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省级中试平台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 区科技局 发布时间: 2026-09-11 15:01 点击率:

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加快建设现代化中试平台的实施方案》《浙江省现代化中试平台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浙江经济和信息化厅、浙江省财政厅决定组织开展2026年度省级中试平台申报认定工作,现转发《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省级中试平台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领域

省级中试平台建设充分考虑“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发展需要,重点支持人工智能、智能物联、高端软件、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低空经济与商业航天、高端船舶与海工装备、新能源与新型储能、现代家居与智能家电、绿色石化、高端新材料、生物医药与医疗器械、集成电路、未来产业、现代农业以及其他需要重点支持的领域(细分方向详见附件1)。

二、申报对象和条件

申报单位原则上为市级中试平台,具有公共性,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在浙江省注册登记的企事业单位,一般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开展正常经营,中试领域方向聚焦、特色优势明显。

2.拥有长期从事相关产业领域技术研发或成果转化的首席专家(总工程师);组建专家委员会;技术、技能、管理、营销等专业人才结构合理、素质优良。

3.建设主体承担主要投入责任,提供稳定的经费保障;形成商业模式,具有较强自我造血能力。

4.具备中试固定场地及安全、环保、能源等配套设施,有关通用、专用中试软硬件设备满足中试活动需要;中试环境符合有关标准要求。

5.建立中试项目全过程管理机制;建立技术、安全、知识产权管理机制;建立商业秘密保护机制。

6.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污染行为,保持良好信用记录。

三、申报程序

1.提出申请。申报单位填写《浙江省中试平台申报书》(附件2),编制建设方案编写提纲(附件3),附相关证明材料,向所在县(市、区)中试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2.审核推荐。县(市、区)主管部门商同级财政部门意见后,报送设区市主管部门。各设区市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征求同级财政部门意见后,联合报送省经信厅。杭州市推荐不超过6个,宁波市推荐不超过4个,其他设区市推荐不超过3个,省属单位通过总部所在市推荐(算入推荐数)。

3.遴选认定。省经信厅商省财政厅组织开展形式审查、专家评审、现场考察;综合遴选情况确定拟认定名单,进行公示后,联合省财政厅公布认定名单。

4.任务签订。新认定的省级中试平台根据建设方案进一步细化提升建设任务,由省经信厅与建设主体及所在设区市主管部门,共同签订建设任务书,建设期两年。

四、有关要求

1.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填报数据应与审计报告等随附材料保持一致。涉密企业应按照保密有关规定,对申报材料做脱敏脱密后提交。

2.申报单位请于9月18日(星期五)下班前,将浙江省中试平台申报书、省级中试平台建设方案、相关证明材料发送至bjqkjjcyk@163.com(word可编辑版本、盖章扫描件,邮件以“企业名称+省中试平台申报材料”格式命名)。

3.联系方式。陈婧绮、陈可越,联系电话:0571-89715573;市科技局成果处,联系电话:0571-85255623;区科技局产业科,联系电话:0571-87703243。

附件1-省级中试平台重点支持方向清单.docx

附件2-浙江省中试平台申报书.docx

附件3-省级中试平台建设方案编写提纲.docx

杭州高新区(滨江)科学技术局

2026年9月11日

科技信息
转发《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省级中试平台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6-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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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加快建设现代化中试平台的实施方案》《浙江省现代化中试平台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浙江经济和信息化厅、浙江省财政厅决定组织开展2026年度省级中试平台申报认定工作,现转发《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省级中试平台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领域

省级中试平台建设充分考虑“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发展需要,重点支持人工智能、智能物联、高端软件、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低空经济与商业航天、高端船舶与海工装备、新能源与新型储能、现代家居与智能家电、绿色石化、高端新材料、生物医药与医疗器械、集成电路、未来产业、现代农业以及其他需要重点支持的领域(细分方向详见附件1)。

二、申报对象和条件

申报单位原则上为市级中试平台,具有公共性,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在浙江省注册登记的企事业单位,一般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开展正常经营,中试领域方向聚焦、特色优势明显。

2.拥有长期从事相关产业领域技术研发或成果转化的首席专家(总工程师);组建专家委员会;技术、技能、管理、营销等专业人才结构合理、素质优良。

3.建设主体承担主要投入责任,提供稳定的经费保障;形成商业模式,具有较强自我造血能力。

4.具备中试固定场地及安全、环保、能源等配套设施,有关通用、专用中试软硬件设备满足中试活动需要;中试环境符合有关标准要求。

5.建立中试项目全过程管理机制;建立技术、安全、知识产权管理机制;建立商业秘密保护机制。

6.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污染行为,保持良好信用记录。

三、申报程序

1.提出申请。申报单位填写《浙江省中试平台申报书》(附件2),编制建设方案编写提纲(附件3),附相关证明材料,向所在县(市、区)中试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2.审核推荐。县(市、区)主管部门商同级财政部门意见后,报送设区市主管部门。各设区市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征求同级财政部门意见后,联合报送省经信厅。杭州市推荐不超过6个,宁波市推荐不超过4个,其他设区市推荐不超过3个,省属单位通过总部所在市推荐(算入推荐数)。

3.遴选认定。省经信厅商省财政厅组织开展形式审查、专家评审、现场考察;综合遴选情况确定拟认定名单,进行公示后,联合省财政厅公布认定名单。

4.任务签订。新认定的省级中试平台根据建设方案进一步细化提升建设任务,由省经信厅与建设主体及所在设区市主管部门,共同签订建设任务书,建设期两年。

四、有关要求

1.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填报数据应与审计报告等随附材料保持一致。涉密企业应按照保密有关规定,对申报材料做脱敏脱密后提交。

2.申报单位请于9月18日(星期五)下班前,将浙江省中试平台申报书、省级中试平台建设方案、相关证明材料发送至bjqkjjcyk@163.com(word可编辑版本、盖章扫描件,邮件以“企业名称+省中试平台申报材料”格式命名)。

3.联系方式。陈婧绮、陈可越,联系电话:0571-89715573;市科技局成果处,联系电话:0571-85255623;区科技局产业科,联系电话:0571-87703243。

附件1-省级中试平台重点支持方向清单.docx

附件2-浙江省中试平台申报书.docx

附件3-省级中试平台建设方案编写提纲.docx

杭州高新区(滨江)科学技术局

2026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