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对市县级人民政府2019年度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的通知》(浙政教督办函[2020]30号)要求,现将2019年度滨江区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自评报告进行公示。请各部门、单位和全体社会人士对报告进行审核,如有异议可以书面、电话、来访等形式向杭州高新区(滨江)教育局督导室反映。联系电话:(0571)87703292
公示期从2020年8月22日至2020年8月28日。
联系地址:杭州市滨江区丹枫路788号1718室,邮编:310051
联系邮箱:694898403@qq.com。
附件:滨江区政府2019年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自查报告.docx
杭州高新区(滨江)教育局
2020年8月21日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对市县级人民政府2019年度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的通知》(浙政教督办函[2020]30号)要求,现将2019年度滨江区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自评报告进行公示。请各部门、单位和全体社会人士对报告进行审核,如有异议可以书面、电话、来访等形式向杭州高新区(滨江)教育局督导室反映。联系电话:(0571)87703292
公示期从2020年8月22日至2020年8月28日。
联系地址:杭州市滨江区丹枫路788号1718室,邮编:310051
联系邮箱:694898403@qq.com。
附件:滨江区政府2019年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自查报告.docx
杭州高新区(滨江)教育局
2020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