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流程

购机者按照以下步骤申请农机购置补贴:

(一)系统申请

1.补贴对象范围:滨江区范围内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2.通过经销商自主购机并开具税务发票(发票应包含购机者名称、机具名称、生产企业、经销企业、型号、出厂编号等信息,有发动机的还应包括发动机号);

3.手机下载安装安卓版“浙江省农机补贴”APP,并按照《浙江农机补贴APP(2021-2023版)使用说明书》进行申请补贴,鼓励使用带有人脸识别功能的“浙里办”移动端在线提交补贴申请。

(二)现场申请

购机者需自主携带以下申请材料前往区农业部门进行现场办结:

1.所购机具税务发票;

2.身份证明(个人凭身份证,组织凭工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

3.一卡通账号(个人提供市民卡复印件;经营组织提供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4.需现场安装的补贴产品,安装完成并经确认后才能申请补贴;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申请补贴时应先办理注册登记;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需提供由民航部门颁发的民用无人机驾驶航空器经营许可证,作业量证明,操作人员培训合格证明,机具保险,植保无人机管理制度,安全规范使用承诺书。

二、补贴审核和公示

按照“谁受理、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区农业部门在收到购机者补贴申请后,在2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因资料不齐全等原因无法受理的,应注明原因,按原渠道退回申请并一次性告知购机者需补正的资料;对符合条件可以受理的,在13个工作日内(不含公示时间)完成相关核验工作,并在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实时公布补贴申请信息,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三、办公地址及联系电话

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100号滨江区发展和改革局,咨询监督电话:89520424。

政策依据

1.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

2.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意见》的通知

3.《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强化购机补贴政策支持农(牧)业生产发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