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区级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发展新一代人工智能重大决策部署,聚焦“算力、算法、数据”三要素,加快推进“一园三谷五镇”建设,抢抓人工智能发展的重大战略机遇,推动人工智能创新链产业链深度融合,打造国际国内领先的自主创新高地,特制定以下意见。

一、支持研发创新

(一)支持关键技术研发。鼓励开展人工智能关键技术研发攻关,支持申报国家、省、市专项攻关项目、科技创新项目及“揭榜挂帅”项目,对入选项目给予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资助。(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发改局、区经信局)

(二)支持人工智能软件开源。加大人工智能开源生态培育力度,支持企业和相关机构开源人工智能计算平台、第三方算子库、模型、智能体和集成开发工具,根据开源软件的下载量排名、软件性能排名、社区贡献度、软件创新性等情况,经评审,给予单个开源主体最高500万元的一次性分档奖励。(责任单位:区经信局)

(三)支持具身智能创新主体建设。支持具身智能企业建设各类研发机构和创新联合体,鼓励具身智能企业承担国家、省重点科研任务,按国家、省实际补助资金的25%,给予最高500万元的补助。对承担工业和信息化部具身智能领域“揭榜挂帅”项目和高质量发展专项、省经信厅未来产业先导区财政激励专项的企业,给予企业实际投资总额的50%、最高300万元的补助。(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经信局)

(四)打造具身智能创新平台。整合行业龙头企业、科研机构等力量,建设具身智能中试验证及应用推广服务平台,按照不超过实际投入30%的标准、根据实际投入进度分年度予以补助,单个平台最高补助5000万元。发挥场景应用规划设计和产品的模拟训练、检测认证、系统集成、场景数据归集、绩效评价、示范推广等作用。(责任单位:区经信局)

(五)支持新一代人工智能产业标准创新。鼓励企业、科研机构将技术和管理创新成果转化为标准,主导、参与制定国际标准并发布的,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奖励;参与国家标准(前三位)、行业标准(前二位)制定并发布的,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奖励。企业实验室人工智能领域检测能力首次通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可的,给予1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二、完善要素保障

(六)降低算力使用成本。每年安排最高1亿元“算力券”,降低算力使用门槛。对租用纳入算力合作伙伴名单企业的智能算力开展人工智能模型技术研究、产品开发、场景应用的企业,经评审,按不超过上一年度实际租用算力结算费用的30%(非国产人工智能算力)或60%(国产人工智能算力),给予单家企业最高2000万元补助。(责任单位:区经信局)

(七)降低语料使用成本。每年安排5000万元“语料券”,促进语料开放共享和交易,推动数据要素市场建设,对通过数据交易平台或可信数据空间购买非关联方语料进行大模型研发和应用的企业,经评审,按照不超过合同金额的30%,给予单家企业最高200万元的资助。(责任单位:区发改局)

(八)鼓励模型开发交易。每年安排最高5000万元“模型券”,促进人工智能模型交易应用。支持模型合规备案,按省市有关政策给予配套奖励。对采购并依托经备案的深度合成服务算法或生成式人工智能模型开展模型服务、智能体开发应用达到一定规模、具有良好成效的企业,经评审,按不超过上一年度交易结算费用的30%,给予单家企业最高200万元资助。(责任单位:区经信局)

(九)加大“创新券”推广力度。每年安排最高5000万元“创新券”,加大“创新券”在人工智能产业领域的推广宣传力度,对企业给予不超过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金额30%补助,单个企业年最高额度不超过50万元。(责任单位:区科技局)

三、赋能行业应用

(十)拓展智能应用场景。定期发布一批重点场景“机会清单”,打造一批示范性强、带动性广的重大人工智能应用场景,实现技术供给和场景需求互动演进。每年评选不超过10个标杆型示范项目,按照不超过项目投资额的30%,给予单个项目最高250万元支持。支持申报省市应用场景标杆项目、示范应用场景,对入选项目和场景,经评审,最高给予500万元支持。(责任单位:区经信局)

(十一)培育人工智能标杆企业。加快培育人工智能行业标杆企业,对在人工智能大模型技术应用上已经形成应用案例,实现关键工艺环节智能化突破、生产经营降本增效、业务模式创新提升,具有较强的示范引领作用和可复制可推广价值的,对入选省市人工智能标杆企业的,给予单家企业最高5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区经信局)

(十二)培育人工智能服务商。加快对从事人工智能相关的软硬件产品研究、开发、系统应用、集成服务等核心产业,通过通用大模型、行业大模型等技术,在经济发展、民生服务、社会治理等领域为企业或个人提供人工智能相关产品、平台、解决方案和咨询服务的服务商的培育。对入选省市人工智能服务商的,给予单家企业最高3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区经信局)

(十三)开展“数智优品”评定。支持应用人工智能技术的模型(算法)、智能体应用、智能终端产品以及其他应用人工智能技术的产品的研发推广。对入选省市人工智能“数智优品”的人工智能产品,给予单个产品最高2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区经信局)

四、培育产业生态

(十四)打造中国数谷数据产业集聚区。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数据产业赋能人工智能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培育各类数商企业,推动数据基础设施建设,打造包容审慎监管环境。支持企业面向人工智能应用创新,提升企业数据采集、治理、应用水平,强化数据要素供给。对符合条件入驻中国数谷的人工智能、具身智能企业及相关服务机构,最高给予3年的房租补贴支持。(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商务局、高新科创集团)

(十五)打造人工智能模力社区。对符合条件入驻模力社区的人工智能企业及相关服务机构,最高给予3年的房租补贴支持,并提供模型评测、示范推广、资产入表等创新资源服务。对市场化、专业化运营主体,围绕模力社区综合运营、产业聚合、资源承载、人才孵化等方面,经考核评价,每年给予不超过500万元资助。(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商务局、高新科创集团、环境发展公司)

(十六)支持人工智能领域创新创业。鼓励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团队来滨创新创业,在“5050政策”“青链”行动中设立“人工智能专项”。对具有重大技术能力的核心团队免评直认,创业启动资助提档,给予最高2000万元创业支持及最高2000万元金融支持。对入选“人工智能专项”的项目,给予实验设备场地、算力服务供给等支持。(责任单位:区委人才办、区人力社保局)

(十七)加强人工智能人才培养。高质量实施人才工程遴选,加强高端人才招引力度,对顶尖人才给予最高1亿元项目资助。加大人才授权力度,每年安排50%左右市级人才授权名额,加大区级人才授权支持。支持高层次人才“互聘共享”,建立人才流动共享“绿色通道”。支持企业牵头建设人工智能人才实训基地,联合高校、科研平台共同培养高素质人才。(责任单位:区委人才办、区科技局、区人力社保局)

(十八)支持优质企业引育。大力引育处于产业链关键环节、拥有自主核心技术、高成长性的新势力企业,实施全生命周期精准服务。对带动性强、具有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引领作用的项目,给予最高5000万元的资金补助,用于支持企业办公生产、研发投入、市场开拓、扩大投资等,并给予发展空间保障。(责任单位:区商务局)

(十九)推广网络安全保险。积极参与国家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和内容安全领域的改革和试点,对开展相关业务并为被服务方投保网络安全保险的企业或机构,按当年发生保费金额给予最高70%的保险补偿(补偿比例逐年递减),每年每个企业或机构最高补偿100万元。(责任单位:区经信局)

(二十)支持开展高水平交流活动。围绕大模型、生成式人工智能、具身智能,举办具有重大影响力的赛事、上下游产业链对接等活动,经认定,给予主办方实际发生费用50%的补助,单个活动最高补助100万元,补助期限最长为 3 年。(责任单位:区发改局)

(二十一)加强多元化投融资服务。设立人工智能领域创投基金、产业基金,探索投补联动、投贷联动等机制,打造“耐心资本”支持人工智能企业发展。鼓励企业通过境内外上市、并购重组、发行债券等方式扩大融资,鼓励金融机构为企业提供低息贷款。对通过银行贷款融资研发基础大模型、行业垂域大模型的企业,根据企业贷款利率分档给予不超过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oan Prime Rate, LPR)的50%利息补贴,贴息金额不超过企业支付给银行利息的50%,且单个企业贴息金额每年不超过100万元。(责任单位:区发改局)

(二十二)建设人工智能专家智库。组建区级人工智能专家团队,打造专业权威的人工智能产业“智囊团”,为产业发展提供战略咨询、技术指导和决策建议。对第三方人工智能专业研究机构,经审核,最高给予500万元支持。(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科技局、区商务局)

五、附则

(一)同一产品、项目、标准获得多项资助(奖励)的,按“从优、从高、不重复”原则进行资助(奖励)。同一奖项已作资助(奖励)的,晋升后补足资助(奖励)差额部分。

(二)本意见自2025年6月10日起施行,有效期为三年。原《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管委会政府印发关于促进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推动产业生态建设的若干政策的通知》(杭高新〔2023〕5号)同时废止。

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政府

2025年5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原文下载:ABJD00-2025-0008杭高新〔2025〕9号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管委会  政府关于加快新一代人工智能产业应用发展的若干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