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5月20日,滨江区审计局对滨江区财政局具体组织的2020年度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审计评价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2020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82.75亿元,完成预算的100.3%,同比增长4.1%。当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不含新增一般债券安排的支出)111.97亿元,完成预算的100%,同比下降1.3%。另,一般债券(转贷)收入20.2亿元、一般债务还本支出20.27亿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2020年,区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131.03亿元,完成预算的100.3%,同比增长109.9%,其中,土地出让收入97.72亿元,完成预算的100.1%,同比增长85.8%。区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138.55亿元,完成预算的99.9%,同比增长71.3%,其中,土地出让支出97.64亿元,完成预算的100%,同比增长82.8%。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2020年,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10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同比增长118.1%;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支出62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同比增长185.7%。另,调出至一般公共预算486万元。
(四)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2020年,区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53亿元,完成预算的105.8%,同比增长14.8%;区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03亿元,完成预算的100%,同比增长48.7%。
审计结果表明:2020年,面对国内国际形势的深刻变化和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区财政能紧紧围绕“一园四区”建设目标,扎实做好“六稳” “六保”工作,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有效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培育涵养税源,集中财力支持民生事业、科技创新、城市建设,较好地完成了区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全区财政运行情况总体良好。
一是多措并举,确保财政收支平稳运行。强化重点税源管理,积极争取企业一次性税源入库;全力争取土地出让金及时入库;积极督促各执收单位及时足额上缴非税收入;积极向上级财政部门申报各类政府债券,2020年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20亿元,争取中央抗疫特别国债2.39亿元。
二是强化财政保障,助力实现“两战”全胜。下达区级疫情防控专项政策资金2.6亿元,组织40家疫情防控重点企业申请专项再贷款贴息资金3174万元,资金规模居全省第一;减免国有物业租金8920万元,拨付中央“两直资金”5206万元,惠及7682户小微企业、出口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投入产业扶持资金61.04亿元,(其中区级产业扶持支出41亿元,比上年度增加13.64亿元,增长49.84%)。
三是积极落实“过紧日子”要求,集中财力保障重点。全年压减、延缓非刚性、非重点项目支出4.04亿元,“三公”经费支出899.22万元,同比下降13.15%;集中财力保障重点项目、民生项目:投入26.91亿元保障教育医疗优质均衡发展,新建、扩建、续建学校13所;投入3.25亿元支持文体事业发展,保障“第十六届中国国际动漫节”等重大活动举办和奥体场馆、体育馆的提升改造;投入14.43亿元落实农转非拆迁人员大病医疗补助、就业补助等社会保障事业政策;投入33.36亿元保障征迁清零;投入26.04亿元保障地铁5、6、7号线滨江段、时代大道、江南大道等重点工程;投入47.68亿元支持安置房建设;推进城中村改造,投入4.48亿元深入推进“五水共治”,支持“一区一鼎”行动。
四是持续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组建杭州高新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推进高新总公司、奥体指挥部改组改制,形成“1+N”组织架构模式。2020年,国有企业总资产从444.01亿元增加到637.32亿元,净资产从227.14元增加到444.59亿元;积极推动区融资方式多元化,区科创公司发行浙江省首支双创债,筹集资金16亿元,区资产经营公司发行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筹集资金8.5亿元,推动区城建发展公司筹划申报发行20亿元私募公司债券;盘活国有资产,公开拍卖成交2套非住宅房源和10套住宅房源。
三、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是省市专项资金未在规定时间内下拨。
二是财政基本建设账户暂借区建管中心的资金时间已超过5年以上,未进行清理。
(二)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2019年度滨江区政府综合财务报告》(以下简称
财务报告)披露的“在建工程”均为土地收储项目,未完整披露其他在建工程。二是对公用基础设施和本级政府的净资产低估,未能完整核算披露。三是教育用房和行政事业单位用房等部分固定资产由于入账不及时造成未在综合财报中及时披露。
(三)政府债务限额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2018年至2020年度滨江区新增的专项债券中,“农
转居拆迁安置房长虹苑扩点(二期)”等4笔专项债券未按规定在发行年度内使用完毕。二是 “滨江区农转居拆迁安置房长虹苑扩点(二期)”专项债券已达申报时约定收益期,但未产生收益。
(四)部门预算追加和执行方法存在的问题
一是部门预算未在规定时限内进行追加。二是部分单位预算支出进度不均衡。三是部分单位项目经费预算编制欠合理,个别项目经费年度预算执行低。
四、审计建议
(一)进一步统筹财政资金,有效提高财政资金绩效。区财政局应及时和相关部门对接,提高省市专项资金拨付的及时性;针对基建专户历史遗留的挂账问题,应与区建管中心一起组织专人进行专项梳理,理清账目,提高财政资金的统筹使用绩效;加强债券资金借、用、管、还全过程管理,及时关注和掌握债券资金使用的效益性情况和平衡收入的真实性情况。
(二)进一步加强政府性资产负债管理、促进财政经济可持续发展。区财政局应明晰企业、金融等4类国有资产的范围、边界、标准等,夯实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基础。落实建设主体责任,强化资产管理的系统化流程控制,提升政府内部管理水平。完善权责发生制下费用资本化的核算体系,形成环环相扣的资产转化链,确保本级政府资产核算的完整性,为政府加强资产管理、防范政府债务风险、开展政府信用评级奠定基础。
(三)进一步健全财政监管机制,加强对部门预算执行的监督管理。区财政局应在规定时间内对部门预算进行调整和追加;及时关注部门预算的支出进度,对各部门年底不合理突击支出经费和预算执行率偏低项目再下一年度预算编制审核中预算重点关注和及时调整,提高部门预算执行效率和规范度。
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审计局
2021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