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向:

你对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政府西兴街道办事处作出的举报事项处理不服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于2026年1月21日按照你提供的地址和电话向你进行邮寄行政复议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杭滨政复〔2026〕33号)。因该地址查无此人,导致邮局将邮件退回本机关。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请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机关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领取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87号。

特此公告。

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政府

2026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