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行政执法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提升行政执法质效,推动行政执法队伍能力素养再提升,现将《“伴随式”行政执法监督实施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印发《“伴随式”行政执法监督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docx

杭 州 市 滨 江 区 司 法 局

杭州高新区(滨江)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

202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