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七条规定,我局决定派出审计组,自2021年4月1日起,对2020年度滨江区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开展审计。为全面真实地了解掌握与审计事项有关的财政财务管理情况,并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审计范围及内容

1、2020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资金收支情况审计

2、政府债务限额管理情况

3、2020年度公务支出公款消费情况

4、政府财务报告编制情况

二、审计实施时间

2021年4月1日起

三、审计工作纪律

审计期间,审计人员应严格遵守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 “八不准”工作纪律及各项廉政规定。

四、联系方式

审计组组长:高澜     联系电话:86706016

监督电话:86706009         

通讯地址:杭州高新区(滨江)审计局(江南大道328号滨江财政大楼内) 

邮编:310052

本公告公示期,从被审单位接到审计通知书之日起至审计结束。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如实反映有关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对审计工作和审计人员执行纪律情况予以监督。我们将予以认真核实有关情况,并按规定做好保密工作。

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审计局

2021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