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浙江省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平台的通知
来源: 区科技局 发布时间: 2024-06-07 09:27 点击率: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提出的实施科教兴国战略重大部署,落实省第十五次党代会和全省科技创新大会精神,深刻把握创新制胜工作导向,提高我省大型科研仪器使用率和共享率,提升资源配置效率,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一网办”“一指办”的实施意见》(浙科发基[2022]42号)的工作要求,推进大仪开放共享。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工作对象:我区注册的企事业单位。

2、工作要求:由各级各类财政资金购置的大仪,除保密等特殊要求的进行报备以外,均应及时纳入大仪平台,并提供对外开放共享服务。大仪自完成安装验收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相关信息数据由资产云同步至省大仪平台,未纳入资产云管理的大仪由管理单位负责同步数据,完成大仪入网。大仪入网30个工作日内,完成物联网传感器安装调试,3个月内完善服务方式、内容、流程和收费标准等信息。大仪报废时同步回收传感器。

3、平台介绍: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平台https://dxyq.stbrain.kjt.zj.gov.cn,是以提高财政资金购置的大型仪器设备资源利用率为目标,整合高校、科研院所和分析测试机构的大型仪器设备资源,建立共享机制,为中小企业提供科学试验服务的基础性公共平台。仪器入网及使用操作可参考附件2。

4、不明事宜,请联系浙江省科技项目管理服务中心陈宁(81051438) ;杭州市科技信息研究院王莹(87060354);杭州高新区(滨江)科技局吕子夜(87703243)。

附件:

附件1 关于加快推进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一网办”“一指办”的实施意见.pdf

附件2 浙江省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平台介绍及使用操作.docx

杭州高新区(滨江)科技局

2024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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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浙江省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平台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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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提出的实施科教兴国战略重大部署,落实省第十五次党代会和全省科技创新大会精神,深刻把握创新制胜工作导向,提高我省大型科研仪器使用率和共享率,提升资源配置效率,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一网办”“一指办”的实施意见》(浙科发基[2022]42号)的工作要求,推进大仪开放共享。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工作对象:我区注册的企事业单位。

2、工作要求:由各级各类财政资金购置的大仪,除保密等特殊要求的进行报备以外,均应及时纳入大仪平台,并提供对外开放共享服务。大仪自完成安装验收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相关信息数据由资产云同步至省大仪平台,未纳入资产云管理的大仪由管理单位负责同步数据,完成大仪入网。大仪入网30个工作日内,完成物联网传感器安装调试,3个月内完善服务方式、内容、流程和收费标准等信息。大仪报废时同步回收传感器。

3、平台介绍: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平台https://dxyq.stbrain.kjt.zj.gov.cn,是以提高财政资金购置的大型仪器设备资源利用率为目标,整合高校、科研院所和分析测试机构的大型仪器设备资源,建立共享机制,为中小企业提供科学试验服务的基础性公共平台。仪器入网及使用操作可参考附件2。

4、不明事宜,请联系浙江省科技项目管理服务中心陈宁(81051438) ;杭州市科技信息研究院王莹(87060354);杭州高新区(滨江)科技局吕子夜(87703243)。

附件:

附件1 关于加快推进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一网办”“一指办”的实施意见.pdf

附件2 浙江省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平台介绍及使用操作.docx

杭州高新区(滨江)科技局

2024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