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
为消除全区管理盲区,提高管理水平,巩固提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成果,根据《杭州市城市排水管理办法》《杭州市主城区排水设施长效管理指导意见》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二、目标
1、建立完善我区“污水零直排区”长效管理机制;
2、提升排水设施管理质量;
3、构建“权责明确、覆盖全面、设施完好、畅通安全、运行高效”的排水设施网格化管理体系;
4、形成“管理无缝隙、责任全覆盖”的管理格局。
三、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号);
2、《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41号);
3、《杭州市“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行动方案》(杭治水办〔2018〕101号)。
四、内客及意义
1、阐明意义要点。阐明了长效管理办法有利于消除全区管理盲区,提高管理水平,巩固提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成果。
2、明确管理对象。明确了“污水零直排区”长效管理对象,包含市政排水设施及生活小区等非市政排水设施。
3、明确职责分工。明确了区五水、住建局、城管局、水务公司、各行业主管部门及各街道和社区的职责分工。
4、明确管养财务。明确了管养费用中区财政及业主自行承担的范围。
5、明确管养要求。明确了管养要求及标准,包括资金、队伍、设备、资料等管理保障,以及管理制度编制、计划制定设施维护等方面的具体要求。
6、明确考核要求。明确了“污水零直排区”长效管理实施情况的督查牵头单位、督查重点、督查频次及督查结果运用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