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杭州高新区(滨江)审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举措,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和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任务,立足财政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效益审计主责主业,扎实开展常态化“经济体检”,严格依法审计。现将我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发挥审计监督作用
2023年,我局按照区委审计委员会及上级审计机关的安排部署,紧扣区“136”主题攻坚活动,紧扣“三个围绕”,立足“六个推进”,强化“五个聚焦”,统筹谋划审计项目,认真履行依法审计监督职能。用贯彻落实“审计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审计监督首先是经济监督”的要求,立足财政资金使用、政策贯彻落实、干部权力运行、亚运服务保障、投资项目管理以及内部审计等六个方面开展审计项目,进一步提升财政资金提质增效、重大政策贯彻落实。
(二)持续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严格规范审计行为
我局将依法行政思维贯穿工作始终,不断提高审计执法规范性。一是压实审计质量控制责任。及时传达学习新审计法精神、优秀审计项目标准及省、市审计质量文件精神,根据有关要求制定滨江区审计局《全员全流程审计业务质量控制图》《审计质量分级控制职责分解》《审计质量分级控制主要职责分解图》等制度文件,进一步梳理细化审计项目各环节、关键控制点所涉人员的质量控制责任,编好权责清单,确保层层压紧压实质量控制责任,筑牢审计质量“生命线”。二是健全项目后评估机制。根据省市文件精神,制定《杭州市滨江区审计局印发<关于开展审计项目后评估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指导各项目主审进一步做实研究性审计,提升审计质量,促进审计工作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更紧密、审计项目计划安排更聚焦、审计结果质量运用更高质、审计质量管控更有效。
(三)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提高依法审计意识和能力
2023年,局党组认真部署全年法治政府建设任务,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积极参与各类专职法治人员教育培训,进一步提升审计队伍综合素质。全年重点学习2023年新修订的《浙江省审计条例》,以局领导带头领学、业务骨干交流研讨的形式,组织召开新《条例》专题学习会。会议强调,全体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必须提高政治站位,把学深悟透新《条例》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深刻理解并贯彻落实最新审计监督要求,推动滨江审计项目规范化管理。同时借助这次修订契机加大宣传力度,向区党政机关、国有企业及社会中介机构等单位积极宣传,将新《条例》的实施全面融入滨江审计发展大局。
二、存在的不足及原因
一是依法审计及规范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目前审计人员依法审计能力和水平距离法治建设推进要求仍有交大差距,主要体现在审计法律法规和其他行业主管部门法律法规政策两大方面的学习和领悟性有待提高。审计法律法规规范审计人员和审计程序,依法审计要求审计机关及审计人员要坚持审计职权法定、审计程序合法、审计方法遵法、审计标准依法、审计保障用法,目前单位新进人员较多,对审计新的程序规范意识树立有待进一步加强。其他行业部门法律法规是判断审计事项是否违规的准绳和标准,审计人员对被审计单位所在专业领域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方针较为生疏,对违规事项的敏感程度较弱,容易存在问题定性依据的选择不准确等问题。审计程序的规范性和问题判断依据的准确性,影响开展审计执法监督活动执法质量。
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主要在于,一是全局的业务规范需要进一步梳理并严抓落实,需要将新修订审计法的规范性和法治理念全面融入审计立项、审计现场、审计报告、审计质量检查、审计人员业务培训等工作中去。二是关于对被审计单位所在专业领域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不熟悉,主要原因在于审计对象的广泛性,审计项目组难以像被审计单位工作人员一样深耕所在领域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对某一领域的知识往往是现学现用。针对该问题,应进一步树立研究型审计理念,强化审计研究指导审计工作实践,注重理念创新,做到研究先行,坚持标本兼治,推动审计工作提质提效。
二是普法宣传工作普及面不够广。普法宣传工作是法治政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法治宣传教育是提高全民素质,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基础性工作,随着全社会法治氛围的营造,人民群众对于政府部门法治政府建设的关注度也日益增加,对行政机关主动释法明义的需求提高。我局在普法宣传工作方面,主要在于内部和审计项目,面向社会公众的宣传力度尚显不足。
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主要有:普法宣传工作创新力度不够,开展普法的新方法、新举措不足。因国家审计工作的特殊性,通常不直接面对群众,多直接面向行政事业单位和国企,相比于其他部门,较为缺乏直接面向群众的渠道和平台。审计干部学法普法与审计实务的结合不够,学以致用的学习理念尚未有效形成,依法行政理念与依法审计要求的相互融合还不够到位,未能跳出审计范围,以更高站位认识对群众普法的担当性。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推进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规定。强化组织领导,明确主体责任。明确局长为依法行政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落实“两公”律师制度,配强局法规科,负责法规普及、法治宣传、项目审理、行政执法案卷整理归档等工作,确保依法行政和普法有序进行。坚持正风肃纪,定期开展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和分析研判,融思想教育、制度约束、监督执纪于一体,三位一体推进清廉机关建设,强化机关自身建设和自我革命能力。局领导班子带头学法、讲法、守法,发挥核心作用和示范效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宪法、党章、民法典等党纪法规,全局会议及时传达上级政策规定,强化全员学习政策规定的及时性。
四、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1.聚焦主责主业,强化依法审计监督职能。2024年度将服务中心大局,合理安排年度审计计划,做深做实审计项目,注重风险防范,精准揭示问题、提出建议,坚持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特别是持续加强对创新平台、重大建设项目、国企融资等方面的审计监督。坚持推进内部审计监督,加快国家审计与内部审计结合,促进内审单位做好自查自纠、落实整改、完善管理。
2.聚焦审计规范化,强化审计项目质量。把审计项目质量摆在突出重要位置抓紧抓实,按照审计质量控制要求,深入实施研究型审计,加强大数据审计应用,不断提升审计工作质量和效率。树牢精品意识,持续打造优秀审计项目,将创优标准和质量要求落实在方案制定、项目实施、报告撰写、问题整改等环节进一步提升依法审计能力。强化审计人员规范培训,全面提升审计人员依法行政依法审计的工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