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杭政办函〔2022〕59号)精神,现将《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杭州市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转发你们,其中科技部门涉及文件中支持国家级重大创新载体建设(第一条)、支持药物临床前研究(第二条)和支持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第十三条)。本次项目申报采取网上和纸质材料报送相结合方式,网上申报登录杭州市企事通直报平台(网址http://szjx.jxj.hangzhou.gov.cn:8771/platform/hzQR/huiqi.htm?site=6),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国家级重大创新载体建设
(一)申报条件。
在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获得生物医药领域国家实验室、国家实验室基地、国家技术创新中心以及国家部委认定的各类创新载体等。
(二)申报材料。
1.2025年杭州市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国家级重大创新载体建设项目申请表(附件1);
2.国家级重大创新载体基本情况简介;
3.国家级重大创新载体认定文件;
4.国家级重大创新载体获省级资助文件和实际到账凭证(包括转账凭证、发票等)。
5.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2)。
(三)工作要求。
申报单位完成网上填报后,将申报资料(盖骑缝章)一式2份及项目申报全套材料电子版统一报送至市科技局项目管理中心。
二、支持药物临床前研究
(一)申报条件。
在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获得1类药物I期临床试验批准。单个项目研发费用按临床试验批准时间点,追溯前三年实际发生的研发投入进行计算。
(二)申报材料。
1.2025年杭州市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支持药物临床前研究项目申请表(附件3);
2.药物临床前研究项目申请报告(附件4);
3.获临床试验批准相关佐证材料(I期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或临床试验默示许可);
4.知识产权相关佐证材料;
5.研发投入专项审计报告和凭证单据清单(包括发票、收据、合同、银行回单、入库单等);
6.近三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7.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2)。
(三)工作要求。
申报单位完成网上填报后,将申报材料(盖骑缝章)一式2份报送至滨江区江南大道328-1号区科技局3楼306室,同时将项目申报全套材料电子版(盖章扫描件汇总成一个pdf文档)及《2025年杭州市生物医药产业支持药物临床前研究项目汇总表》(附件5盖章扫描件及word版本),发送至bjqkjjcyk@163.com 邮箱。
申报材料装订顺序:申报书封面、目录、申报材料(按申报材料清单顺序装订)。申报材料按照上述顺序合并装订成册(添加页码),封面统一采用浅蓝色厚纸,正文采用标准A4纸张规格,双面印刷。其中涉及凭证单据、合同等信息请提供清单列表。
三、支持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一)申报条件。
1.生物医药公共服务平台。医药合同研发机构(CRO)、医药合同外包生产机构(CMO)、医药合同定制研发生产机构(CDMO)、临床医学研究平台、检验检测平台、转化医学中心等机构或平台可申请备案认定生物医药公共服务平台。
2.重点生物医药公共服务平台。公共服务平台如同时满足如下条件的,可同步申请认定重点公共服务平台:平台研究服务能力具有国内先进水平,可为生物医药产业发展提供所需的关键技术服务;平台团队具有固定人员15人以上,其中高级职称或硕士以上学历比例不低于30%;平台实际投入建设经费1000万元以上(不含土地、基建),且研发设备、净化车间、软件等投入占比不低于60%;平台应具备相对集中的物理空间1000平方米以上;平台2024年度新增研发设备、软件等投入不低于300万;平台已获财政资助总额不超过平台建设单位自筹资金总额的50%;平台对外服务占比一般不低于50%(服务双方须无投资关联情况)。
(二)申报材料。
1.2025年杭州市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申请表(附件35);
2.生物医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可行性报告(附件36);
3.经认定登记的技术服务合同和实际到账凭证(包括转账凭证、发票等);
4.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5.2024年度新增固定资产投入专项审计报告和凭证单据清单(申报重点平台需要提交);
6.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2)。
(三)工作要求。
申报单位完成网上填报后,将申报材料(盖骑缝章)一式2份报送至滨江区江南大道328-1号区科技局3楼306室,同时将项目申报全套材料电子版(盖章扫描件汇总成一个pdf文档)及《2025年杭州市生物医药产业支持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汇总表》(附件37盖章扫描件及word版本),发送至bjqkjjcyk@163.com 邮箱。
申报材料装订顺序:申报书封面、目录、申报材料(按申报材料清单顺序装订)。申报材料按照上述顺序合并装订成册(添加页码),封面统一采用浅蓝色厚纸,正文采用标准A4纸张规格,双面印刷。其中涉及凭证单据、合同等信息请提供清单列表。
四、截止时间及联系方式
1.网上填报、纸质材料及电子版报送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22日,逾期不受理。
2.未尽事宜,请联系市科技局重大处沈老师(85255663);市科技局项目管理中心楼老师(87080230);高新区(滨江)科技局颜老师(89521496);高新区(滨江)经信局杨老师(89520455)。
附件:
附件1-市经信局(市数字经济局) 市科技局 市卫健委 市市场监管局 市统计局 市医保局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杭州市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杭州高新区(滨江)科技局
2025年7月25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杭政办函〔2022〕59号)精神,现将《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杭州市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转发你们,其中科技部门涉及文件中支持国家级重大创新载体建设(第一条)、支持药物临床前研究(第二条)和支持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第十三条)。本次项目申报采取网上和纸质材料报送相结合方式,网上申报登录杭州市企事通直报平台(网址http://szjx.jxj.hangzhou.gov.cn:8771/platform/hzQR/huiqi.htm?site=6),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国家级重大创新载体建设
(一)申报条件。
在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获得生物医药领域国家实验室、国家实验室基地、国家技术创新中心以及国家部委认定的各类创新载体等。
(二)申报材料。
1.2025年杭州市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国家级重大创新载体建设项目申请表(附件1);
2.国家级重大创新载体基本情况简介;
3.国家级重大创新载体认定文件;
4.国家级重大创新载体获省级资助文件和实际到账凭证(包括转账凭证、发票等)。
5.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2)。
(三)工作要求。
申报单位完成网上填报后,将申报资料(盖骑缝章)一式2份及项目申报全套材料电子版统一报送至市科技局项目管理中心。
二、支持药物临床前研究
(一)申报条件。
在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获得1类药物I期临床试验批准。单个项目研发费用按临床试验批准时间点,追溯前三年实际发生的研发投入进行计算。
(二)申报材料。
1.2025年杭州市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支持药物临床前研究项目申请表(附件3);
2.药物临床前研究项目申请报告(附件4);
3.获临床试验批准相关佐证材料(I期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或临床试验默示许可);
4.知识产权相关佐证材料;
5.研发投入专项审计报告和凭证单据清单(包括发票、收据、合同、银行回单、入库单等);
6.近三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7.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2)。
(三)工作要求。
申报单位完成网上填报后,将申报材料(盖骑缝章)一式2份报送至滨江区江南大道328-1号区科技局3楼306室,同时将项目申报全套材料电子版(盖章扫描件汇总成一个pdf文档)及《2025年杭州市生物医药产业支持药物临床前研究项目汇总表》(附件5盖章扫描件及word版本),发送至bjqkjjcyk@163.com 邮箱。
申报材料装订顺序:申报书封面、目录、申报材料(按申报材料清单顺序装订)。申报材料按照上述顺序合并装订成册(添加页码),封面统一采用浅蓝色厚纸,正文采用标准A4纸张规格,双面印刷。其中涉及凭证单据、合同等信息请提供清单列表。
三、支持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一)申报条件。
1.生物医药公共服务平台。医药合同研发机构(CRO)、医药合同外包生产机构(CMO)、医药合同定制研发生产机构(CDMO)、临床医学研究平台、检验检测平台、转化医学中心等机构或平台可申请备案认定生物医药公共服务平台。
2.重点生物医药公共服务平台。公共服务平台如同时满足如下条件的,可同步申请认定重点公共服务平台:平台研究服务能力具有国内先进水平,可为生物医药产业发展提供所需的关键技术服务;平台团队具有固定人员15人以上,其中高级职称或硕士以上学历比例不低于30%;平台实际投入建设经费1000万元以上(不含土地、基建),且研发设备、净化车间、软件等投入占比不低于60%;平台应具备相对集中的物理空间1000平方米以上;平台2024年度新增研发设备、软件等投入不低于300万;平台已获财政资助总额不超过平台建设单位自筹资金总额的50%;平台对外服务占比一般不低于50%(服务双方须无投资关联情况)。
(二)申报材料。
1.2025年杭州市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申请表(附件35);
2.生物医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可行性报告(附件36);
3.经认定登记的技术服务合同和实际到账凭证(包括转账凭证、发票等);
4.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5.2024年度新增固定资产投入专项审计报告和凭证单据清单(申报重点平台需要提交);
6.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2)。
(三)工作要求。
申报单位完成网上填报后,将申报材料(盖骑缝章)一式2份报送至滨江区江南大道328-1号区科技局3楼306室,同时将项目申报全套材料电子版(盖章扫描件汇总成一个pdf文档)及《2025年杭州市生物医药产业支持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汇总表》(附件37盖章扫描件及word版本),发送至bjqkjjcyk@163.com 邮箱。
申报材料装订顺序:申报书封面、目录、申报材料(按申报材料清单顺序装订)。申报材料按照上述顺序合并装订成册(添加页码),封面统一采用浅蓝色厚纸,正文采用标准A4纸张规格,双面印刷。其中涉及凭证单据、合同等信息请提供清单列表。
四、截止时间及联系方式
1.网上填报、纸质材料及电子版报送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22日,逾期不受理。
2.未尽事宜,请联系市科技局重大处沈老师(85255663);市科技局项目管理中心楼老师(87080230);高新区(滨江)科技局颜老师(89521496);高新区(滨江)经信局杨老师(89520455)。
附件:
附件1-市经信局(市数字经济局) 市科技局 市卫健委 市市场监管局 市统计局 市医保局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杭州市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杭州高新区(滨江)科技局
2025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