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促进科技企业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杭高新〔2021〕2 号)中“对辅导我区企业新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科技服务机构,每通过一家给予服务机构1万元奖励;新引进且当年通过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经科技局备案后,每新引进且认定一家给予服务机构5万元奖励”之规定,现开展科技服务机构办理2022年辅导新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奖励的申报和2024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新申报意向企业的报备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2年科技服务机构辅导高企奖励申报
(一)申报对象
辅导我区企业通过2022年新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不包括重新认定国高企)的科技服务机构,不包括提供审计的财务公司、事务所等。
(二)申报材料及申报方式
1.《杭州高新区(滨江)科技服务机构办理辅导新认定国高企奖励申请表》填好后打印加盖公章扫描成PDF文件(样表见附件1);
2.新认定高企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更名的附工商变更证明扫描件);
3.服务机构辅导新认定高企的服务合同、发票(原件扫描件)。
4.《2022年新引进首次申报企业确认书》(如需兑现“每新引进且认定一家给予服务机构5万元奖励”政策,且已备案新引进并通过2022年新认定国高企的科技服务机构需提供)(样表见附件2)
5.注意事项:
(1)服务机构辅导新认定高企的服务合同必须双方签字盖章并附日期。
(2)对于新引进的企业,根据《关于做好新引进且首次申报2022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备案工作的通知》必须要服务机构先备案,即备案时间要不晚于引进时间。新引进的服务合同时间要在备案之前。
(3)新引进的企业工商税务迁入应在2021.8.15日之后。
(三)申报方式和时间
全套申报材料盖章纸质版材料需送至区科技局。全套材料的盖章扫描件和附件Excel版一并压包(备注“企业名-办理中介奖励”)发送到邮箱:bjkj203@163.com。
请于2023年11月10日前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申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二、2024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新申报意向企业的报备
为筹备做好2024年度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服务工作,现请各服务机构将已掌握的2024年高企新申报意向企业进行报备:
(一)报备对象
2024年辅导我区企业新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不包括重新认定国高企)的科技服务机构,不包括提供审计的财务公司、事务所等。
(二)报备方式及内容
报备方式采用线上扫码填写和纸质报备表盖章报送的方式:
1、请科技服务机构扫描下方微信二维码在线报备以下信息:
(1)报备主体:科技服务机构名称、联系人姓名、手机号、职位。
(2)2024年新申报高企意向企业:企业名称、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企业成立时间、企业注册地址、企业实际经营地址、企业联系人姓名、手机号、2023年企业预计总收入、近三年(2021-2023年)授权知识产权数等。
2、将《2024年国高企新申报意向企业报备表》(样表见附件3)填好后打印加盖公章纸质件送至区科技局,扫描件一并发送到邮箱:bjkj203@163.com。
三、联系方式及报送地址
联系方式: 徐丽媛 88162553 李丽 87703294
报送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28-1号区科技局203室。
附件1:杭州高新区(滨江)科技服务机构办理辅导新认定国高企奖励申请表.xls
杭州高新区(滨江)科技局
2023年10月25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促进科技企业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杭高新〔2021〕2 号)中“对辅导我区企业新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科技服务机构,每通过一家给予服务机构1万元奖励;新引进且当年通过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经科技局备案后,每新引进且认定一家给予服务机构5万元奖励”之规定,现开展科技服务机构办理2022年辅导新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奖励的申报和2024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新申报意向企业的报备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2年科技服务机构辅导高企奖励申报
(一)申报对象
辅导我区企业通过2022年新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不包括重新认定国高企)的科技服务机构,不包括提供审计的财务公司、事务所等。
(二)申报材料及申报方式
1.《杭州高新区(滨江)科技服务机构办理辅导新认定国高企奖励申请表》填好后打印加盖公章扫描成PDF文件(样表见附件1);
2.新认定高企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更名的附工商变更证明扫描件);
3.服务机构辅导新认定高企的服务合同、发票(原件扫描件)。
4.《2022年新引进首次申报企业确认书》(如需兑现“每新引进且认定一家给予服务机构5万元奖励”政策,且已备案新引进并通过2022年新认定国高企的科技服务机构需提供)(样表见附件2)
5.注意事项:
(1)服务机构辅导新认定高企的服务合同必须双方签字盖章并附日期。
(2)对于新引进的企业,根据《关于做好新引进且首次申报2022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备案工作的通知》必须要服务机构先备案,即备案时间要不晚于引进时间。新引进的服务合同时间要在备案之前。
(3)新引进的企业工商税务迁入应在2021.8.15日之后。
(三)申报方式和时间
全套申报材料盖章纸质版材料需送至区科技局。全套材料的盖章扫描件和附件Excel版一并压包(备注“企业名-办理中介奖励”)发送到邮箱:bjkj203@163.com。
请于2023年11月10日前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申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二、2024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新申报意向企业的报备
为筹备做好2024年度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服务工作,现请各服务机构将已掌握的2024年高企新申报意向企业进行报备:
(一)报备对象
2024年辅导我区企业新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不包括重新认定国高企)的科技服务机构,不包括提供审计的财务公司、事务所等。
(二)报备方式及内容
报备方式采用线上扫码填写和纸质报备表盖章报送的方式:
1、请科技服务机构扫描下方微信二维码在线报备以下信息:
(1)报备主体:科技服务机构名称、联系人姓名、手机号、职位。
(2)2024年新申报高企意向企业:企业名称、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企业成立时间、企业注册地址、企业实际经营地址、企业联系人姓名、手机号、2023年企业预计总收入、近三年(2021-2023年)授权知识产权数等。
2、将《2024年国高企新申报意向企业报备表》(样表见附件3)填好后打印加盖公章纸质件送至区科技局,扫描件一并发送到邮箱:bjkj203@163.com。
三、联系方式及报送地址
联系方式: 徐丽媛 88162553 李丽 87703294
报送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28-1号区科技局203室。
附件1:杭州高新区(滨江)科技服务机构办理辅导新认定国高企奖励申请表.xls
杭州高新区(滨江)科技局
2023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