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按照省、市对综合执法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持续深入推进法治工作开展。具体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依法行政,严守法治底线
一是严格落实市综合执法15项制度。根据“五个一”要求落实制度,推进案件移送、抄告机制建立。目前与住建、消防等部门从投诉处置、查看现场、责令整改、移送执法等实现全过程衔接。二是健全工作规范。今年以来,对简易程序办理、扣押物品的处置、渣土执法处罚、责改的适用等优化了相应的执法要求,进一步规范一线执法行为。三是完善机制建设。修订完善《杭州高新区(滨江)“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下沉人员“区属街用共管”管理办法补充实施细则》、《滨江区街道下沉(派驻)人员考核办法》等文件,为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稳定和效能发挥提供了制度保障。同时编制并发布了《滨江区行政执法统一协调指挥中心运行保障方案(试行)》等六项相关协调指挥工作机制,通过精细化管理和高效运作,有力推动了我区大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往纵深前进。四是进行规范性文件清理。全面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梳理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现存行政规范性文件。重点根据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助力全区高质量发展等改革要求以及上位法制定、修改、废止情况,逐项研究,最终明确修订3件,并就其中1件随即展开了修订工作,现已拟定初稿并完成意见征求,计划2025年初发文,为执法工作提供更加明确、细化的规范依据和操作守则。
(二) 全面深化改革,强化队伍建设
一是提升办案质量。普通程序案件均严格依照要求进行三级审核,结合案件评查及个案日常评判,及时发现梳理、总结整改案件中存在的瑕疵问题,并充分学习吸收优秀案例、新类型案件的办理经验,扎实提升案件办理质量。每月制发执法质量通报,分析案件问题、预警办案时限,拉紧队员的“法制弦”,严格规范办案不松懈。二是加强业务培训。以每周的综合执法大讲堂为平台,邀请各执法部门专家对综合执法事项进行专题培训,此外每季度开展一次跨部门综合执法培训,通过系统化和专业的培训活动,着力提升执法人员的综合专业能力,为执法工作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及能力支持。今年以来已举办大讲堂34期,跨部门培训20期。三是持续推进法制保障中心建设。集结办案能手、优秀法制员、专业律师等,定期开展交流讨论,完善执法流程、强化执法规范,预警风险问题、解决矛盾难点,梳理职能事项、协调争议痛点。今年以来,邀请律师、其他部门业务骨干等以“城管大讲堂”、专题会议等形式开展法制培训共计21次,研究法律相关问题100余件,取得了较为良好的成效,强化了法制保障中心的作用和力量的发挥。
(三) 提升执法质效,优化营商环境
一是优化我区各职能部门实施的对企检查,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科学编制《滨江区2024年度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经常性联系公安、消防、应急、环保、市监等单位,研究统筹涉企检查,促进全区行政检查工作有序开展,全区职能部门联合执法实施率已达52.06%。二是以监管“一件事”特色场景创建为小切口,在商业综合体、工地、未来社区、安置房区块等重点区域不断深化“综合查一次”,今年以来共开展“综合查一次”229次,出动人数954人,发现问题634个,均已完成整改。三是积极推行“简案快办”工作。选取了5个领域的共18个事项,针对部分案情简单、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社会影响小的普通程序案件,当事人自愿认错认罚,且对违法事实和法律适用没有异议,在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简化取证方式、优化审核审批手续,案件查、办、审各环节无缝衔接,案件办理时间大幅缩短,有效提高行政执法效率,提升群众满意度,以“简案快办”形式办结普通程序案件158件。四是全面推行“三书同达”工作。在向违法企业制发《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同时,一并向其提供《行政合规建议书》和《信用修复告知书》,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的引导、规范、治理的价值功能,以实现对企业从行政处罚到合规指导再到信用修复的“全链条”监管闭环,推动行政监管由“一罚了之”向“惩教结合”转变。五是积极开展护校安园活动。一方面在统筹相关检查计划,强化与教育、市监、消防等部门的密切合作,深化“综合查一次”。另一方面,我局共出动440人,在上学及放学时段与交警等部门一起进行护校安园工作,对流动摊贩、占道经营等影响学生进出的违法行为进行管理,全区中小学已全覆盖。同时做好涉未成年人违法行为的处理。
(四) 以矛盾化解为核心,积极应对复议诉讼
2024年度,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共收到行政复议17件、行政诉讼4件。我局积极抓住能够调解的时间阶段,第一时间审查案件相关资料,了解矛盾重点,向当事人进行释法说理,协调解决问题困难,将纠纷化解在初期。其中,行政诉讼案件胜诉1件,当事人主动撤诉2件,尚在审理中1件;行政复议案件当事人主动撤销复议2件、复议维持3件,复议纠错3件,尚在审理中9件。就被纠错案件,我局切实向司法局进行请教沟通,根据复议意见逐项分析案件中存在的实体、程序问题,总结教训、梳理整改,及时改进工作规程、厘清职责边界,努力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
二、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及原因
(一)存在的不足
一是法治理念与实践存在部分脱节。当前新法出台多,专业性强,部分人员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理解不够深入,对新法律法规无法很好地吸收运用,导致在实践中难以将法治理念贯穿于工作始终,有效运用法律知识解决问题。需要进一步深化法治机关建设,增强干部法治思维底线思维,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的整体推动、协同发展。
二是普法宣传和公众参与的效果仍有待提高。政策解读、普法宣传的手段相对单一,生动性和活泼性有待加强;公众对于政务公开的参与度不高,听取意见的对象覆盖面和代表性有待加强。需更加深入群众,开展立体化、多样性的法治宣传,推动法治思想深入人心。
三是法治队伍力量有待加强。法律专业人才在法治工作中的作用未充分发挥,现有行政执法队伍的经验和力量需要更加适应新发展要求。
(二)造成不足的原因
一是人员力量不足。划转的执法事项过多,执法人员的承载能力、覆盖面和知识面都不足,基层执法压力过大。与此同时,综合执法工作职责不断增加、管控标准日渐提高、应急保障任务频繁,但是执法人员编制及执法力量却未相应增加,人员力量严重不足。
二是执法能力有待提升。主动学法意识不强,办案理论未跟上法制发展,执法理念未及时与时俱进,还停留在老观念老做法层面。部分队员缺少全过程办案经验,不会办案现象依然存在,尤其面对新法条、新问题、新案由、新领域,缺乏深入全面的思考,一案到底仍然没有彻底实现,办案质量普遍不高。各执法中队专业法制人员也比较欠缺,存在较大断档。
三、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我局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情况作为第一要务。一是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全面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聚焦习近平法治思想。年内,我局通过局党组会议题集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15次,学习各类综合行政执法领域相关法律法规27次,不断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二是切实维护法律权威。通过局党组会议、专题讲座、集中和自主学习等多种方式开展学习,紧密围绕省市委决策部署,力求把法治学习成果转化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精神动力和责任担当,转变为明确的工作思路和任务举措。坚持带头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坚持依法办事,用党章党规党纪规范自己的言行,做好遵纪守法的表率,做到既不“缺位”也不“越位”,在知法、懂法、守法的基础上依法行政。三是不断强化行动自觉。将“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作为依法行政工作基本原则,坚持把党建与法律培训,队伍培养紧密结合起来,切实增强领导干部带头依法办事、带头遵守法律的行动自觉,不断筑牢依法治理的思想基础。
四、2025年度主要工作安排
一是全面推进行政检查“亮码”,规范涉企检查。“亮码”检查是一项重要的管理创新,它明确了检查的合法性及依据,确保了执法检查行为的一致性和公正性,同时通过数字化手段,对执法任务进行验证,强化了执法监督,是构建更加公正、透明法治环境的关键步骤。我局将不断总结经验,完善相关机制,逐步推进这一举措的落地生根,惠及广大民众。
二是加强法制培训,提升队伍能力。为保障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专业性,我局将大力加强法制培训,进一步全面提升执法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执法水平,除制定系统化培训金华外,引入多样化培训的形式,如模拟演练、学习平台等多种方式,同时强化案例教学与实战演练,增强培训的互动性和实践性,打造好一直高素质、专业化的综合行政执法队伍。
三是坚持数字赋能,推进智慧执法建设。依托高新区产业优势,全力开发并建设完成“一户式”集中视频管理系统。充分运用该系统做好执法视频的集中管理,着力实现读取抽调、统计分析、信息集成、阅卷关联等功能,进一步规范执法全过程记录及证据信息化管理,以更好地进行法制审核及监督等,推进执法及法制工作,并争取成熟后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应用,同时,持续探索数字技术在执法领域的创新应用,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加速推进智慧执法建设,实现城市管理的职能化、精细化和高效化。
四是进一步完善案审评查机制。从立案审批至结案,按办案流程顺序,对各内容、各要求进行梳理,确定统一评查标癌准,使规范审核与规范办案形成良性循环。继续用好案件及时复核、阶段评查、专题自查、月度通报等机制,不断提醒、督促执法队员,紧抓办案进度、改善办案举措、提升办案质量。始终坚持并不断向着“零纠错、零败诉、零追责”的目标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