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规定(试行)》的规定,杭州高新区(滨江)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9年9月29日至2019年10月30日,对郁廷栋同志担任杭州高新区(滨江)住建局(以下简称“区住建局”)局长期间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 基本情况

根据市委办发 [2011]155号文精神,区住建局、区规划分局和区环保分局三局合署办公。同时,区绿化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区生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区环保分局。

2017-2018年,滨江区合计完成34个住宅小区雨污分流工程,累计清淤量超72万平方米,年度交接面水质状况考核均达到优秀;合计新增绿地76.42万平方米,均超额完成市级、区级城区绿化建设计划任务;区住建局环保类信访件按时办结率100%,主办、协办的中央环保组交办信访件共计47件,合计共责令企业整改108家,立案处罚17起,查封扣押6家。

审计结果表明,任职期间,郁廷栋同志认真贯彻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区住建局以规划为龙头,优化布局环境设施建设,积极强化环境整治,全面提升环境监管能力,有序推进全国污染源第二次普查工作。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绿化行政审批中存在的问题。

部分树木迁移、砍伐许可和临时占用、借用城市绿地许可审批欠规范,存在部分许可证审批表上分管领导未签意见;部分审批资料缺少受托人签名、申请事项等关键审批信息的现象。

(二)环保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

存在个别环保类专项资金存在未专款专用的现象。

三、审计建议

(一)进一步规范树木迁移、砍伐等行政审批流程。区住建局在行使树木迁移、砍伐,临时占用、借用绿地等行政审批权时,

应规范相关审批流程,对临时占用绿地申请的审批期限不得超过两年,实际占用超过两年的,区住建局应实行二次申请、二次审批工作流程。

(二)进一步规范专项资金的预算执行和管理。区住建局应严格执行项目资金批准的使用计划和项目批复内容,不得任意改变项目资金用途,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确需进行互相调剂的,需提前报区财政局审批。

四、审计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反映的问题,区住建局高度重视,并积极落实整改。对“树木迁移”“砍伐”等许可审批文件展开全面梳理整改;进一步强化内控执行,加强财务审核,规范项目支出。


杭州高新区(滨江)审计局

2020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