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的相关规定,现将我办拟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街道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

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2020年9月11日前通过电话:86695907、信函等形式反馈至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政府西兴街道办事处平安建设办公室。

附件:《关于进一步加强街道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政府西兴街道办事处

2020年9月2日

附件:

关于进一步加强街道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

(征求意见稿)

各社区、机关各办(室)、中心:

根据《关于加强新时代调解工作若干意见》(浙委办发【2020】34号)通知精神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员、行业调解推进诉源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区政法委【2019】30号)明确要求,为进一步加强街道调解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街道调解工作的重要意义

调解工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充分体现,是街道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发挥实质性作用的重要支撑,是平安滨江、法制滨江的建设的基础工程。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以街道和社区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建设为牵引,推动调解组织建设,着力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调解工作体系,更好的做到“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街道,矛盾不上交”,为全力打造和谐西兴、平安西兴护航添彩。

二、进一步加强街道调解工作机制建设

一是加强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根据街道矛盾纠纷实际,原则上配备2 -5名专职人民调解员。同时,根据劳动争议多发等情况,可配备1名劳动纠纷专职调解员。

二是完善街道多元联动、应调尽调工作格局。健全矛盾纠纷导入处置、信息互通、联动联调机制,做到资源更加整合、机制更加创新、联动更加顺畅、群众更加方便。

三是创新街道“综合性、一站式”调解工作平台。完善“线上+线下”“一窗口、一站式”受理机制,用好区法院“一码解纠纷”创新机制,提升调解工作集约化、专业化系统化水平。

三、进一步加强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

各社区要结合社区组织换届,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建设。调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应由公道正派、廉洁自律、热心人民调解工作,并具有一定文化水平、政策水平和法律知识的成年公民担任。同时,社区调委会要注重从法治带头人、“两代表一委员”“五老人员”(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老知识分子、老政法干警)、网格员和有关行业专业人士中选聘调解员。调委会委员选任和人民调解员选聘产生后,应及时向街道平安建设办公室、司法所备案。

四、进一步落实调解工作保障

街道将建设一支适应化解矛盾纠纷需要、有时互补、结构合理的调解员队伍,并落实相关财政经费保障,纳入街道年度财政预算。同时,根据街道党工委会议(西街党纪要【2020】8号)精神,落实专职调解员。对入职的街道专职调解员报酬,采取基本报酬和计件奖励相结合的方式,其中,基本报酬每月4000元,对调解成功的实行计件奖励,每件的奖励报酬视难易程度,按30元、50元、80元、100元、四个档次进行发放,须附调解案结书,全年报酬总额控制在7万元以内。对调解成功的重大特殊调解事项,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后,按“一事一议”的方式另给予一次性5000-1万元特别报酬。具体考核办法由街道矛调中心制定并落实考核。

关于进一步加强街道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2).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