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补助对象及补助标准

根据省残联《关于做好全省残疾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工作的通知》,区残联为辖区内所有持证残疾人购买人身意外伤害、意外事故医疗、重大疾病等保险,参保经费由区残联承担。

2、申报程序

新增残疾人由区残联统一购买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从持证的下一个月起办理参保手续;对因故,户籍迁移等原因减少的持证残疾人从发生日下月起终止参保期限。各街道残联每月将辖区内因故,户籍迁移等原因减少的残疾人汇总上报区残联。残疾人发生意外伤害保险,由承保公司负责业务受理并赔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