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度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区科技局 发布时间: 2020-07-20 17:38 点击率:

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开展2020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国科火字〔2020〕44号)要求,杭州高新区(滨江)现开展2020年度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的必要性

根据上级要求,“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逐渐成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等资质认定、创新创业大赛等各类比赛、科技部门重点项目的前置必要条件,因此请我区企业按本通知立刻申报,我局对本批次申报企业即报即审,助力我区企业成长壮大。

二、评价对象

区内所有科技型中小微企业。

三、评价方式

登录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服务平台(www.innofund.gov.cn)点击企业评价入口进行填报,流程如下:

1、初次填报企业点击网站页面下方“点击注册”。

2、进行个人注册,完成个人注册后登录,进行企业注册。

3、企业注册时,所属区域选择“滨江区”,所属高新区名称勾选“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4、企业注册通过后点击“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项目栏后“我要办理”进行申报。

四、申报要求

1、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

2、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

3、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不属于国家规定的禁止、限制和淘汰类。

4、企业在填报上一年及当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企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企业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进行综合评价所得分值不低于60分,且科技人员指标得分不得为0分。

五、联系电话:

滨江区科技局   金鑫  88162553

附件: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流程指引(1).docx

滨江区科技局

2020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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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度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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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开展2020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国科火字〔2020〕44号)要求,杭州高新区(滨江)现开展2020年度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的必要性

根据上级要求,“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逐渐成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等资质认定、创新创业大赛等各类比赛、科技部门重点项目的前置必要条件,因此请我区企业按本通知立刻申报,我局对本批次申报企业即报即审,助力我区企业成长壮大。

二、评价对象

区内所有科技型中小微企业。

三、评价方式

登录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服务平台(www.innofund.gov.cn)点击企业评价入口进行填报,流程如下:

1、初次填报企业点击网站页面下方“点击注册”。

2、进行个人注册,完成个人注册后登录,进行企业注册。

3、企业注册时,所属区域选择“滨江区”,所属高新区名称勾选“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4、企业注册通过后点击“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项目栏后“我要办理”进行申报。

四、申报要求

1、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

2、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

3、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不属于国家规定的禁止、限制和淘汰类。

4、企业在填报上一年及当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企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企业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进行综合评价所得分值不低于60分,且科技人员指标得分不得为0分。

五、联系电话:

滨江区科技局   金鑫  88162553

附件: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流程指引(1).docx

滨江区科技局

2020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