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瑶:

你以杭州市公安局滨江区分局为被申请人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于2026年2月27日按照你提供的地址和电话向你进行邮寄行政复议申请补正通知书(杭滨政复〔2026〕95号)。因被拒收,导致邮局将邮件退回本机关。按照你提交的电话亦联系不上你本人,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请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机关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领取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87号。

特此公告。

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政府 

2026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