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政府长河街道办事处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15 11:10 点击率: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现公开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政府长河街道办事处;联系电话:0571-86624908;地址: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长江北路18号;邮编:310052。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本街道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区政务公开的有关要求,积极拓宽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内容,优化公开流程,致力于实现阳光、透明、高效的信息公开目标,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

2024年,本街道在政府官网上主动公开街道信息340条,内容涵盖组织机构、部门文件、财政信息、工作总结、重点领域信息、基层治理与服务等内容。此外,还通过长河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837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本街道共收到13件信息依申请公开,上年度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合计办理15件,上述办件均已按时按规完成答复。2024年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行政复议5件、行政诉讼0件,无行政复议纠错和行政诉讼败诉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健全信息发布审核机制,明确信息逐级审核流程,调整信息员和科室负责人各1名,压实责任,严肃纪律。对拟公开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保密性进行严格把关,全年累计审核信息340条,未出现信息发布失误情况。开展信息公开和保密教育培训1场,对公开信息进行分类归档,为后续信息查询和利用提供便利。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及时更新长河街道信息公开专栏,维护网址栏目,调整信息公开目录。加强政务新媒体运营管理,丰富“长河发布”微信平台功能,提高粉丝活跃度,有效发布和回应公众诉求。拓展社区信息公开渠道,22个社区均建立微信公众号,推动信息共享和协同发布。

(五)监督保障

建立内部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对各科室、社区信息公开工作检查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重点加强对计算机系统信息和文件的保密防范。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要求,持续做好线上线下依申请公开的申请、接收工作,规范受理群众的申请。2024年,本街道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追究责任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2

1

0

0

0

0

1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

0

0

0

0

0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

0

0

0

0

0

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0

0

0

0

0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1

0

0

0

0

1

(七)总计

14

1

0

0

0

0

1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2

0

1

2

5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本街道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一定不足:一是队伍建设的能力还需提升,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还需进一步深化;二是信息公开创新性和有效性待提升,信息联动协调途径还不够畅通;三是新媒体等舆情研判和回应机制还不够丰富新颖,公众参与度有待进一步提高。

针对以上情况,本街道将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继续加强业务培训,畅通重点领域信息协同路径,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准确、及时、规范;二是创新政策解读形式,采用图文并茂、案例分析、动画视频等多种方式,增强解读效果;三是规范政务新媒体管理,做到政府信息公开的便利性、高效性、特色性,更好保障群众民主权益。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本街道的依申请工作未产生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此外,本街道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政府信息公开

区府办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索引号

002493697/2025-00115

发布机构

长河街道

备注/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1-15 11:10:46

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政府长河街道办事处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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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现公开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政府长河街道办事处;联系电话:0571-86624908;地址: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长江北路18号;邮编:310052。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本街道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区政务公开的有关要求,积极拓宽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内容,优化公开流程,致力于实现阳光、透明、高效的信息公开目标,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

2024年,本街道在政府官网上主动公开街道信息340条,内容涵盖组织机构、部门文件、财政信息、工作总结、重点领域信息、基层治理与服务等内容。此外,还通过长河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837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本街道共收到13件信息依申请公开,上年度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合计办理15件,上述办件均已按时按规完成答复。2024年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行政复议5件、行政诉讼0件,无行政复议纠错和行政诉讼败诉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健全信息发布审核机制,明确信息逐级审核流程,调整信息员和科室负责人各1名,压实责任,严肃纪律。对拟公开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保密性进行严格把关,全年累计审核信息340条,未出现信息发布失误情况。开展信息公开和保密教育培训1场,对公开信息进行分类归档,为后续信息查询和利用提供便利。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及时更新长河街道信息公开专栏,维护网址栏目,调整信息公开目录。加强政务新媒体运营管理,丰富“长河发布”微信平台功能,提高粉丝活跃度,有效发布和回应公众诉求。拓展社区信息公开渠道,22个社区均建立微信公众号,推动信息共享和协同发布。

(五)监督保障

建立内部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对各科室、社区信息公开工作检查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重点加强对计算机系统信息和文件的保密防范。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要求,持续做好线上线下依申请公开的申请、接收工作,规范受理群众的申请。2024年,本街道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追究责任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2

1

0

0

0

0

1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

0

0

0

0

0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

0

0

0

0

0

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0

0

0

0

0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1

0

0

0

0

1

(七)总计

14

1

0

0

0

0

1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2

0

1

2

5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本街道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一定不足:一是队伍建设的能力还需提升,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还需进一步深化;二是信息公开创新性和有效性待提升,信息联动协调途径还不够畅通;三是新媒体等舆情研判和回应机制还不够丰富新颖,公众参与度有待进一步提高。

针对以上情况,本街道将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继续加强业务培训,畅通重点领域信息协同路径,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准确、及时、规范;二是创新政策解读形式,采用图文并茂、案例分析、动画视频等多种方式,增强解读效果;三是规范政务新媒体管理,做到政府信息公开的便利性、高效性、特色性,更好保障群众民主权益。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本街道的依申请工作未产生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此外,本街道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