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七条规定,我局决定派出审计组,自2021年4月1日起,对2020年度滨江区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开展审计。为全面真实地了解掌握与审计事项有关的财政财务管理情况,并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审计范围及内容
1、2020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资金收支情况审计
2、政府债务限额管理情况
3、2020年度公务支出公款消费情况
4、政府财务报告编制情况
二、审计实施时间
2021年4月1日起
三、审计工作纪律
审计期间,审计人员应严格遵守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 “八不准”工作纪律及各项廉政规定。
四、联系方式
审计组组长:高澜 联系电话:86706016
监督电话:86706009
通讯地址:杭州高新区(滨江)审计局(江南大道328号滨江财政大楼内)
邮编:310052
本公告公示期,从被审单位接到审计通知书之日起至审计结束。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如实反映有关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对审计工作和审计人员执行纪律情况予以监督。我们将予以认真核实有关情况,并按规定做好保密工作。
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审计局
2021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