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警浙江省总队杭州医院信息设备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来源: 武警医院 发布时间: 2017-05-12 09:00 点击率:

根据医院年度设备采购计划,为满足临床工作需要,经医院批准,我院拟于近期开展信息设备一批招标工作。请具备相关资质且有志于与医院共发展的企业积极报名参加。

一、招标编号:WJ-X201705001

二、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的资金由我院自行筹备,采购内容为上述通知目录的产品,具体要求及参数以招标文件为准,采购金额以开标议价中标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2)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

(3)具有本项目采购内容中设备的集成商(作为代理商)资格;

(4)投标人法人代表或实际控股人或参股人或联系人为非本单位在职人员或在职人员亲属或特定关系人;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转包。

(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责令停业的;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4、有债权债务纠纷的;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其他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

四、报名截止时间:拟于2017年5月22日16时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拟于2017年6月1日16时

五、招标项目及要求

标项序号

设备名称

1

计算机

2

激光打印机

3

一体机

4

笔记本

5

交换机及模块

本次参与招投标的供应商必须响应所有标项,但各标项各自独立评标并确定中标方。本次招投标采购为分批采购,最终采购的数量由甲方根据自身需要确定。但中标方需保证在采购合同规定的供货期间内(一般为1年)有足够的货物,能够按照合同要求供货。

六、投标说明

1、投标报名资格预审需提交资料:

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含注册资金)、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的复印件、集成商(作为代理商)资格证明原件或复印件、资信等级证书(1S09000质量认证书、计算机系统集成资质证书等)原件或复印件(可选)、企业简介及财务情况(可选)、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证明原件或复印件(标书中提交)。以上资料需加盖公章。

2、请投标人即日起7个工作日内到医院报名:经信息科资格审查合格后,至医务处登记报名并交纳投标保证金,最后至信息科领取招标文件(领取招标文件请自备U盘)。5个标项分别准备投标文件,并于2017年6月1日16时前交至医务处,逾期不再受理。投标文件(包括相关资料)应装订成一册并装袋密封,封口应加盖投标人印章。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一经送达医院,一律不退,请投标人自留底稿。

报名登记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86号武警浙江省总队杭州医院行政楼三楼医务处办公室

资格预审及招标文件领取地点: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86号武警浙江省总队杭州医院11号楼后勤保障楼三楼信息科办公室,报名截止后不再发放招标文件。

3、招标结束后,凭医院保证金收据原件退还保证金,请各投标单位务必保存好收据原件,如票据原件遗失,后果自负。

七、开标时间:拟定于2017年6月上旬(报名后电话通知为准)

开标地点: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86号武警浙江省总队杭州医院行政楼一楼会议室

八、投标保证金:

伍仟元整(5000元人民币)

交付方式:现金/银行转账(统一到医院财务室办理)

收款单位(户名):武警浙江省总队杭州医院

开户银行:工行城站支行

银行账号:1202027709026702659

交纳保证金后,院方提前两日通知参加开标,无故不参加开标、恶意串标、投标参数明显与要求不相符及存在其他严重违反招标规定情况者,保证金不予退还。

九、联 系 人:

递交投标文件:医务处  俞钻助理员

联系电话:0571-87135103  

资质审查及专业咨询:信息科 刘剑主任

联系电话:0571-87135108

投诉监督:政治处纪检办 张艳干事   

联系电话:0571-87135202

  十、最终解释权归医院所有。

 

                武警浙江省总队杭州医院医疗设备采购小组

 二〇一七年五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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