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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滨江区2020年上半年海外杭州线上展展位费补助的通知
来源: 地区管理员 发布时间: 2021-11-15 14:55 点击率:

区内各有关企业:

根据《杭州市商务局关于组织企业参加“海外杭州”数字贸易博览会的通知》(杭商务〔2020〕62号)、《关于下达2021年杭州市第二批商务发展(外贸发展专项)项目资金和部分省商务促进财政专项资金的通知》(杭财企[2021]47号)等文件要求,现组织申报2020年上半年(1-6月)海外杭州线上展展位费补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和内容

1.申报对象

参加2020年上半年海外杭州线上展会的企业。

2.申报资格

在滨江区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经营、纳税;已具备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

3.补助标准

每家参展企业补贴15000元。

4.申报材料

参加上述展会的企业请将下列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区商务局:

(1)杭州高新区(滨江)产业扶持资金申请表 (见附件),须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单位公章;

(2)工商营业执照、自营进出口权证明(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备案回执)复印件;

(3)与组展方签订的展位合同复印件(应有展位数量、展位面积、展位费金额等信息)、展位确认书等;

(4)实际发生展位费的合法凭证,包括发票复印件和银行付款单据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财务章)等。

二、申报流程

申报企业请将上述材料编制页码并编制目录,装订成册一式两份于11月22日前报送至区商务局。

区商务局外经外贸科联系方式

联系人:虞文灏  电  话:87702436

林宸妤  电  话:81187711


附件-杭州高新区(滨江)产业扶持资金申请表 (1).docx

滨江区商务局

2021年11月15日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
阳光政务
关于组织申报滨江区2020年上半年海外杭州线上展展位费补助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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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内各有关企业:

根据《杭州市商务局关于组织企业参加“海外杭州”数字贸易博览会的通知》(杭商务〔2020〕62号)、《关于下达2021年杭州市第二批商务发展(外贸发展专项)项目资金和部分省商务促进财政专项资金的通知》(杭财企[2021]47号)等文件要求,现组织申报2020年上半年(1-6月)海外杭州线上展展位费补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和内容

1.申报对象

参加2020年上半年海外杭州线上展会的企业。

2.申报资格

在滨江区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经营、纳税;已具备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

3.补助标准

每家参展企业补贴15000元。

4.申报材料

参加上述展会的企业请将下列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区商务局:

(1)杭州高新区(滨江)产业扶持资金申请表 (见附件),须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单位公章;

(2)工商营业执照、自营进出口权证明(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备案回执)复印件;

(3)与组展方签订的展位合同复印件(应有展位数量、展位面积、展位费金额等信息)、展位确认书等;

(4)实际发生展位费的合法凭证,包括发票复印件和银行付款单据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财务章)等。

二、申报流程

申报企业请将上述材料编制页码并编制目录,装订成册一式两份于11月22日前报送至区商务局。

区商务局外经外贸科联系方式

联系人:虞文灏  电  话:87702436

林宸妤  电  话:81187711


附件-杭州高新区(滨江)产业扶持资金申请表 (1).docx

滨江区商务局

2021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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