核算,并将商业用房按照小区分类核算租金收入及维修等成本支出。

6、街道财政供养人员管理体系不健全,政出多头,总量无法有效控制,工资标准不一等问题。

整改情况:目前,由张玮副书记牵头组织人社局等部门研究制定新的人事管理制度,现已经过5次会议讨论,将于近期出台新的制度。上述四个问题会在该新制度的基础上进行整改。

7、部门预算执行不到位、资金使用不符合规定。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细化部门预算,保证预算的合理性、可行性;二是加强预算执行和预算公开,建立定期检查预算执行机制,以预算执行督促业务推进;三是及时做好预算调整。

8、存在内控制度不健全或执行不力的情况,部分政府采购事项管理存在漏洞。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采购计划管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具体规定,根据不同情况选择合适的采购方式,切实解决个别单一来源采购项目不当的问题。二是落实对采购事项的日常跟踪管理,强化对供应商的考核工作。

以上是近一年来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继续督促有关单位抓好遗留问题审计整改,并在明年审计工作中将有关问题的整改情况作为审计重点内容之一,切实将审计整改落到实处,发挥好审计的经济监督和建设性作用,维护好全区良好的财经秩序。


杭州高新区(滨江)审计局

2019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