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5年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筑牢根基,锻造规范执法“基准线”

1.深化法治学习,夯实思想基础。严格落实学法用法制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常态化学习机制,将法治培训纳入年度重点。坚持学用结合,紧密围绕执法工作实际,重点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等法律法规,着力强化全员法治思维与依法行政意识。

2.严格资格管理,提升履职能力。针对全局9名在职在编人员,严格依据省市行政执法事项目录开展工作,动态维护“大综合一体化”系统中执法人员证件信息,确保执法主体资格合法合规。常态化组织专项业务培训,全面提升执法人员依法履职与规范化执法能力,助力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   

3.强化司法衔接,树立执法权威。积极通过旁听庭审等实践形式,强化执法人员权责统一的理念与责任意识,增强履行生效判决、落实司法建议的自觉性。推动行政执法与司法监督良性互动,切实提升行政执法的公信力与权威性。

(二)规范程序,绷紧依法决策“警戒线”

1.健全决策机制,确保程序合规。全面实行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通过官网公开目录,明确事项承担主体、实施流程、时间节点与材料归档要求,确保责任到人、落实到位。决策过程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核、公平竞争审核、廉洁性审核、风险评估、集体讨论等法定程序,着力提升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

2.加强合同管控,防范法律风险。严格执行《区科技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区科技局合同管理制度》及“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对重大合同实行全流程闭环管理:事前严审预算与内容,事中加强执行监督,事后严格审核拨付。所有合同必经法律顾问合法性审查,重大合同按规定报备,全面规范财务与合同管理。

 3.借力外脑智库,强化法律支撑。常年聘任专业律师担任法律顾问,深度参与政策制定与文件审查。全年累计审改协议39份,审查规范性及政策文件6份,解答研究院管理、项目管理等领域法律咨询13件次,为科技管理各项工作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

(三)聚焦效能,拓展普法监管“覆盖面”

1.深化普法宣传,弘扬法治精神。成功举办“矢志创新发展 建设科技强国”2025杭州高新区(滨江)科技活动周启动仪式暨全国科技工作者日活动,集中宣传党对科技工作的领导,弘扬科学家精神,深入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科学技术进步法》等法律法规。同时,扎实推进反邪教宣传教育,全年累计开展反邪教宣传活动50余场,发放宣传手册1万余份,覆盖人群超过8000人。

2.精准政策辅导,赋能创新主体。围绕创新主体需求,系统开展高企、孵化器、研发机构及重大项目申报等实操性专题培训。全年举办创新政策解读与业务培训20余场,有效提升了各类创新主体对政策的理解运用与项目运作能力。

3.筑牢诚信体系,净化创新生态。持续推进科研信用体系建设。在项目申报、资质审核等关键环节,强制嵌入企业信用核查程序。通过将诚信要求深度融入管理流程,强化企业科研诚信意识,积极营造诚实守信、崇尚创新的良好环境。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切实发挥党政主要负责人在推进全局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地位,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发挥总揽全局,协同各科室的作用,积极推进全局干部职工依法办事。积极组织全局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等,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讲话精神,带头学法、模范用法,营造良好的学法用法氛围。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制度,强化党内法规的执行,加强全局廉政建设,将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融入全局工作。

三、2026年主要安排

(一)加强法治队伍建设,提升专业履职能力

持续提升干部队伍学法、懂法、用法的能力和法治意识,强化运用法治思维指导科技业务实践,切实提高工作质量与水平。组织新进干部参加行政执法资格培训,实现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全覆盖,确保依法履职基础扎实。

(二)完善法治制度体系,规范日常行政行为 

结合工作实际并借鉴先进经验,优化议事决策、财务管理、合同审查及学习培训等内部管理制度,健全依法行政与学法普法长效机制,确保各项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有迹可查。

(三)创新法治宣传方式,增强精准服务实效

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相关文件学习宣传,增强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性的认识,提升依法履职自觉性。落实科技普法责任制,面向科技型企业、科研院所、产学研平台及科技人员等重点对象,开展精准化法治宣传教育。加强创新政策培训,拓展普法载体与形式,持续扩大法治宣传覆盖面与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