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杭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2024年度和2025年度首选地政策兑现的通知》
来源: 区科技局 发布时间: 2026-08-05 17:08 点击率:

各有关单位:

根据《构筑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首选地的若干政策措施》(杭科策〔2022〕136号)、《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加快科技企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杭政办函〔2023〕78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杭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2024年度和2025年度首选地政策兑现的通知》(附件1)转发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企业技术交易

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财务独立核算、年度实际技术交易额在500万元及以上的本市企业。

(二)科技中介服务机构

本市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包括独立法人的企事业单位和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科研平台、大型企业内设立的技术转移服务机构。

(三)技术转移转化人才

经过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等合法培训机构培训合格的在杭技术经理人或技术经纪人(成果转化员)。

二、申报条件

(一)企业技术交易

向本市企事业单位输出技术的在杭企业,或者从本市以外引进技术的在杭企业,签订技术合同且经全国技术合同管理与服务系统登记。

(二)科技中介服务机构

1.上规奖励:首次纳入本市规模以上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统计的科技中介服务(行业代码7530)企业,且目前仍属于上规纳统企业,以统计部门科技服务业报表为准。

2.绩效奖励:应用“中国浙江网上技术交易市场3.0平台”或“供需荟”等成果转化平台,开展科技咨询、技术转移等科技服务,或者引进科技项目落地,取得明显的服务绩效,具有较强的业内美誉度和影响力。

(三)技术转移转化人才

1.培训资助:参训人员自费参加具有培训资质培训机构所举办的技术转移人才执业能力培训,并取得晋级职业资格证书。

2.绩效奖励:促成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签订三方技术合同或者双方合同+单方服务技术合同,并收取相应佣金或服务费;或者挖掘技术合同并为企业办理技术合同登记不少于500万元。且不在杭州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就职。

3.个人奖励:年度综合服务绩效值不低于100的技术转移转化人才。

三、申报方式

(一)企业技术交易

企业填写《企业技术交易奖励申请表》(附件2),提交专项审计报告(年度实际技术交易额1亿元以上)或财务决算报告(年度实际技术交易额1亿元以下)。审计报告或决算报告应披露当年度技术合同登记情况和实际发生的技术交易金额,并附上当年度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登记证明、对应的技术交易税务发票和银行流水账单。

(二)科技中介服务机构

1.上规奖励:中介机构填写《科技中介服务机构上规奖励申请表》(附件3),提交科技中介服务绩效统计报告、统计部门科技服务业报表和企业月度、年度财务报表。

2.绩效奖励:中介机构填写《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绩效奖励申请表》和《技术中介服务明细及绩效核算清单》(附件4),提交“中国浙江网上技术交易市场3.0平台”“供需荟”等中介服务信息统计、三方技术合同或者双方合同+单方服务合同、合同登记证明、技术交易额、收取服务费用明细清单,附每笔交易款项票据和银行流水凭证;项目引进清单及佐证材料(应包含项目名称、负责人、项目简介、技术领域、知识产权、投资方、投资额、项目落地、项目用地、收益预测等详细信息)、收取服务费用合同及交易款项票据、项目落地的专项审计报告等佐证材料。

(三)技术转移转化人才

1.培训资助:个人填写《技术转移转化人才培训资助申请表》(附件5),提供自费晋级培训的有效票据及其付款凭证、晋级职业资格证书,举办方培训资质和收费标准、培训内容等信息;本人连续12个月以上在杭社保缴费或用工单位凭证。

2.绩效奖励:个人填写《技术转移转化人才绩效奖励申请表》和《技术转移转化人才服务明细及绩效核算清单》(附件6),提供促成项目的三方技术合同或者双方合同+单方服务合同、技术交易额、收取服务费用明细清单,附每笔交易款项票据和银行流水凭证;本人连续12个月以上在杭社保缴费或用工单位凭证。

3.个人奖励:填写《技术转移转化人才绩效奖励申请表》和《技术转移转化人才服务明细及绩效核算清单》(附件6),提供促成项目的三方技术合同或者双方合同+单方服务合同、技术交易额、收取服务费用明细清单,附相应款项票据和银行流水账单;本人连续12个月以上在杭社保缴费或用工单位凭证。

四、兑现标准

1.兑现金额按《构筑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首选地的若干政策措施》(杭科策〔2022〕136号)、《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加快科技企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杭政办函〔2023〕78号)等文件相关标准执行。同一项目的兑现金额按“从优、从高、不重复”原则执行,对已获此项市级奖励的不再重复兑现。

(1)企业技术交易:对企业年度累计实际技术交易额在500万元(含)至1亿元(含)的部分,按不超过实际技术交易额的5‰给予奖励;超过1亿元的部分,按不超过实际技术交易额的2‰给予累加奖励,单个企业年度最高奖励200万元。

(2)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对首次成长为规模以上的科技中介服务企业给予一次性50万元奖励。对开展科技咨询、技术转移等各类科技服务的中介机构按其年度服务绩效给予最高200万元资助。

(3)技术转移转化人才:对自费参加技术转移高端培训并取得晋级职业资格证书的技术经纪(经理)人,按培训费的50%给予每人每年最高1万元资助。对促成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技术经纪(经理)人按其年度促成技术交易额的5%,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每年评选不超过10位优秀技术转移转化个人,给予20万元奖励。

2.市级以上事业单位兑现经费由市本级财政全额承担,直接拨付;其他单位兑现经费按财政体制由市与区、县(市)两级财政按比例承担,由区县市财政转拨。

五、注意事项

1.日期认定:企业技术交易、科技中介机构和技术转移转化人才认定时间为2024年度(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2025年度(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技术合同登记日期以全国技术合同管理与服务系统显示的日期为准;实际技术交易日期以银行转账凭证显示日期为准;兑现认定以银行转账日期核定。

2.金额认定:

(1)企业技术交易:技术合同登记证明需和技术交易发票、银行到账凭证一一对应(包括项目名称、买卖双方等信息均需一致);

(2)科技中介机构和技术转移转化人才:服务合同需和合同登记证明、收取服务费用发票和银行到账凭证等一一对应;或者服务合同需和项目引进情况、专项审计报告、收取服务费用发票和银行到账凭证等一一对应。

纸质附件中相关技术合同登记证明、每笔交易的有效票据和银行流水凭证,用A4纸依次装订成册,以技术合同编号为单元,用色纸相隔,每册不超过300页。

3.纸质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单位盖章、一式2份,用A4纸装订成册),报送至滨江区江南大道328-1号区科技局1楼102室。市级以上事业单位直接报送市科技创新服务中心科技项目管理部。

4.受理日期:企业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18日。

5.业务咨询:

杭州市科技局:85255673、85255623

科技项目管理部:87080230

滨江区科技局:87703254

附件:

1.《杭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2024年度和2025年度首选地政策兑现的通知》

2.企业技术交易奖励申请表

3.科技中介服务机构上规奖励申请表

4.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绩效奖励申请表、技术中介服务明细及绩效核算清单

5.技术转移转化人才培训资助申请表

6.技术转移转化人才绩效奖励申请表、技术转移转化人才服务明细及绩效核算清单

附件信息.docx

杭州高新区(滨江)科技局

2026年8月5日

科技信息
转发《杭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2024年度和2025年度首选地政策兑现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6-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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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构筑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首选地的若干政策措施》(杭科策〔2022〕136号)、《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加快科技企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杭政办函〔2023〕78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杭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2024年度和2025年度首选地政策兑现的通知》(附件1)转发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企业技术交易

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财务独立核算、年度实际技术交易额在500万元及以上的本市企业。

(二)科技中介服务机构

本市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包括独立法人的企事业单位和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科研平台、大型企业内设立的技术转移服务机构。

(三)技术转移转化人才

经过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等合法培训机构培训合格的在杭技术经理人或技术经纪人(成果转化员)。

二、申报条件

(一)企业技术交易

向本市企事业单位输出技术的在杭企业,或者从本市以外引进技术的在杭企业,签订技术合同且经全国技术合同管理与服务系统登记。

(二)科技中介服务机构

1.上规奖励:首次纳入本市规模以上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统计的科技中介服务(行业代码7530)企业,且目前仍属于上规纳统企业,以统计部门科技服务业报表为准。

2.绩效奖励:应用“中国浙江网上技术交易市场3.0平台”或“供需荟”等成果转化平台,开展科技咨询、技术转移等科技服务,或者引进科技项目落地,取得明显的服务绩效,具有较强的业内美誉度和影响力。

(三)技术转移转化人才

1.培训资助:参训人员自费参加具有培训资质培训机构所举办的技术转移人才执业能力培训,并取得晋级职业资格证书。

2.绩效奖励:促成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签订三方技术合同或者双方合同+单方服务技术合同,并收取相应佣金或服务费;或者挖掘技术合同并为企业办理技术合同登记不少于500万元。且不在杭州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就职。

3.个人奖励:年度综合服务绩效值不低于100的技术转移转化人才。

三、申报方式

(一)企业技术交易

企业填写《企业技术交易奖励申请表》(附件2),提交专项审计报告(年度实际技术交易额1亿元以上)或财务决算报告(年度实际技术交易额1亿元以下)。审计报告或决算报告应披露当年度技术合同登记情况和实际发生的技术交易金额,并附上当年度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登记证明、对应的技术交易税务发票和银行流水账单。

(二)科技中介服务机构

1.上规奖励:中介机构填写《科技中介服务机构上规奖励申请表》(附件3),提交科技中介服务绩效统计报告、统计部门科技服务业报表和企业月度、年度财务报表。

2.绩效奖励:中介机构填写《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绩效奖励申请表》和《技术中介服务明细及绩效核算清单》(附件4),提交“中国浙江网上技术交易市场3.0平台”“供需荟”等中介服务信息统计、三方技术合同或者双方合同+单方服务合同、合同登记证明、技术交易额、收取服务费用明细清单,附每笔交易款项票据和银行流水凭证;项目引进清单及佐证材料(应包含项目名称、负责人、项目简介、技术领域、知识产权、投资方、投资额、项目落地、项目用地、收益预测等详细信息)、收取服务费用合同及交易款项票据、项目落地的专项审计报告等佐证材料。

(三)技术转移转化人才

1.培训资助:个人填写《技术转移转化人才培训资助申请表》(附件5),提供自费晋级培训的有效票据及其付款凭证、晋级职业资格证书,举办方培训资质和收费标准、培训内容等信息;本人连续12个月以上在杭社保缴费或用工单位凭证。

2.绩效奖励:个人填写《技术转移转化人才绩效奖励申请表》和《技术转移转化人才服务明细及绩效核算清单》(附件6),提供促成项目的三方技术合同或者双方合同+单方服务合同、技术交易额、收取服务费用明细清单,附每笔交易款项票据和银行流水凭证;本人连续12个月以上在杭社保缴费或用工单位凭证。

3.个人奖励:填写《技术转移转化人才绩效奖励申请表》和《技术转移转化人才服务明细及绩效核算清单》(附件6),提供促成项目的三方技术合同或者双方合同+单方服务合同、技术交易额、收取服务费用明细清单,附相应款项票据和银行流水账单;本人连续12个月以上在杭社保缴费或用工单位凭证。

四、兑现标准

1.兑现金额按《构筑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首选地的若干政策措施》(杭科策〔2022〕136号)、《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加快科技企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杭政办函〔2023〕78号)等文件相关标准执行。同一项目的兑现金额按“从优、从高、不重复”原则执行,对已获此项市级奖励的不再重复兑现。

(1)企业技术交易:对企业年度累计实际技术交易额在500万元(含)至1亿元(含)的部分,按不超过实际技术交易额的5‰给予奖励;超过1亿元的部分,按不超过实际技术交易额的2‰给予累加奖励,单个企业年度最高奖励200万元。

(2)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对首次成长为规模以上的科技中介服务企业给予一次性50万元奖励。对开展科技咨询、技术转移等各类科技服务的中介机构按其年度服务绩效给予最高200万元资助。

(3)技术转移转化人才:对自费参加技术转移高端培训并取得晋级职业资格证书的技术经纪(经理)人,按培训费的50%给予每人每年最高1万元资助。对促成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技术经纪(经理)人按其年度促成技术交易额的5%,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每年评选不超过10位优秀技术转移转化个人,给予20万元奖励。

2.市级以上事业单位兑现经费由市本级财政全额承担,直接拨付;其他单位兑现经费按财政体制由市与区、县(市)两级财政按比例承担,由区县市财政转拨。

五、注意事项

1.日期认定:企业技术交易、科技中介机构和技术转移转化人才认定时间为2024年度(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2025年度(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技术合同登记日期以全国技术合同管理与服务系统显示的日期为准;实际技术交易日期以银行转账凭证显示日期为准;兑现认定以银行转账日期核定。

2.金额认定:

(1)企业技术交易:技术合同登记证明需和技术交易发票、银行到账凭证一一对应(包括项目名称、买卖双方等信息均需一致);

(2)科技中介机构和技术转移转化人才:服务合同需和合同登记证明、收取服务费用发票和银行到账凭证等一一对应;或者服务合同需和项目引进情况、专项审计报告、收取服务费用发票和银行到账凭证等一一对应。

纸质附件中相关技术合同登记证明、每笔交易的有效票据和银行流水凭证,用A4纸依次装订成册,以技术合同编号为单元,用色纸相隔,每册不超过300页。

3.纸质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单位盖章、一式2份,用A4纸装订成册),报送至滨江区江南大道328-1号区科技局1楼102室。市级以上事业单位直接报送市科技创新服务中心科技项目管理部。

4.受理日期:企业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18日。

5.业务咨询:

杭州市科技局:85255673、85255623

科技项目管理部:87080230

滨江区科技局:87703254

附件:

1.《杭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2024年度和2025年度首选地政策兑现的通知》

2.企业技术交易奖励申请表

3.科技中介服务机构上规奖励申请表

4.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绩效奖励申请表、技术中介服务明细及绩效核算清单

5.技术转移转化人才培训资助申请表

6.技术转移转化人才绩效奖励申请表、技术转移转化人才服务明细及绩效核算清单

附件信息.docx

杭州高新区(滨江)科技局

2026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