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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 | 杭州市滨江区民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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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区有关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制定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基层民政工作。 (二)负责全区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和监督管理。 (三)落实上级社会救助政策和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指导全区实施特困人员供养、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工作。负责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认定核对工作。 (四)负责全区地名管理工作。承担行政区划和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及日常管理工作。 (五)拟订全区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牵头孤儿及其他困境儿童的福利与救助工作。参与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的权益保障工作。牵头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 (六)拟订全区养老服务发展规划和政策。指导全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参与推动养老服务业发展。指导和管理城乡养老机构建设,指导居民养老服务工作。 (七)负责殡葬管理、婚姻登记和收养登记管理工作。 (八)拟订慈善事业发展规划、政策,主管慈善工作。 (九)负责民政事业规划财务和统计工作,指导、监督民政事业费的使用管理。负责区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的使用管理工作。 (十)完成区党委和区管委会、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职能转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 (十二)有关职责分工。区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承担区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
单位地址 | 杭州市滨江区江陵路2031号钱江大厦10楼 |
邮政编码 | 310051 |
联系电话 | 0571-87702067 |
办公时间 | 法定工作日 夏令时 9:00-12:30,14:30-18:00 冬令时 9:00-12:30,14:00-17:30 |
网站地址 | http://www.hhtz.gov.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