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杭州市众创空间管理办法》(杭科高〔2021〕90号)规定,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2年度市级备案众创空间绩效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绩效评价对象
市级备案众创空间(含省级、国家级)。
二、绩效评价内容
1.评价内容主要包括基础孵化能力、孵化绩效、创新发展能力等。
2.为鼓励众创空间积极参与重大社会经济工作、开展重大科创活动和支持西部区县(市)创新发展,设立加分项10分,加分后评价总分不超过100分,评价的合格分数线保持60分不变。
绩效评价时间段: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三、绩效评价形式
1.运营机构申报。进入杭州市科学技术局“天堂e创”,点击右上角登录,选择法人登录。使用浙江政务服务网账号登录,选择进入工作台。选择左侧菜单>年度考核>开始考核。按照页面要求进行数据填写,填写完成并确认信息无误后点击右下角确认提交。
五、申报截止时间
网上填报截止日期为2023年5月5日。
六、注意事项
1.运营机构在绩效评价材料申报期间,请在“天堂e创”系统中完善入孵企业(项目)备案、毕业、结业等信息,这些数据将直接影响到绩效评价结果。
2.为充分运用数字化改革成果、减轻运营机构负担,绩效评价相关“孵化场地面积、孵化企业(项目)数、运营团队、投融资服务、双创活动、知识产权、培育科技型企业数”等数据信息,以“天堂e创”平台数据为评价依据。
3.运营机构申报的数据,如运营团队人数、投融资服务、双创活动、技术创新服务、孵化企业成长、加分指标等,需上传相关数据的印证材料(PDF格式)。具体如下:
(1)运营团队人数。依次提供管理人的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和资质简历;创业导师清单、聘用证书和辅导情况。
(2)投融资服务。按顺序依次提供投资协议、打款证明和股权变更的工商变更登记表等佐证材料。
(3)双创活动服务。依次提供举办创新创业活动、党建活动情况。包括活动清单、活动通知、照片、签到表等佐证材料。
(4)技术创新服务。知识产权情况系统会自动填写,若新增知识产权数据,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5)企业成长情况。年度新注册企业数和企业认定资助情况系统会自动匹配;年度至少1家孵化企业(项目)研发投入大于20万元或营收大于50万元,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6)加分指标。若有相关情况,请依次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七、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联系人:区科技局 吕思思 86691326
技术咨询联系人:陈先生 微信(优先)13249614214
手机17137830843
业务咨询联系人:市科技局 陈芳华 0571-85318550 18867538588
附件1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杭州市备案众创空间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docx
附件2 2022年度杭州市备案众创空间绩效考核说明.docx
杭州高新区(滨江)科技局
2023年4月26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杭州市众创空间管理办法》(杭科高〔2021〕90号)规定,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2年度市级备案众创空间绩效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绩效评价对象
市级备案众创空间(含省级、国家级)。
二、绩效评价内容
1.评价内容主要包括基础孵化能力、孵化绩效、创新发展能力等。
2.为鼓励众创空间积极参与重大社会经济工作、开展重大科创活动和支持西部区县(市)创新发展,设立加分项10分,加分后评价总分不超过100分,评价的合格分数线保持60分不变。
绩效评价时间段: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三、绩效评价形式
1.运营机构申报。进入杭州市科学技术局“天堂e创”,点击右上角登录,选择法人登录。使用浙江政务服务网账号登录,选择进入工作台。选择左侧菜单>年度考核>开始考核。按照页面要求进行数据填写,填写完成并确认信息无误后点击右下角确认提交。
五、申报截止时间
网上填报截止日期为2023年5月5日。
六、注意事项
1.运营机构在绩效评价材料申报期间,请在“天堂e创”系统中完善入孵企业(项目)备案、毕业、结业等信息,这些数据将直接影响到绩效评价结果。
2.为充分运用数字化改革成果、减轻运营机构负担,绩效评价相关“孵化场地面积、孵化企业(项目)数、运营团队、投融资服务、双创活动、知识产权、培育科技型企业数”等数据信息,以“天堂e创”平台数据为评价依据。
3.运营机构申报的数据,如运营团队人数、投融资服务、双创活动、技术创新服务、孵化企业成长、加分指标等,需上传相关数据的印证材料(PDF格式)。具体如下:
(1)运营团队人数。依次提供管理人的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和资质简历;创业导师清单、聘用证书和辅导情况。
(2)投融资服务。按顺序依次提供投资协议、打款证明和股权变更的工商变更登记表等佐证材料。
(3)双创活动服务。依次提供举办创新创业活动、党建活动情况。包括活动清单、活动通知、照片、签到表等佐证材料。
(4)技术创新服务。知识产权情况系统会自动填写,若新增知识产权数据,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5)企业成长情况。年度新注册企业数和企业认定资助情况系统会自动匹配;年度至少1家孵化企业(项目)研发投入大于20万元或营收大于50万元,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6)加分指标。若有相关情况,请依次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七、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联系人:区科技局 吕思思 86691326
技术咨询联系人:陈先生 微信(优先)13249614214
手机17137830843
业务咨询联系人:市科技局 陈芳华 0571-85318550 18867538588
附件1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杭州市备案众创空间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docx
附件2 2022年度杭州市备案众创空间绩效考核说明.docx
杭州高新区(滨江)科技局
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