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
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深化法治政府建设,保证行政执法依据合法有效,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有关规定,我局对2020年5月20日前制发的所有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6月8日我局班子会议审议通过,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废止1件,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附件:1.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共1件)
2.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共1件)
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审计局
杭州市滨江区审计局
2020年6月18日
附件1:
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共1件)
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审计局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 ||
序号 | 文件名 | 文号 |
1 | 关于印发《杭州高新区(滨江)审计局跟踪审计项目审计质量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 滨审〔2018〕3号 |
附件2:
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共1件)
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审计局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 ||
序号 | 文件名 | 文号 |
1 | 关于印发《杭州高新区(滨江)政府投资项目分类管理与加强监督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 滨审〔2017〕8号 |
下载原文: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审计局关于公布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审计局2020年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