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开展2023年度浙江省外国专家工作站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区科技局 发布时间: 2023-07-25 15:25 点击率:

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外国专家工作站管理办法》(浙科发外专〔2020〕19号)和年度工作安排,现将浙江省外国专家工作站(以下简称“工作站”)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各类设站主体应坚持高端引领,聚焦“315”科技创新体系和“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建设,通过设立工作站持续引进一批能够聚焦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带动产业发展的外国专家。

(一)设站主体

1.设站主体为企业:应聚焦本行业本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引进外国专家的专业技术领域与企业主营业务和研发方向相一致,对企业研发发挥实际作用,同时能够对上下游企业及本产业发展发挥较好的辐射带动作用。

2.设站主体为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应具有良好的国际合作基础,与用人单位学科建设或科研发展方向相吻合,对用人单位人才培养与科研攻关发挥支撑作用,引进外国专家对我省一流优势特色学科建设和相关领域科技创新起到较好推动作用。

3.设站主体为具备科研开发或科技服务能力的单位:设站主体应有较好的服务保障和引才引智能力,引进的外国专家从事的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项目应与当地主导产业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匹配,能对当地关键共性技术攻关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发挥较好技术指导和服务作用。

已获得过工作站立项资助的主体,不得重复申报。

(二)外国专家

设站主体引进的外国专家应为2022年6月1日(含)至2023年5月31日(含)期间引进或在此期间开展服务的高层次外国专家。

二、申报材料

符合设站条件的申报单位需认真填报《浙江省外国专家工作站申报表》(详见附件2),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具体如下:

1.高层次外国专家身份、层次和聘用情况佐证材料,提供我省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A类)或外国高端人才确认函。

2.累计工作时间证明材料,提供出入境记录。

3.开展技术指导、指导培训产业人才或人才技术推介对接活动相关佐证材料,提供明确的通知、方案议程、签到表、照片和视频等台账信息。

4.外国专家发挥作用所取得的成果佐证材料,如论文、专利、突破的关键技术证书等。

5.设站主体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以及包含为外国专家提供科研投入、生活、成果转化等服务保障的工作站管理制度。

6.企业要求提供省级以上研发机构立项文件;高校院所要求提供国家级或省级一流优势特色学科专业立项文件。

7.其他相关材料。

上述材料应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内容应与原件保持一致。

三、申报程序

(一) 提出申请。符合设站条件的申报主体按要求填写《浙江省外国专家工作站申报表》(详见附件2)、《外国专家工作站申报主体诚信承诺书》(详见附件3),向区科技局提出申请,省属设站主体向省直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部属设站主体直接向省科技厅提出申请。

(二)材料报送。《浙江省外国专家工作站申报表》、《外国专家工作站申报主体诚信承诺书》及相关佐证材料纸质版、电子版(各一式一份)报送区科技局,电子版包括申报表电子文档和纸质盖章材料扫描件、相关佐证材料扫描件。

(三)申报时间。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7日12:00,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楼恋恋;0571-87795817

材料报送地址:滨江区科技局(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28-1号科技局102室)

附件:

浙江省外国专家工作站管理办法.docx

浙江省外国专家工作站申报表.doc

外国专家工作站申报诚信承诺书.doc

杭州高新区(滨江)科学技术局

2023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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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开展2023年度浙江省外国专家工作站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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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外国专家工作站管理办法》(浙科发外专〔2020〕19号)和年度工作安排,现将浙江省外国专家工作站(以下简称“工作站”)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各类设站主体应坚持高端引领,聚焦“315”科技创新体系和“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建设,通过设立工作站持续引进一批能够聚焦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带动产业发展的外国专家。

(一)设站主体

1.设站主体为企业:应聚焦本行业本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引进外国专家的专业技术领域与企业主营业务和研发方向相一致,对企业研发发挥实际作用,同时能够对上下游企业及本产业发展发挥较好的辐射带动作用。

2.设站主体为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应具有良好的国际合作基础,与用人单位学科建设或科研发展方向相吻合,对用人单位人才培养与科研攻关发挥支撑作用,引进外国专家对我省一流优势特色学科建设和相关领域科技创新起到较好推动作用。

3.设站主体为具备科研开发或科技服务能力的单位:设站主体应有较好的服务保障和引才引智能力,引进的外国专家从事的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项目应与当地主导产业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匹配,能对当地关键共性技术攻关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发挥较好技术指导和服务作用。

已获得过工作站立项资助的主体,不得重复申报。

(二)外国专家

设站主体引进的外国专家应为2022年6月1日(含)至2023年5月31日(含)期间引进或在此期间开展服务的高层次外国专家。

二、申报材料

符合设站条件的申报单位需认真填报《浙江省外国专家工作站申报表》(详见附件2),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具体如下:

1.高层次外国专家身份、层次和聘用情况佐证材料,提供我省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A类)或外国高端人才确认函。

2.累计工作时间证明材料,提供出入境记录。

3.开展技术指导、指导培训产业人才或人才技术推介对接活动相关佐证材料,提供明确的通知、方案议程、签到表、照片和视频等台账信息。

4.外国专家发挥作用所取得的成果佐证材料,如论文、专利、突破的关键技术证书等。

5.设站主体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以及包含为外国专家提供科研投入、生活、成果转化等服务保障的工作站管理制度。

6.企业要求提供省级以上研发机构立项文件;高校院所要求提供国家级或省级一流优势特色学科专业立项文件。

7.其他相关材料。

上述材料应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内容应与原件保持一致。

三、申报程序

(一) 提出申请。符合设站条件的申报主体按要求填写《浙江省外国专家工作站申报表》(详见附件2)、《外国专家工作站申报主体诚信承诺书》(详见附件3),向区科技局提出申请,省属设站主体向省直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部属设站主体直接向省科技厅提出申请。

(二)材料报送。《浙江省外国专家工作站申报表》、《外国专家工作站申报主体诚信承诺书》及相关佐证材料纸质版、电子版(各一式一份)报送区科技局,电子版包括申报表电子文档和纸质盖章材料扫描件、相关佐证材料扫描件。

(三)申报时间。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7日12:00,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楼恋恋;0571-87795817

材料报送地址:滨江区科技局(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28-1号科技局102室)

附件:

浙江省外国专家工作站管理办法.docx

浙江省外国专家工作站申报表.doc

外国专家工作站申报诚信承诺书.doc

杭州高新区(滨江)科学技术局

2023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