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现将2023年9月22日浙江省科技厅发布的《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尖兵”“领雁”研发攻关计划第二批项目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做好2024年度省“尖兵”“领雁”研发攻关计划第二批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研发经费要求
1. 自筹经费要求。申报单位为企业的,研发投入原则上不低于同行业研发投入平均水平,且自筹比例一般不低于80%(26县、海岛县企业和农业领域项目原则上不低于60%)。
2. 项目实施均从2024年1月1日开始,财政补助经费一般分期下达,首期拨款一般不低于50%。
二、申报方式
(一)网上申报
登录浙江省政务服务网,搜索“科技创新”,通过“立即办理”-“科技攻关在线”-“我要揭榜”点击进入。
(二)时间要求
2023年10月7日17:00申报截止。各单位应在10月7日(周六)17:00前递交项目纸质胶装申报材料(申请表、可行性报告)等一式2份交至杭州高新区(滨江)科技局,逾期不予受理。
(三)有关要求
第二批榜单与第一批榜单统一纳入推荐限额。其他项目申报和推荐要求参见《关于杭州高新区组织申报2024年度“尖兵”“领雁”研发攻关计划项目的通知》(网址:http://www.hhtz.gov.cn/art/2023/9/5/art_1485818_59058251.html)。
咨询方式:
杭州高新区(滨江)科技局 吕子夜 郭飞鹏87703243
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28-1号三楼301室
杭州高新区(滨江)科技局
2023年9月25日
各有关单位:
现将2023年9月22日浙江省科技厅发布的《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尖兵”“领雁”研发攻关计划第二批项目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做好2024年度省“尖兵”“领雁”研发攻关计划第二批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研发经费要求
1. 自筹经费要求。申报单位为企业的,研发投入原则上不低于同行业研发投入平均水平,且自筹比例一般不低于80%(26县、海岛县企业和农业领域项目原则上不低于60%)。
2. 项目实施均从2024年1月1日开始,财政补助经费一般分期下达,首期拨款一般不低于50%。
二、申报方式
(一)网上申报
登录浙江省政务服务网,搜索“科技创新”,通过“立即办理”-“科技攻关在线”-“我要揭榜”点击进入。
(二)时间要求
2023年10月7日17:00申报截止。各单位应在10月7日(周六)17:00前递交项目纸质胶装申报材料(申请表、可行性报告)等一式2份交至杭州高新区(滨江)科技局,逾期不予受理。
(三)有关要求
第二批榜单与第一批榜单统一纳入推荐限额。其他项目申报和推荐要求参见《关于杭州高新区组织申报2024年度“尖兵”“领雁”研发攻关计划项目的通知》(网址:http://www.hhtz.gov.cn/art/2023/9/5/art_1485818_59058251.html)。
咨询方式:
杭州高新区(滨江)科技局 吕子夜 郭飞鹏87703243
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28-1号三楼301室
杭州高新区(滨江)科技局
2023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