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局,省级有关单位:
为推动落实《政府采购领域“整顿市场秩序、建设法规体系、促进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国办发〔2024〕33号),现印发《浙江省落实<政府采购领域“整顿市场秩序、建设法规体系、促进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细化任务清单》,细化任务清单自2024年11月19日起生效,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
浙江省落实《政府采购领域“整顿市场秩序、建设法规体系、促进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细化任务清单.xlsx
各市、县(市、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局,省级有关单位:
为推动落实《政府采购领域“整顿市场秩序、建设法规体系、促进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国办发〔2024〕33号),现印发《浙江省落实<政府采购领域“整顿市场秩序、建设法规体系、促进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细化任务清单》,细化任务清单自2024年11月19日起生效,请认真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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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落实《政府采购领域“整顿市场秩序、建设法规体系、促进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细化任务清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