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杭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科研机构转化资助申报的通知》
来源: 区科技局 发布时间: 2023-08-25 15:11 点击率:

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鼓励科研平台高效转化科研成果,依据《构筑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首选地的若干政策措施》文件精神,组织高水平科研平台资助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补对象

依法设立且纳入杭州市分级分类管理的国家实验室、国家实验室基地、全国重点实验室、省实验室、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国际大科学计划、省技术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省部(校、院)共建重大创新载体、省新型研发机构等科研机构。

二、奖励条件

2022年至2023年06月30日期间与本市企业签订技术合同,取得技术收益的税务发票及其银行流水凭证。

三、申报办法

申请机构按要求填报《科研机构技术转移转化资助申报表》(附件1)和《技术合同明细清单》(附件2),提供技术合同登记证明、每笔交易的有效票据和银行流水凭证,用A4纸装订成册,以技术合同编号为单元,用色纸相隔,每册不超过300页,报送至区科技局产业促进科(江南大道328-1号301室,联系电话:87703254)。

四、注意事项

(一)资助标准:不超过其年度新增与企业签订的技术合同额10%,给予最高500万元资助。技术合同应当已经在全国技术合同管理与服务系统登记。

(二)认定日期:2022年至2023年06月30日期间技术合同生效和完成银行转账凭证。

(三)报送日期:本次报送时间截至9月5日,逾期不再受理。

(四)联系电话:市科技局   陈子法85255636

区科技局 白永萱 87703254

申报表.docx

杭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科研机构转化资助申报的通知.pdf

杭州高新区(滨江)科技局

2023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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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3-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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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鼓励科研平台高效转化科研成果,依据《构筑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首选地的若干政策措施》文件精神,组织高水平科研平台资助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补对象

依法设立且纳入杭州市分级分类管理的国家实验室、国家实验室基地、全国重点实验室、省实验室、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国际大科学计划、省技术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省部(校、院)共建重大创新载体、省新型研发机构等科研机构。

二、奖励条件

2022年至2023年06月30日期间与本市企业签订技术合同,取得技术收益的税务发票及其银行流水凭证。

三、申报办法

申请机构按要求填报《科研机构技术转移转化资助申报表》(附件1)和《技术合同明细清单》(附件2),提供技术合同登记证明、每笔交易的有效票据和银行流水凭证,用A4纸装订成册,以技术合同编号为单元,用色纸相隔,每册不超过300页,报送至区科技局产业促进科(江南大道328-1号301室,联系电话:87703254)。

四、注意事项

(一)资助标准:不超过其年度新增与企业签订的技术合同额10%,给予最高500万元资助。技术合同应当已经在全国技术合同管理与服务系统登记。

(二)认定日期:2022年至2023年06月30日期间技术合同生效和完成银行转账凭证。

(三)报送日期:本次报送时间截至9月5日,逾期不再受理。

(四)联系电话:市科技局   陈子法85255636

区科技局 白永萱 87703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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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高新区(滨江)科技局

2023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