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杭州市《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杭州市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区科技局 发布时间: 2024-05-08 16:02 点击率:

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生物医药产业引领作用,加快构建生物医药创新高地,完善产业生态体系,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杭政办函〔2022〕59号)精神,现开展2024年度杭州市生物医药高质量发展专项申报工作(其中科技部门涉及文件中支持国家级重大创新载体建设(第一条)、支持药物临床前研究(第二条)和支持重点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第十三条))。申报主体应为杭州高新区(滨江)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行业组织等。本次项目申报采取网上和纸质材料报送相结合方式,网上申报登录杭州市企事通直报平台(网址http://szjx.jxj.hangzhou.gov.cn:8771/platform/hzQR/huiqi.htm?site=6)。现将项目申报的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国家级重大创新载体建设

(一)申报条件

在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获得生物医药领域国家实验室、国家实验室基地、国家技术创新中心以及国家部委认定的各类创新载体等。

(二)申报材料

1. 2024年杭州市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国家级重大创新载体建设项目申请表(附件1);

2. 国家级重大创新载体基本情况简介;

3. 国家级重大创新载体认定文件;

4. 国家级重大创新载体获省级资助文件和实际到账

证(包括转账凭证、发票等材料)。

(三)工作要求

申报单位完成网上填报后,将申报资料(盖骑缝章)提交至市科技局,申报材料一式10份(含完整项目申报材料及相关电子稿)。

二、支持药物临床前研究

(一)申报条件

在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获得1类药物I期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单个项目研发费用按照获得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的时间点,追溯前三年实际发生的研发投入进行计算。

(二)申报材料

1. 2024年杭州市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支持药物临床前研究项目申请表(附件2);

2. 药物临床前研究项目申请报告(附件3);

3. 1类药物I期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临床试验默示许可等申报获得材料;

4. 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有效证明材料;

5. 实际研发投入的专项审计报告;

6. 凭证单据汇总清单(包括发票、收据、合同、银行回单、入库单等材料);

7. 近三年年度审计报告;

8. 申报材料承诺书(附件4);

9. 其他补充信息。

(三)工作要求

企业完成网上申报后,将申报资料(盖骑缝章)一式10份(含完整申报材料及相关电子稿)提交杭州高新区(滨江)科技局,并填写《2024年杭州市生物医药产业支持药物临床前研究项目汇总表》(附件5)。

三、支持重点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一)申报条件

1. 公共服务平台备案:全市生物医药公共服务平台均需在申报系统进行备案,备案完成以后申请认定。

2. 重点公共服务平台认定:经备案的公共服务平台,可申请认定重点公共服务平台,需同时满足如下申请条件:平台研究服务能力具有国内先进水平,可为生物医药产业发展提供所需的关键技术服务;平台团队具有固定人员15人以上,其中高级职称或硕士以上学历比例不低于30%;平台实际投入建设经费1000万元以上(不含土地、基建),且研发设备、净化车间、软件等投入占比不低于60%;平台应具备相对集中的物理空间1000平米以上;平台上一年度核定研发设备、软件等新增投入不低于300万;每个平台已获得的上级和本市财政资助总额不超过平台建设单位自筹资金总额的50%。

3. 支持标准:公共服务平台经备案后,给予其不超过技术合同金额10%的补贴(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期间),单个平台每年度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认定重点平台后,按核定研发设备、软件等新增投入(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期间)30%予以资助;政策有效期内,单个平台的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

(二)申报材料

公共服务平台备案:

1. 2024年杭州市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支持重点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申请表(附件35);

2. 生物医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可行性报告附件36);

3. 已认证登记的技术服务合同、实际到账凭证(包括转账凭证、发票等材料);

4. 近三年年度审计报告;

5. 经所属区县(市)主管部门确认的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37);

6. 其他补充信息(知识产权专利、会议论坛等相关材料)。

重点公共服务平台认定:

1. 2024年杭州市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支持重点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申请表(附件35);

2. 生物医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可行性报告(附件36);

3. 上年度新增固定资产投入专项审计报告;

4. 新增固定资产凭证单据清单(包括发票、收据、合同、银行回单、入库单等材料);

5. 已认证登记的技术服务合同、实际到账凭证(包括转账凭证、发票等材料);

6. 近三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7. 申报材料真实性(平台)承诺书(附件37);

8. 其他补充信息(知识产权专利、会议论坛等相关材料)。

(三)工作要求

企业完成网上申报后,将申报资料(盖骑缝章)一式10份(含完整申报材料及相关电子稿)提交杭州高新区(滨江)科技局,并填写《2024年杭州市生物医药产业支持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汇总表》(附件38) 。

四、申报需知

1.申报项目截止时间为6月12日,逾期不予受理

2.申报材料装订顺序:申报书封面、目录、申报材料(按申报材料清单顺序装订)。申报材料按照上述顺序合并装订成册(添加页码),封面统一采用浅蓝色厚纸,正文采用标准A4纸张规格,双面印刷。其中涉及凭证单据、合同等信息请提供清单列表。将申报材料扫描汇总成一个pdf文档(盖章版本)发送至邮箱:bjqkjjcyk@163.com

3.请意向申报单位积极加入共建杭州高新区(滨江)公共研发服务平台(https://www.hhtz.gov.cn/art/2024/4/26/art_1485818_59064036.html)。

4.不明事宜,请联系市科技局农村与社会发展科技处何若愚(85255633) ;杭州高新区(滨江)科技局吕子夜(87703243);杭州高新区(滨江)经信局杨千慧(89520455)。

附件:

附件1 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杭州市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 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专项申报附件汇总.wps

杭州高新区(滨江)科技局

2024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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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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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生物医药产业引领作用,加快构建生物医药创新高地,完善产业生态体系,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杭政办函〔2022〕59号)精神,现开展2024年度杭州市生物医药高质量发展专项申报工作(其中科技部门涉及文件中支持国家级重大创新载体建设(第一条)、支持药物临床前研究(第二条)和支持重点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第十三条))。申报主体应为杭州高新区(滨江)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行业组织等。本次项目申报采取网上和纸质材料报送相结合方式,网上申报登录杭州市企事通直报平台(网址http://szjx.jxj.hangzhou.gov.cn:8771/platform/hzQR/huiqi.htm?site=6)。现将项目申报的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国家级重大创新载体建设

(一)申报条件

在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获得生物医药领域国家实验室、国家实验室基地、国家技术创新中心以及国家部委认定的各类创新载体等。

(二)申报材料

1. 2024年杭州市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国家级重大创新载体建设项目申请表(附件1);

2. 国家级重大创新载体基本情况简介;

3. 国家级重大创新载体认定文件;

4. 国家级重大创新载体获省级资助文件和实际到账

证(包括转账凭证、发票等材料)。

(三)工作要求

申报单位完成网上填报后,将申报资料(盖骑缝章)提交至市科技局,申报材料一式10份(含完整项目申报材料及相关电子稿)。

二、支持药物临床前研究

(一)申报条件

在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获得1类药物I期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单个项目研发费用按照获得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的时间点,追溯前三年实际发生的研发投入进行计算。

(二)申报材料

1. 2024年杭州市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支持药物临床前研究项目申请表(附件2);

2. 药物临床前研究项目申请报告(附件3);

3. 1类药物I期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临床试验默示许可等申报获得材料;

4. 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有效证明材料;

5. 实际研发投入的专项审计报告;

6. 凭证单据汇总清单(包括发票、收据、合同、银行回单、入库单等材料);

7. 近三年年度审计报告;

8. 申报材料承诺书(附件4);

9. 其他补充信息。

(三)工作要求

企业完成网上申报后,将申报资料(盖骑缝章)一式10份(含完整申报材料及相关电子稿)提交杭州高新区(滨江)科技局,并填写《2024年杭州市生物医药产业支持药物临床前研究项目汇总表》(附件5)。

三、支持重点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一)申报条件

1. 公共服务平台备案:全市生物医药公共服务平台均需在申报系统进行备案,备案完成以后申请认定。

2. 重点公共服务平台认定:经备案的公共服务平台,可申请认定重点公共服务平台,需同时满足如下申请条件:平台研究服务能力具有国内先进水平,可为生物医药产业发展提供所需的关键技术服务;平台团队具有固定人员15人以上,其中高级职称或硕士以上学历比例不低于30%;平台实际投入建设经费1000万元以上(不含土地、基建),且研发设备、净化车间、软件等投入占比不低于60%;平台应具备相对集中的物理空间1000平米以上;平台上一年度核定研发设备、软件等新增投入不低于300万;每个平台已获得的上级和本市财政资助总额不超过平台建设单位自筹资金总额的50%。

3. 支持标准:公共服务平台经备案后,给予其不超过技术合同金额10%的补贴(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期间),单个平台每年度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认定重点平台后,按核定研发设备、软件等新增投入(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期间)30%予以资助;政策有效期内,单个平台的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

(二)申报材料

公共服务平台备案:

1. 2024年杭州市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支持重点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申请表(附件35);

2. 生物医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可行性报告附件36);

3. 已认证登记的技术服务合同、实际到账凭证(包括转账凭证、发票等材料);

4. 近三年年度审计报告;

5. 经所属区县(市)主管部门确认的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37);

6. 其他补充信息(知识产权专利、会议论坛等相关材料)。

重点公共服务平台认定:

1. 2024年杭州市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支持重点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申请表(附件35);

2. 生物医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可行性报告(附件36);

3. 上年度新增固定资产投入专项审计报告;

4. 新增固定资产凭证单据清单(包括发票、收据、合同、银行回单、入库单等材料);

5. 已认证登记的技术服务合同、实际到账凭证(包括转账凭证、发票等材料);

6. 近三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7. 申报材料真实性(平台)承诺书(附件37);

8. 其他补充信息(知识产权专利、会议论坛等相关材料)。

(三)工作要求

企业完成网上申报后,将申报资料(盖骑缝章)一式10份(含完整申报材料及相关电子稿)提交杭州高新区(滨江)科技局,并填写《2024年杭州市生物医药产业支持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汇总表》(附件38) 。

四、申报需知

1.申报项目截止时间为6月12日,逾期不予受理

2.申报材料装订顺序:申报书封面、目录、申报材料(按申报材料清单顺序装订)。申报材料按照上述顺序合并装订成册(添加页码),封面统一采用浅蓝色厚纸,正文采用标准A4纸张规格,双面印刷。其中涉及凭证单据、合同等信息请提供清单列表。将申报材料扫描汇总成一个pdf文档(盖章版本)发送至邮箱:bjqkjjcyk@163.com

3.请意向申报单位积极加入共建杭州高新区(滨江)公共研发服务平台(https://www.hhtz.gov.cn/art/2024/4/26/art_1485818_59064036.html)。

4.不明事宜,请联系市科技局农村与社会发展科技处何若愚(85255633) ;杭州高新区(滨江)科技局吕子夜(87703243);杭州高新区(滨江)经信局杨千慧(89520455)。

附件:

附件1 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杭州市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 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专项申报附件汇总.wps

杭州高新区(滨江)科技局

2024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