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鼓励博士后研究人员期满出站后留区创新创业,促进产学研结合和科技成果的转化,打造人才创新创业的集聚高地。经研究决定,现开展我区博士后出站安家补贴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策依据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区党委〔2017〕16号)文件规定,博士后期满出站后在区内工作且签订就业合同的,分两年给予安家补贴10万元。
二、申报对象及条件
1.本次申报对象为2019年6月3日前出站并已申领首笔出站安家补贴5万元,且出站已满3年的博士后(期间需一直在区内企业工作且按规定缴纳社保的),可申请第二笔出站安家补贴5万元。逾期不再给予申报。
2.博士后经历须在区内设站单位取得。
三、申报材料
1.《杭州高新区(滨江)博士后出站安家补贴申请表》(附件1);
2.《杭州高新区(滨江)博士后出站安家补贴申请汇总表》(附件2);
3.相关附件材料:博士后证书、博士后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浙江省社会保险历年参保证明》;
以上所有申报资料请携带原件,并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四、其他事项
请申报单位于2022年11月4日前将纸质材料报送至区人力社保局人才开发管理科,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葛梁、金焱
电 话:89521631、89521632
地 址:杭州市滨江区丹枫路788号海越大厦21楼2112办公室
附件:附件1:杭州高新区(滨江)博士后出站安家补贴申请表.docx
附件2:杭州高新区(滨江)博士后出站安家补贴申请汇总表.xls
杭州高新区(滨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 10月26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鼓励博士后研究人员期满出站后留区创新创业,促进产学研结合和科技成果的转化,打造人才创新创业的集聚高地。经研究决定,现开展我区博士后出站安家补贴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策依据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区党委〔2017〕16号)文件规定,博士后期满出站后在区内工作且签订就业合同的,分两年给予安家补贴10万元。
二、申报对象及条件
1.本次申报对象为2019年6月3日前出站并已申领首笔出站安家补贴5万元,且出站已满3年的博士后(期间需一直在区内企业工作且按规定缴纳社保的),可申请第二笔出站安家补贴5万元。逾期不再给予申报。
2.博士后经历须在区内设站单位取得。
三、申报材料
1.《杭州高新区(滨江)博士后出站安家补贴申请表》(附件1);
2.《杭州高新区(滨江)博士后出站安家补贴申请汇总表》(附件2);
3.相关附件材料:博士后证书、博士后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浙江省社会保险历年参保证明》;
以上所有申报资料请携带原件,并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四、其他事项
请申报单位于2022年11月4日前将纸质材料报送至区人力社保局人才开发管理科,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葛梁、金焱
电 话:89521631、89521632
地 址:杭州市滨江区丹枫路788号海越大厦21楼2112办公室
附件:附件1:杭州高新区(滨江)博士后出站安家补贴申请表.docx
附件2:杭州高新区(滨江)博士后出站安家补贴申请汇总表.xls
杭州高新区(滨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 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