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杭州高新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深化法治政府建设,根据杭州市滨江区建设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区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的通知》(滨依办〔2020〕4号)的工作要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截至2020年5月20日印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认真清理。

现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保留继续有效的7件和决定废止失效的5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本通知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

附件:1.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杭州市滨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6月22日

附件1:

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法规文件名称

法规文件号

意见建议

1

关于印发高新区(滨江)欠薪应急周转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区劳〔2011〕9号

保留

2

关于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工作的实施意见

区人社发〔2012〕39号

保留

3

关于印发《杭州高新区(滨江)劳动人事争议兼职仲裁员管理办法   (试行)》的通知

区人社发〔2014〕39号

保留

4

关于印发《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劳动保障违法行为黑名单认定和公布办法》的通知

区人社发〔2017〕43号

保留

5

关于印发《滨江区公益岗

开发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

区人社发〔2018〕28号

保留

6

关于印发杭州高新区(滨江)博士后管理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

区人社发〔2018〕34号

保留

7

关于加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补充意见的通知

区人社发〔2019〕33号

保留

附件2:

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法规文件名称

法规文件号

意见建议

1

关于印发《滨江区失业人员适应性培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区劳〔2010〕4号

废止

2

关于印发《杭州市滨江区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区人社发〔2014〕83号

废止

3

关于贯彻推进就业工作实施有关事项的通知

区人社发〔2014〕85号

废止

4

关于进一步完善滨江区创业担保贷款政策的通知

区人社发〔2017〕64号

废止

5

杭州高新区(滨江)直接监管企业和委托监管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审核认定暂行办法

区人社发〔2018〕24号

废止


下载原文:区人社发【2020】32号关于公布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规范.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