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国家、省、市关于开展“无废城市”建设的目标要求和决策部署,根据《浙江省全域“无废城市”建设管理规程》、《浙江省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指标体系(试行)》(浙土壤办〔2020〕1号)及《杭州市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杭政办函〔2020〕34号)的要求,我区编制了《滨江区“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8月27日

滨江区“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杭州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无废城市”建设的目标要求和决策部署,以习近平总书记对杭州市“生态文明之都”的战略地位为引领,推动滨江区开展“无废城市”建设,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以“八八战略”为总纲,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坚持产业引领、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围绕打造“数字经济最强区、新型城市标杆区、幸福生活示范区”目标,充分发挥区域信息技术、物联网和电子商务等产业集聚、生态经济发展基础雄厚的优势,聚焦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医疗废物等各类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难点,以强化管理为核心,摸清底数、统筹谋划、合理布局、补齐短板,全区域、全行业、全方位推进污染防治工作。将“无废城市”建设作为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地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全面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

二、工作目标

到2021年9月底,完成滨江区“无废城市”建设,并通过省级评估,基本实现产废无增长、资源无浪费、设施无缺口、监管无盲区、保障无缺位、固废无倾倒、废水无直排、废气无臭味。

到2023年底,全区“无废城市”建设水平得到巩固提升。在政府层面,形成政府引领、企业主体、公众参与的共建共享机制,固化权责明晰、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管理格局;在行业层面,深化污染防治,形成污染物从产生到处理全过程、从处理到服务全方位的产业链;在社会层面,形成“无废”理念,强化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生产方式和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

三、工作任务

(一)发展绿色工业,实现工业固废总量负增长

强化企业清洁生产,推进固废源头减量。全面发展绿色工业,探索构建设计、生产、供应全过程绿色化模式,着力推进辖区企业进行清洁生产,推进清洁生产技术普遍应用,引导一批企业进行工艺改造,从源头减少工业固废产生量。选择一批改造潜力大、示范性强的企业列入清洁生产审核计划,到2020年底前,完成清洁生产审核企业较上年增长5%以上。(区经信局、区生态环境分局牵头)

大力推行绿色设计,提高产品可拆解性、可回收性,从源头减少工业固废产生量。鼓励企业实施生产全过程控制,采用少废、无废的生产工艺技术和高效生产设备,减少生产过程中的各种危险因素和有毒有害的中间产品,鼓励开发应用有利于危险废物和一般工业固废减量的工艺技术。到2020年底前,全区工业固废产生量较上年实现零增长或负增长。(区经信局牵头,区生态环境分局参与)

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加强固废资源利用。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以主要产业平台为抓手,选择信息技术、生命健康、文化创意、节能环保、高端装备制造、人工智能、新能源、新材料等低能耗、高附加值的产业作为全区发展的重点,引进一批行业重点项目,培育低能耗、低产废支柱产业,强化高产废项目技术改造。到2020年底前,全面推动工业园区生态化与循环化改造。(区经信局、区发改局牵头,区生态环境分局参与)

评估园区固废流现状与发展趋势,构建以固废综合利用为目标的循环经济产业链,实现园区层次物质高效循环,促进固体废物加工利用园区化、规模化和清洁化发展,提高固废综合利用率。到2020年底前,全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7%以上。(区经信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发改局牵头)

强化全过程管理,落实固废规范处置。完成工业固废核查,以问题为导向,完善固废管理缺口。企业要做好工业固废的分类收集、贮存设施建设,按照环评要求开展工业固废的综合利用,并做好工业固废产生、收集、贮存、清运、处置台账,打击工业垃圾倾倒违法行为。严格落实工业固废规范化处置,对于不能综合利用,也无法焚烧处置的工业垃圾,应保证无害化处理。到2020年底,全区工业固体废物安全处理率要达到99%以上。(区生态环境分局牵头)

(二)倡导绿色生活,推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

倡导绿色生活方式,促进垃圾源头减量。推动绿色产业发展,引导公众在衣食住行等方面践行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鼓励单位和个人在生产、生活中减少生活垃圾的产生。倡导“光盘行动”,推广可重复使用的筷子和餐具,推动易腐垃圾减量化。大力推行绿色环保包装,逐步淘汰重金属等特殊物质超标的包装物料。到2020年底,全区生活垃圾进场总量较上年实现负增长。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关于“限塑令”相关政策意见,扩大可降解塑料产品的应用范围,削减一次性塑料袋使用量。(区城管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别牵头)

推进分类收运设施建设,提升垃圾分类质量。深化垃圾分类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积极创建省级、市级垃圾分类示范片区、达标街道、示范小区等,以点带面提升分类管理水平。制定生活垃圾定时定点投放制度,规范、合理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建设,规范住宅小区装修垃圾和大件垃圾堆放点,开展装修垃圾和大件垃圾分流体系建设,实施主要道路垃圾桶“撤路入巷”。试点采用“互联网+”“物联网+”等信息化技术手段,强化垃圾分类源头投放寻根溯源。2020年,全区居住小区“定时定点”分类投放覆盖率达到100%。(区城管局牵头)

全面推进生活垃圾收集点、再生资源回收站(房)、特殊垃圾(大件垃圾、装修垃圾、园林垃圾)存放点、生活垃圾收集站规范设置。(区城管局牵头,区商务局参与)

优化清运体系,确保垃圾“日产日清”,力争做到垃圾不过夜,提升分类清运保障能力。规范易腐垃圾清运。加大回收利用力度,推进大型超市、水果店等生鲜垃圾集中产生场所的分类清运减量;巩固提升易腐垃圾减量成效,扩大易腐垃圾规范化收运覆盖范围,研究确定高校、商住楼纳入易腐垃圾的统收统运工作的实施方案。车辆改色同步跟进。2020年底前,同色桶车清运逐步由“黄桶黄车”转变成“灰车灰桶”。(区城管局牵头)

细化部门工作责任,健全完善生活垃圾分类责任体系,管行业必须管垃圾分类工作的原则,切实为垃圾分类工作顺利推进提供支撑保障。持续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专项执法行动,对投放环节、收运环节、处置环节等各环节,居住区、商业区、企业等各类场所,不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以执法倒逼前端分类深化。(区城管局牵头)

构建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强化资源回收利用。推进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工作,按“应收尽收、科学设置”的原则,合理布点再生资源回收站(房),加快回收站(房)及配套设施建设。择优引进培育回收企业,深化推广“互联网+再生资源回收”模式。以方便居民售卖再生资源为原则,健全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加快分拣中心建设,合理利用安置小区商铺设置一批标准化网点,至2020底,全区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超过60%。(区商务局、区城管局牵头,各街道、区建管中心参与)

结合小区垃圾分类工作,加强宣传,利用APP和微信小程序等,推进回收预约服务,至2020年底,实现“互联网+”社区覆盖率达90%。(区商务局牵头)

强化处置能力建设,确保无害化处理。研究分析辖区垃圾处置形势,对进行就地处置、集中处置以及再生利用的新技术、新工艺进行评估,分析处置能力缺口并研究提出解决措施。加强对垃圾焚烧厂、资源化利用场地的管理和监督,确保终端处置达到资源化、无害化要求,逐步提升全区生活垃圾处置能力建设,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安排生活垃圾调度等协调工作,确保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区城管局牵头,区发改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商务局参与)

(三)聚焦绿色建筑,提升建筑垃圾利用处置水平

推行绿色建筑设计,促进建筑垃圾源头减量。鼓励推广绿色建筑建设,推广装配式建筑应用,推进绿色施工示范。以贯彻实施《杭州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为主线,严格按照绿色建筑强制性标准对民用建筑进行审查,全面从严监管,强化各项绿色节能设计内容的落实,到2020年底,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在90%以上。(区住建局牵头)

全面推行《杭州市建筑垃圾管理试点实施方案》,按照“全市统筹、属地主体,部门协同、市场运作,分类管理、综合利用”的原则,建筑垃圾实现源头减量、规范清运、安全处置和有效利用的全过程管理,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按工程渣土、废混凝土、砌块砖瓦、金属、木料及其他各类建筑垃圾分类存放,并交由相应的单位处置。(区城管局牵头,区住建局参与)

规范建筑固废源头管理,规范建筑垃圾处置利用。严格城市建筑垃圾处置项目及工程渣土准运证核准的审批。推行“4C”(城市建筑工地综合管控)管理机制,强化对施工工地的综合性执法监管;落实路面偷倒建筑装修垃圾的清运处置;设置泥浆分离处置场,实现工程泥浆资源化利用。结合海绵城市建设、城市生态修复等工作,在政府投资项目中鼓励引导使用,鼓励其它建设工程优先使用再生产品。推动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设施建设,推广装修垃圾消纳及资源化利用处置,提升综合用能力,到2020年底,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达到60%。(区城管局牵头,区发改局、区住建局参与)

合理布局建筑垃圾转运调配、消纳处置设施,形成与城市发展相匹配的建筑垃圾处理体系,实现建筑垃圾规范化处置。(区城管局牵头,区住建局参与)

(四)强化风险防控,夯实危险废物安全管控

加大危废监管力度,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加强危废源头管理能力建设、提升技术手段,充分落实危险废物申报登记、转移联单、经营许可、应急预案备案等各项管理制度,危险废物运输转移联单和电子运单互联率达到100%。(区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区住建局参与)

推进学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等级在册的检测机构等实验室废弃物统一收运工作,到2020年底,实验室废弃物集中统一收运覆盖率到达100%。(区教育局、区社发局、区科技局、区市场监管局各自牵头)

结合环评与环评验收,排查企业污染物处理设施落实情况。监督企业在杭州市危废和污泥动态监管系统进行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备案。规范企业在日常生产中对于危险化学品的利用、储存和处置,依法依规查处企业存在的问题。加强风险源企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确保企业针对存有的危化品建立专项应急预案备案并加强应急队伍建设,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区生态环境分局牵头)

强化各部门信息共享,协作配合,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加强区域合作,鼓励建立危险废物应急处置区域合作和协调机制,联合打击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提高风险应对能力。(区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区公安分局、区应急管理局参与)

严格医疗废物监管,促进源头风险防控。开展医疗废物监督管理专项整治,着重对新开设的医疗机构、三年内因医疗废物管理被行政处罚的重点单位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医疗废物管理规范。加强可回收医疗废物的监督管理,通过委托第三方合规资质单位进行收运、消毒、回收利用,到2020年底,医疗卫生机构可回收物资源回收率达到80%以上。针对三级医院及其它较大规模的医疗卫生机构可回收物产生量比较大的情况,重点检查可回收医疗废物的暂存、回收和处置情况,杜绝流向不明、处置不规范的现象发生。到2020年底,辖区医疗废物收集处置体系覆盖率、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率均达到100%。加大医疗污水处理的监督管理力度。加强对污水检测的监督检查,杜绝医院污水直排。(区社发局牵头)

(五)发挥产业优势,探索建立固废智慧监管体系

依托省市监管平台,提升监管信息化水平。从辖区固废处置实际情况出发,从产生源头、转移过程等环节重点突破,依托省市固体废物管理平台及杭州市全域“无废城市”信息化监管平台,将辖区内固体废物产生、转运、回收利用和处置单位纳入系统管理,形成产废“一本账”,监管“一张网”。到2020年底,辖区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企事业单位上网率达80%以上。(区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区城管局、区住建局、区经信局、区商务局、区社发局参与)

建立多方协作模式,共建群防群治体系。进一步落实固体废物违法有奖举报制度,推动形成固体废物违法案件快速发现的群防群治体系。推动建立协调联动共享机制,加快打通各类固体废物信息化管理平台,实现跨部门、跨层级、跨领域的数据共享与平台互联互通。(区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区公安分局、区城管局、区住建局、区发改局、区社发局)

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违法倾倒固体废物行为。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检察公益诉讼的协调联动,对违法案件综合运用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等手段依法从严查处,对固体废物环境污染刑事案件做到100%查处。进一步完善环境保护税征管协作机制,对直接向环境排放固体废物的危废行为,依法征收环境保护税。主动曝光环境违法犯罪典型案件,实施环境违法黑名单和产业禁入制度,合力构建实施严惩重罚制度体系,形成环境执法高压震慑态势。(区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区司法局、区公安分局、区税务局、区检察院、区法院参与)

(六)培育第三方市场,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强化政府引导作用,培育健康环保产业。加大对政府绿色采购中循环利用产品种类的采购力度。(区财政局牵头,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参与)

加快建立有利于促进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的激励约束机制,在政府投资公共工程中,优先使用以固体废物等为原料的综合利用产品,推广新型墙材等绿色建材应用。(区住建局牵头,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参与)

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培育固废处置骨干企业。引导各类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全域“无废城市”建设,依托现有的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骨干企业,重点培育一批可解决突出固体废物处置问题的环保企业。加大力度培育发展环保产业,积极推广第三方环保管家服务,推动环保管家受产生者委托统筹服务废水、废气、固体废物的污染防治及处理处置工作。加强对固体废物利用处置企业的政策支持力度,优化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市场环境。到2020年底前,培育2家以上固体废弃物回收利用处置骨干企业。(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商务局牵头,区财政局、区经信局、区城管局、区市场监管局参与)

(七)强化顶层设计,发挥政府指导作用

完善政策制度体系,强化政府统筹指导。统筹推进滨江区“无废城市”建设,推动提升辖区工业、生活、建筑等各方面固体废物管理与处置水平,推动绿色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全面梳理辖区固体废物现有的各项制度,及时进行修订完善,制定并下发2个以上“无废城市”建设政策性文件,将打造“无废城市”并与城市建设与管理有机融合。推动建立严格执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有效遏制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相关环境违法案件的发生。(区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区财政局参与)

落实建设指标体系,明确部门责任清单。贯彻落实“无废城市”建设指标体系,以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主要固体废物为重点,补齐短板,建立明确的任务清单及其配套的项目清单,有效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见效。(区生态环境分局牵头)

进一步明确各类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转移、利用、处置等环节的部门职责边界,提升监管能力,形成分工明确、权责明晰、协同增效的综合管理体制机制,将“无废城市”建设纳入政绩考核。(区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区考评办参与)

(八)推动全面治理,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巩固治水成果,打赢“碧水保卫战”。实施“碧水行动”,改善断面水质,加强河湖水环境综合整治,落实河道交接断面与“水十条”断面水质检测相关工作。协调引配水工作,做好建筑工地排水管理,严防对河道水质影响,确保水质达标。加强对企业日常排水监管,确保达标排放。加强钱塘江饮用水源水源安全保障,落实好“一河一策”相关工作,积极推进白马湖备用水源地调整工作。强化联动治水,完善部门、流域、区域协作机制,推进水环境治理网格化和信息化建设。持续加大源头治污减污的工作力度,积极做好“污水零直排区”创建工作。高标准推进各类排水单元排查及雨污分流整改工作,消除截污纳管盲点。积极探索污水出路,重新规划污水管网,推进污水第二通道建设,2020年底,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80%以上。街道、工业园区、生活小区“污水零直排区”度工作完成率要达到100%。(区“五水共治”办牵头,区“五水共治”办成员单位参与)

强化大气管控,打赢“蓝天保卫战”。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目标,进一步深化“五气共治”,全面打赢“蓝天保卫战”。推进以VOCs整治为重点的工业废气综合整治,建立涉VOCs排放“散乱污”企业动态管理机制,发挥好VOCs在线监测功能;突出对重点废气排放企业巡查监管,确保达标排放。针对区域工地多的实际情况,要切实做好工地扬尘管控。落实餐饮管理办法,深入治理餐饮油烟。建立健全大气质量自动监控点建设,完善区域大气污染防治精细化管理措施,加大巡查力度,建立督办机制。到2020年底,年度涉气重复信访投诉量较上年实现负增长,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省下达的年度目标要求。(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城管局牵头)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滨江区“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生态环境分局(附件1),负责统筹协调开展“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建立“无废城市”建设部门联络员制度,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健全工作机制,落实部门职责,强化激励措施,协同做好“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各街道要认真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充实监管力量,根据区统一部署落实具体工作。

(二)创新工作机制

以完成“无废城市”建设指标、落实“四张清单”为目标,通过工作简报和会议、文件、政务公开栏通报等方式,对任务完成情况、项目进度、典型做法进行工作交流。通过“协同督导”“服务督导”等工作模式,依据牵头部门、责任单位承担的任务清单和项目清单,动态督导、全程跟踪、适时督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适时召开部门会议,调度工作进度,加强经验交流,强化部门协同,建立共商共建共享工作格局。

(三)强化督查考核

根据“四张清单”,将各相关单位“无废城市”建设情况纳入生态文明建设考核内容和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范围。强化目标责任考核及动态跟踪督查,开展日常评定和年终考核,将重点任务落实情况纳入对各单位的年度综合考评。“无废城市”建设评估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评价、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重要参考。

(四)加大要素投入

加大对“无废城市”建设的支持力度,加大财政、资金、人才、技术等要素保障力度。加大财政资金统筹整合力度,明确“无废城市”建设资金范围和规模。加强与高校和研究机构技术的交流与合作,推进产学研用平台建设,服务“无废城市”建设。

(五)营造“无废”氛围

加强“无废城市”创建工作的宣传,深入开展“无废城市”理念推广工作。建立政府、媒体、企业与公众相结合的推广机制,通过各种方式与渠道,向全社会宣传实施“无废城市”创建的重大意义和有关政策,普及“无废城市”建设基本知识,向社会推介优质、诚信、放心的技术、产品和企业。倡导低碳绿色生活方式,提高节能环保意识,提升市民在本次创建工作过程的获得感和参与度。

附件:

1. 杭州高新区(滨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 滨江区“无废城市”建设指标体系

3. 滨江区“无废城市”建设工作任务及责任清单

4. 滨江区“无废城市”建设项目清单

5. 浙江省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指标体系(试行)

下载原文: ABJD01-2020-0006滨政办〔2020〕10号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滨江区“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