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法治建设的督促推动作用,扩大法治监督覆盖面,确保法治滨江建设各项措施扎实有效落实,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公开选聘第二届法治建设监督员(暨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方式及名额

采用公开征集方式选聘第二届法治建设监督员(暨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20名。

二、选聘条件

(一) 拥护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

(二)具有较强的法治观念和社会责任意识,热心支持法治滨江建设;

(三)熟悉政策制定、执法、司法、守法普法等工作,具备与履职相应的法律、政策等专业知识和能力;

(四)热心支持法治监督工作,能客观公正地履行监督职责;

(五)年龄在十八周岁以上、六十五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六)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无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党纪处分记录,或者违反治安管理法律法规受到处罚等其他不良信用记录。

三、工作职责

(一)针对加强和改进法治滨江建设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针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执法、司法、守法、普法领域提出监督建议;

(三)应邀参加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的调研、监督检查等工作;

(四)应邀参加专项行政执法检查、案卷评查及其他行政执法监督活动,参与重大行政执法案件的专题调查、研究活动;

(五)及时反映群众对法治滨江、各行政执法机关及行政执法人员的意见、建议;

(六)承担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委托的其他法治监督、执法监督任务。

四、选聘程序

(一)申报

申报时间:2023年6月1日至6月9日。

申报方式:自行下载附件《杭州市滨江区法治建设监督员(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申请表》,填写后将申请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明、获奖证书及资格证书等电子版一并发送至hzbjqfzb@163.com邮箱。或将上述材料打印后邮寄至滨江区司法局(地址:滨江区江南大道100号)。

(二)审核公示

按照公平、公正原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综合考虑报名人员的经验、能力、业务专长等因素,择优确定拟聘任人选并进行公示。

(三)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颁发聘书并进行公告。法治建设监督员(暨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聘期为3年,可以连续聘任;聘任期届满未续聘的,自然解聘。聘期内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工作需要和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调整。

联系人:来哲鸣、陈颖

联系电话:89521682、89520381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100号(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

附件:杭州市滨江区法治建设监督员(暨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申请表

中共杭州市滨江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6月1日

关于公开选聘法治建设监督员(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的公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