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相关企业:

为进一步支持创新创业活动,引导社会资本支持前沿技术开发和高成长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生态,集聚高端产业、高端研发和高端人才,推进我区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加快建设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根据《浙江省转型升级产业基金管理办法》(浙财企〔2019〕4号)、《杭州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管理办法》(杭政办函〔2019〕47号),结合我区《关于打造数字经济和新制造业发展“双引擎”  加快建设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的若干政策意见》(区党委〔2019〕25号)精神,修订《杭州高新区(滨江)科技创新产业扶持基金管理办法》(见附件)。现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杭州市滨江区重大决策公众参与工作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和建议。

一、意见征求时间

2021年4月9日-5月9日

二、意见反馈渠道

1、电话反馈

请将有关意见反馈高新区(滨江)发改局金融科,联系人:江泽勇,联系电话:87703425。

2、邮件反馈

请将有关建议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binjiangfagai@163.com,邮件标题为:“产业基金管理办法意见”。

3、信函反馈

请将信函寄送至高新区(滨江)发改局金融科(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100号4楼1422室,邮编:310051)。来稿请附姓名、联系方式。

附件_杭州高新区(滨江)科技创新产业扶持基金管理办法.doc

关于区科技创新产业扶持基金管理办法的起草说明.docx


杭州高新区(滨江)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