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等相关规定,经区政府同意,滨江区金融办作为区级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的牵头部门,依法履行《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有关职责。
特此通告。
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2021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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