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巩固“美丽杭州”创建暨“城市环境大整治、城市面貌大提升”成果,以“全域皆风景,无处不精细”为目标,进一步加强我区建设工地环境秩序治理工作,持续改善工地面貌和施工环境,以最佳状态迎接杭州亚运会和亚残运会召开,根据相关工作部署,决定在滨江区工程建设领域前期推进标准化建设基础上,进一步在全区建设工地推广应用《滨江区建设工地文明施工标准化细则》,请遵照执行。
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28日
滨江区建设工地文明施工标准化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建设工地文明施工和扬尘治理工作,持续完善工地文明施工标准化建设,根据《杭州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美丽杭州”创建暨“‘迎亚运’城市环境大整治、城市面貌大提升”长效管理工作方案(2020-2022)的通知》《亚运市运行保障指挥部关于印发“美丽杭州迎亚运”建筑工地环境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法规文件精神和相关标准规范,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滨江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文明施工管理工作。
第三条 文明施工管理除应执行本实施细则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现行有关标准及其他相关规定的要求。
第二章 临时工棚和生活区管理标准
第四条 临时工棚的结构设计应满足抗震、抗风等级要求,搭建不宜超过二层,统一采用集装箱形式搭建。立面色彩、顶面设置、走廊设置、基础设置、场地布置、集装箱标准、消防设施、智慧用电等参考住建局文明施工标准化图册。因工程建设需要在红线外搭建临时工棚的,应向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进行审批同意,完工后及时拆除。
第五条 应建立生活区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全面负责生活区的卫生工作,落实生活区的场容场貌、生活卫生,食堂卫生等工作。
1. 按要求落实疫情防控管理,严格落实实名制管理,尽量减少人员聚集。
2. 工地办公区、集中供餐区域、宿舍区域要设置带盖的分类收集容器,按照生活垃圾分类的要求落实分类投放,垃圾清运做到日产日清。
3. 规划设置专门的晾晒区域,做到衣物集中、有序晾晒,不得随意在临时宿舍窗口、走廊栏杆、雨棚等处随意晾晒衣物,保持生活区整洁有序。
4. 宿舍内布置要整洁,床铺、地面保持干净,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
5. 食堂人员持健康证和卫生上岗证上岗;食堂内应装设纱门纱窗,熟浆间应密封和配置纱罩,食物盛器应有生熟标记。
6. 厕所应做到墙面洁净,地面清洁无积水,大小便槽内无污垢,不泛黄,并经常喷洒药物,杀蝇杀蛆。
7. 施工单位应定期组织对食堂、宿舍、厕所和生活区、现场周围的卫生进行检查。
第六条 在建工地应加强对作业工人的日常行为习惯的管理、约束,休息外出时要求衣着整洁,行为文明,严禁在公共场合打赤膊,严禁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和烟蒂等杂物。
第三章 围挡设置标准
第七条 围挡的设计要求形式统一、整齐美观,围挡设计时应考虑工程性质、工程特点、所处环境等因素。围挡搭设、宣传美化要求详见住建局文明施工标准化图册。按要求制作围挡信息公示牌,每100米张贴1块。加强占道动态管理,施工过程要根据需要动态调整占道范围,施工完成后要及时恢复原状,尽可能减少占用空间、缩短占用时间。
第四章 扬尘治理标准
第八条 裸土覆盖,施工场地或管养范围内的裸土、砂石料等扬尘源需进行有效覆盖(裸土是指非施工作业的裸露土面或空置超过24小时的土方)。为防止造成扬尘污染,有条件的可以进行绿化,无条件的应采用土工布等材料进行有效覆盖。
第九条 湿法作业,土方开挖、回填等施工环节必须洒水湿润。
第十条 喷淋降尘,项目围挡至少设置1道喷淋,水雾喷向施工场地一侧,尽量减少对周围行人和车辆的影响;基坑周边应设置全包围喷淋;单个喷淋每天要喷3-5次,每次30分钟以上。(污染天气、夏季高温天和冬季干燥天气增加喷淋次数1-2次)。
第十一条 净车出入,出土项目大门口应设置自动冲洗装置和专职人工冲洗管理员,确保运输车辆车身、轮胎、底盘等部位积泥冲洗干净且密闭后方可出场,冲洗时间不少于2分钟。
第十二条 桶罐封闭,施工现场水泥桶、砂浆桶等设施应做到四周及顶部全封闭,卸料过程做好扬尘控制。
第十三条 临时保通道路清洁,施工工地或管养范围内的临时保通道路应成立专门的保洁队伍,配备相关洒水设备,安排专人定期清扫、洒水,夏季高温天和冬季干燥天气适当增加清扫、洒水频率,确保临时保通道路干净整洁,无积土浮尘。
第十四条 在线监测,占地面积5000㎡以上的房建工程或总工期3个月以上的市政基础设施及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应按技术规范要求设置扬尘在线监测设施,并接入杭州市扬尘在线监测数据平台,实现工地扬尘等环保数据实时监测。
第十五条 专职管理,每个项目需设置工地扬尘污染防治专管员;建设单位要督促施工单位委派1名扬尘污染防治专管员;监理单位应指派1名监理员负责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的监理。
第五章 出入口管理标准
第十六条 工地出入口应硬化,无坑洞、无沉降、无积水;坑洞修补临时养护需铺设钢板的,应保持钢板平整,车辆进出无异响。
第十七条 工地出入口两侧50米内区域应定期保洁,做到无垃圾杂物。
第十八条 工地出入口应设置封闭式大门,鼓励使用钢结构搭设,大门两侧设置立柱,门头顶盖灰色琉璃瓦坡顶,瓦材质为防陶质金属材料。
第十九条 工地出入口醒目位置上应设置文明施工公示牌、扬尘责任牌等,并注明工程信息、参建单位及联系方式。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本实施细则自2023年2月1日开始施行。
第二十一条 本实施细则,主要针对工地工棚搭设、围挡设置、扬尘治理、出入口管理等标准进行阐述,具体细节部分详见住建局文明施工标准化图册。
原文下载:ABJD01-2022-0007滨政办〔2022〕21号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滨江区建设工地文明施工标准化实施细则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