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区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以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立足财政职能,科学统筹推进法治财政建设,为财政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现将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政治引领,压实主体责任。局党委充分发挥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领导作用,把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将法治建设与财政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将法治要求贯穿财政管理全过程。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多途径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学习,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日常。

(二)严格依法履职,规范财政运行。一是坚持规范执法。持续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积极使用“大综合一体化”执法监管数字应用系统,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制度,检查事项认领率和覆盖率均达到100%。二是坚持程序合法。严把合同和规范性文件管理,全面落实“审核前置”,对所有拟签订的行政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核。做好文件发布审查工作,按照“上位法”和财政法定职责,开展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共梳理文件6件,废止0件,继续有效6件,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三是落实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除日常法律顾问外,聘用财政领域政府采购投诉集中裁决法律顾问1家,申请区级公职律师1名,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效率提供了规范化、专业化的有力支持。

(三)推进政务公开,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健全内容发布“三审三校”制度,规范发布流程,确保信息公开的权威性。及时修改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无效链接、更新最新动态信息,确保政务公开信息的准确性。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完善及申请公开工作机制,严格办理时限和办理程序,加强对答复的合法性审查,2025年收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在法定时限内答复。

(四)深入普法宣传,增强财政法治观念。对照“谁执法谁普法”要求,积极参与区“云端普法”进园入企行动,依托“微信普法矩阵”,不定期发布普法沙龙及讲座信息,解读最新法律法规和政策热点,提供在线普法服务,打造更优法治营商环境。优化打造财政局“法治财政”宣传阵地,组织开展“12·4”宪法宣传月活动,精心组织多种形式的主题普法活动,结合行政执法开展法治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服务等普法宣传教育,确保普法责任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筑牢法治思想根基。充分发挥好主要负责人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引领示范作用,把法治工作摆在全局工作重要位置,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着力推动财政法治建设、依法行政与财政业务工作深度融合。

(二)健全制度机制,夯实法治建设基础。紧扣法治建设部署要求,推动完善财政内部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着力强化法治责任落实,着力将法治要求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和政府采购、资金监管等财政业务全流程,不断提升财政管理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三)落实学法普法责任,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以条线练兵比武活动和局机关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主题宣讲活动为契机,引导全局干部职工进行岗位练兵。精心策划宪法、法律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线上工作群,广泛宣传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带领提升全局党员干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能力和水平。

三、2026年主要安排

2026年,区财政局将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部署要求,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一)强化法治培训,增强依法履职能力。加大法治专题培训力度,树牢财政干部法治意识,全面提升依法履职、依法监管、依法服务的综合能力。严格规范财政行政执法全流程行为,强化执法文书制作、案卷归档、评查整改等全链条规范管理,切实维护财政执法的严肃性与公信力。

(二)突出精准普法,营造学法用法氛围。纵深推进“谁执法谁普法”工作,积极开拓财政法治宣传教育方式,聚焦重点群体、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围绕财政重点法律法规政策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针对不同群体特点开展定制化解读,切实增强财政法律法规的知晓率和适用效果。

(三)深化跨部门协同,切实规范执法。持续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特别是跨部门监管工作,加强与其他政府部门的信息共享和沟通协作,共同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难点问题。针对财政领域的违法行为,与其他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形成合力,提高执法效率和威慑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