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兑现2023年度科技服务机构辅导新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奖励和报备2025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新申报意向企业的通知
来源: 区科技局 发布时间: 2024-11-12 18:01 点击率: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促进科技企业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杭高新〔2021〕2 号),现开展科技服务机构办理2023年辅导新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奖励的申报工作。并同步开展2025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新申报意向企业的报备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3年科技服务机构辅导高企奖励申报

(一)申报对象

辅导我区企业通过2023年新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不包括重新认定国高企)的科技服务机构,不包括提供审计的财务公司、事务所等。

(二)申报材料及申报方式

1.《杭州高新区(滨江)科技服务机构办理辅导新认定国高企奖励申请表》填好后打印加盖公章扫描成PDF文件(样表见附件1);

2.新认定高企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更名的附工商变更证明扫描件);

3.服务机构辅导新认定高企的服务合同、发票(原件扫描件)。

4.《2023年新引进首次申报企业确认书》(如需兑现“每新引进且认定一家给予服务机构5万元奖励”政策,且已备案新引进并通过2023年新认定国高企的科技服务机构需提供)(样表见附件2)

5.注意事项:

(1)服务机构辅导新认定高企的服务合同必须双方签字盖章并附日期。

(2)对于新引进的企业,根据《关于做好新引进且首次申报2023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备案工作的通知》必须要服务机构先备案,即备案时间要不晚于引进时间。新引进的服务合同时间要在备案之前。

(3)新引进的企业工商税务迁入应在2022.8.31日之后。

(三)申报方式和时间

全套申报材料盖章纸质版材料需送至区科技局。全套材料的盖章扫描件和附件Excel版一并压包(备注“机构名-办理2023中介奖励”)发送到邮箱:bjkj203@163.com。

请于2024年11月25日前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申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二、2025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新申报意向企业的报备

为筹备做好2025年度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服务工作,现请各服务机构将已掌握的2025年高企新申报意向企业进行报备:

(一)报备对象

2025年辅导我区企业新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不包括重新认定国高企)的科技服务机构,不包括提供审计的财务公司、事务所等。

(二)报备方式及内容

报备方式采用线上扫码填写和纸质报备表盖章报送的方式:

1、请科技服务机构扫描下方微信二维码在线报备以下信息:

B5B2D720-5C62-41aa-AAE4-A471D8F5AA0C.png

(1)报备主体:科技服务机构名称、联系人姓名、手机号。

(2)2025年新申报高企意向企业:企业名称、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企业成立时间、企业注册地址、企业实际经营地址、企业联系人姓名、手机号、2024年企业预计总收入、近三年(2022-2024年)授权知识产权数等。

2、将《2025年国高企新申报意向企业报备表》(样表见附件3)填好后打印加盖公章纸质件送至区科技局,扫描件一并发送到邮箱:bjkj203@163.com。

三、联系方式及报送地址

联系方式: 李丽 87703294

报送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28-1号区科技局102室。

附件1:杭州高新区(滨江)科技服务机构办理辅导新认定国高企奖励申请表.xls

附件2:2023年新引进首次申报企业确认书.docx

附件3:2025年国高企新申报意向企业报备表.xls

杭州高新区(滨江)科技局

2024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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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兑现2023年度科技服务机构辅导新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奖励和报备2025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新申报意向企业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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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促进科技企业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杭高新〔2021〕2 号),现开展科技服务机构办理2023年辅导新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奖励的申报工作。并同步开展2025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新申报意向企业的报备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3年科技服务机构辅导高企奖励申报

(一)申报对象

辅导我区企业通过2023年新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不包括重新认定国高企)的科技服务机构,不包括提供审计的财务公司、事务所等。

(二)申报材料及申报方式

1.《杭州高新区(滨江)科技服务机构办理辅导新认定国高企奖励申请表》填好后打印加盖公章扫描成PDF文件(样表见附件1);

2.新认定高企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更名的附工商变更证明扫描件);

3.服务机构辅导新认定高企的服务合同、发票(原件扫描件)。

4.《2023年新引进首次申报企业确认书》(如需兑现“每新引进且认定一家给予服务机构5万元奖励”政策,且已备案新引进并通过2023年新认定国高企的科技服务机构需提供)(样表见附件2)

5.注意事项:

(1)服务机构辅导新认定高企的服务合同必须双方签字盖章并附日期。

(2)对于新引进的企业,根据《关于做好新引进且首次申报2023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备案工作的通知》必须要服务机构先备案,即备案时间要不晚于引进时间。新引进的服务合同时间要在备案之前。

(3)新引进的企业工商税务迁入应在2022.8.31日之后。

(三)申报方式和时间

全套申报材料盖章纸质版材料需送至区科技局。全套材料的盖章扫描件和附件Excel版一并压包(备注“机构名-办理2023中介奖励”)发送到邮箱:bjkj203@163.com。

请于2024年11月25日前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申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二、2025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新申报意向企业的报备

为筹备做好2025年度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服务工作,现请各服务机构将已掌握的2025年高企新申报意向企业进行报备:

(一)报备对象

2025年辅导我区企业新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不包括重新认定国高企)的科技服务机构,不包括提供审计的财务公司、事务所等。

(二)报备方式及内容

报备方式采用线上扫码填写和纸质报备表盖章报送的方式:

1、请科技服务机构扫描下方微信二维码在线报备以下信息:

B5B2D720-5C62-41aa-AAE4-A471D8F5AA0C.png

(1)报备主体:科技服务机构名称、联系人姓名、手机号。

(2)2025年新申报高企意向企业:企业名称、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企业成立时间、企业注册地址、企业实际经营地址、企业联系人姓名、手机号、2024年企业预计总收入、近三年(2022-2024年)授权知识产权数等。

2、将《2025年国高企新申报意向企业报备表》(样表见附件3)填好后打印加盖公章纸质件送至区科技局,扫描件一并发送到邮箱:bjkj203@163.com。

三、联系方式及报送地址

联系方式: 李丽 87703294

报送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28-1号区科技局102室。

附件1:杭州高新区(滨江)科技服务机构办理辅导新认定国高企奖励申请表.xls

附件2:2023年新引进首次申报企业确认书.docx

附件3:2025年国高企新申报意向企业报备表.xls

杭州高新区(滨江)科技局

202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