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江发布“助企开门红”18条
来源: 区府办 发布时间: 2022-02-11 09:43 点击率:

关于夺取疫情防控全面胜利 进一步做好“助企开门红”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统筹疫情防控和有序开工,进一步巩固疫情防控阶段性工作成果,修复疫情对经济社会带来的影响,切实解决企业因疫情导致的实际困难,助力企业“开门红”,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进一步做好“助企开门红”有关工作的通知》,经区政府研究同意,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01加大制造业企业奖励力度

对2022年一季度工业总产值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制造业企业(不含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且同比增长5%及以上的,产值每增加1000万元奖励1万元。

02降低企业研发测试成本

疫情响应期间,区内企业使用杭州人工智能(昇腾)计算中心服务,减按80%收取费用(单家企业优惠金额不超过100万元);采购华为鲲鹏创新中心鲲鹏云资源、鲲鹏应用迁移等云服务,给予80%的费用补贴(单家企业补贴总额根据企业情况评定)。2022年3月31日前,区内企业使用杭州国家软件产业化基地提供的机柜租赁、服务器租赁、虚拟主机租赁、测试等服务的,租用杭州国家“芯火”双创基地(平台)提供的EDA工具进行芯片研发的,使用公安部一所检测中心滨江实验室、浙江省机电产品质量检测所有限公司、浙江科正电子信息产品检验有限公司、杭州泰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测服务的,均减按50%收取费用。

03加大企业融资服务

对2022年3月31日前新增的有效订单,推荐市担保公司免费担保。我区实体经济企业新增贷款1000万元以上且贷款期1年以上,给予1个百分点的贴息补助(1年)。

04做好重点企业用工服务

开展“助企开门红、相约在高新”系列招聘会,积极对接劳务输出地开展直播带岗等招聘活动,联合杭州市人力资源服务促进会,建立稳就业促就业合作机制,拓宽企业招工渠道,助力重点企业有序开工。2022年2月28日前,对企业(不含省、市、区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租用(含合租)大巴车跨省“点对点”组织市外员工返岗,符合条件的按包车费用的50%给予补贴,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20万元。

05抓好援企稳岗政策落实

按照国家规定,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社保补贴、培训补贴等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将2021年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受理截止时间延长至2022年3月31日。疫情响应期间,对我区企业招用杭州市区以外户籍人员初次在市区就业,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的,按1000元/人标准给予企业用工补贴;对我区规上制造业企业、在库零售餐饮业企业,在2022年1月至5月招用杭州市区以外户籍人员初次就业10人(含)以上,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的,按2000元/人再给予企业一次性招工补贴,最高补贴30万元。

06鼓励第三方机构助企招工

疫情响应期间,对我市民办人力资源机构为我区企业推荐或派遣员工,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3个月以上的,按每人一次性500元的标准给予机构就业创业服务补贴,最高补贴10万元。通过在部分省外劳动力密集的区县(市)建立劳务协作站,积极招引外地富余劳动力来滨江就业,按招工贡献对劳务协作站进行补贴。劳务协作站为滨江企业输送或派遣新员工(首次来滨江就业)且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3个月以上的,对劳务协作站按1000元/人给予招工补贴,每个劳务协作站每年最高补贴10万元。

07加强进口物品疫情防控

指导企业落实进口物品消毒、相关从业人员核酸检测等疫情防控措施,推进数字化管理,加强疫情风险管控,为企业平稳有序生产经营创造安全健康环境。对注册“物防在线”等平台并按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区内企业,按2022年一季度进口规模或进口商品销售规模分档给予一定的补助。视情增加核酸检测点,统筹第三方检测资源,优先保障大物防相关企业。

08深化企业三服务活动

主动靠前服务,区领导带队对工业龙头、服务业龙头、凤凰和优秀贡献等企业进行走访慰问,提振企业信心、增强使命感、荣誉感。完善形成“问题梳理、登记造册、限时解决、及时反馈”问题解决闭环,及时回应企业诉求期盼。

09开辟问题化解绿色通道

疫情期间,为区内涉企劳资纠纷提供绿色通道,为区内涉诉案件的矛盾化解提供绿色通道,为符合条件的区内快递从业人员健康码申诉提供快捷通道。

10开通注册登记线上服务

通过微信小程序“滨江上马石”为企业提供远程指导,协助企业完成线上注册登记业务,提供市场监管其他领域服务指导。因疫情影响经营困难的市场主体,可进行“休眠”申报,休眠企业存在登记住所地不一致等轻微违法行为的,可免于列入异常名录,年度申报允许进行零申报。

11开通知识产权及质量绿色通道

为符合条件的企业专利申请提供专利优先审查、专利预审等绿色通道;为企业提供仪器设备快速溯源、校准和质量控制等服务;根据封控区、管控区和防范区划定时间为企业延长计量器具检定有效期限。

12推出全程电子化招投标服务

提供开评标场地线上预约、不见面受理、“e见证”开标直播服务、专家远程异地评标等服务;建设工程领域全面推行保函代替保证金降低企业投标成本;疫情期间,提供政采云卖场商品即日上架服务,优化招投标营商环境。

13畅通企业政务诉求响应渠道

开通线上线下24小时企业咨询热线,实现企业咨询3分钟响应、24小时处结;在区街两级“企业e家”服务中心,提供“一对一”专属VIP服务。

14加大零售餐饮业的支持力度

对2022年在库企业月度零售额增量达1000万元及以上的各类企业和个体户,单月奖励10万元,餐费收入增量100万元以上的企业和个体户,单月奖励5万元,单个企业和个体户累计奖励上限200万元。

15延长2022年春节期间留杭省外员工电子消费券使用期限

抵扣券和现金券的使用期限从2月14日延长至3月31日。参加2月15日“元宵抽大奖”的资格要求,由“2月14日前使用完所有抵扣券”调整为“2月14日前使用过抵扣券”。已领券但因疫情防控被安置在外市进行集中隔离的人员,无需进行退款退券,回杭后在有效期内可继续使用。

16加快建筑业企业复工复产

结合杭州市智慧工地实名制管理系统数据,对2月15日(含)前建筑工地用工量达到节前正常水平的,并且恢复正常施工的在建项目,或一季度建筑业产值、税收靠前的我区建筑业企业,由市政府进行表彰奖励。对2月16日至2月20日(含)期间,建筑工地用工量达到节前正常水平的,并且恢复正常施工的在建项目,或积极参与我区疫情防控工作的建筑工地及建筑业企业,由区政府进行表彰奖励。受到市、区两级政府表彰奖励的建筑业企业,由市、区两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规定进行信用加分,所涉项目在创优夺杯的区级推荐环节中予以优先考虑。

17暂不实施“错峰出行”措施

自2022年2月7日至2月20日期间,暂不实施小客车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错峰出行”交通管理措施。

18实行工程运输车早晚高峰便利通行措施

自2022年2月7日至2月20日期间,在杭州市范围内推出工程运输车早晚高峰便利通行措施,工程运输车驾驶员使用杭州市货运导航系统在线申领、实时导航,允许全天通行。


来源/区经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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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江发布“助企开门红”18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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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夺取疫情防控全面胜利 进一步做好“助企开门红”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统筹疫情防控和有序开工,进一步巩固疫情防控阶段性工作成果,修复疫情对经济社会带来的影响,切实解决企业因疫情导致的实际困难,助力企业“开门红”,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进一步做好“助企开门红”有关工作的通知》,经区政府研究同意,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01加大制造业企业奖励力度

对2022年一季度工业总产值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制造业企业(不含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且同比增长5%及以上的,产值每增加1000万元奖励1万元。

02降低企业研发测试成本

疫情响应期间,区内企业使用杭州人工智能(昇腾)计算中心服务,减按80%收取费用(单家企业优惠金额不超过100万元);采购华为鲲鹏创新中心鲲鹏云资源、鲲鹏应用迁移等云服务,给予80%的费用补贴(单家企业补贴总额根据企业情况评定)。2022年3月31日前,区内企业使用杭州国家软件产业化基地提供的机柜租赁、服务器租赁、虚拟主机租赁、测试等服务的,租用杭州国家“芯火”双创基地(平台)提供的EDA工具进行芯片研发的,使用公安部一所检测中心滨江实验室、浙江省机电产品质量检测所有限公司、浙江科正电子信息产品检验有限公司、杭州泰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测服务的,均减按50%收取费用。

03加大企业融资服务

对2022年3月31日前新增的有效订单,推荐市担保公司免费担保。我区实体经济企业新增贷款1000万元以上且贷款期1年以上,给予1个百分点的贴息补助(1年)。

04做好重点企业用工服务

开展“助企开门红、相约在高新”系列招聘会,积极对接劳务输出地开展直播带岗等招聘活动,联合杭州市人力资源服务促进会,建立稳就业促就业合作机制,拓宽企业招工渠道,助力重点企业有序开工。2022年2月28日前,对企业(不含省、市、区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租用(含合租)大巴车跨省“点对点”组织市外员工返岗,符合条件的按包车费用的50%给予补贴,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20万元。

05抓好援企稳岗政策落实

按照国家规定,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社保补贴、培训补贴等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将2021年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受理截止时间延长至2022年3月31日。疫情响应期间,对我区企业招用杭州市区以外户籍人员初次在市区就业,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的,按1000元/人标准给予企业用工补贴;对我区规上制造业企业、在库零售餐饮业企业,在2022年1月至5月招用杭州市区以外户籍人员初次就业10人(含)以上,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的,按2000元/人再给予企业一次性招工补贴,最高补贴30万元。

06鼓励第三方机构助企招工

疫情响应期间,对我市民办人力资源机构为我区企业推荐或派遣员工,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3个月以上的,按每人一次性500元的标准给予机构就业创业服务补贴,最高补贴10万元。通过在部分省外劳动力密集的区县(市)建立劳务协作站,积极招引外地富余劳动力来滨江就业,按招工贡献对劳务协作站进行补贴。劳务协作站为滨江企业输送或派遣新员工(首次来滨江就业)且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3个月以上的,对劳务协作站按1000元/人给予招工补贴,每个劳务协作站每年最高补贴10万元。

07加强进口物品疫情防控

指导企业落实进口物品消毒、相关从业人员核酸检测等疫情防控措施,推进数字化管理,加强疫情风险管控,为企业平稳有序生产经营创造安全健康环境。对注册“物防在线”等平台并按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区内企业,按2022年一季度进口规模或进口商品销售规模分档给予一定的补助。视情增加核酸检测点,统筹第三方检测资源,优先保障大物防相关企业。

08深化企业三服务活动

主动靠前服务,区领导带队对工业龙头、服务业龙头、凤凰和优秀贡献等企业进行走访慰问,提振企业信心、增强使命感、荣誉感。完善形成“问题梳理、登记造册、限时解决、及时反馈”问题解决闭环,及时回应企业诉求期盼。

09开辟问题化解绿色通道

疫情期间,为区内涉企劳资纠纷提供绿色通道,为区内涉诉案件的矛盾化解提供绿色通道,为符合条件的区内快递从业人员健康码申诉提供快捷通道。

10开通注册登记线上服务

通过微信小程序“滨江上马石”为企业提供远程指导,协助企业完成线上注册登记业务,提供市场监管其他领域服务指导。因疫情影响经营困难的市场主体,可进行“休眠”申报,休眠企业存在登记住所地不一致等轻微违法行为的,可免于列入异常名录,年度申报允许进行零申报。

11开通知识产权及质量绿色通道

为符合条件的企业专利申请提供专利优先审查、专利预审等绿色通道;为企业提供仪器设备快速溯源、校准和质量控制等服务;根据封控区、管控区和防范区划定时间为企业延长计量器具检定有效期限。

12推出全程电子化招投标服务

提供开评标场地线上预约、不见面受理、“e见证”开标直播服务、专家远程异地评标等服务;建设工程领域全面推行保函代替保证金降低企业投标成本;疫情期间,提供政采云卖场商品即日上架服务,优化招投标营商环境。

13畅通企业政务诉求响应渠道

开通线上线下24小时企业咨询热线,实现企业咨询3分钟响应、24小时处结;在区街两级“企业e家”服务中心,提供“一对一”专属VIP服务。

14加大零售餐饮业的支持力度

对2022年在库企业月度零售额增量达1000万元及以上的各类企业和个体户,单月奖励10万元,餐费收入增量100万元以上的企业和个体户,单月奖励5万元,单个企业和个体户累计奖励上限200万元。

15延长2022年春节期间留杭省外员工电子消费券使用期限

抵扣券和现金券的使用期限从2月14日延长至3月31日。参加2月15日“元宵抽大奖”的资格要求,由“2月14日前使用完所有抵扣券”调整为“2月14日前使用过抵扣券”。已领券但因疫情防控被安置在外市进行集中隔离的人员,无需进行退款退券,回杭后在有效期内可继续使用。

16加快建筑业企业复工复产

结合杭州市智慧工地实名制管理系统数据,对2月15日(含)前建筑工地用工量达到节前正常水平的,并且恢复正常施工的在建项目,或一季度建筑业产值、税收靠前的我区建筑业企业,由市政府进行表彰奖励。对2月16日至2月20日(含)期间,建筑工地用工量达到节前正常水平的,并且恢复正常施工的在建项目,或积极参与我区疫情防控工作的建筑工地及建筑业企业,由区政府进行表彰奖励。受到市、区两级政府表彰奖励的建筑业企业,由市、区两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规定进行信用加分,所涉项目在创优夺杯的区级推荐环节中予以优先考虑。

17暂不实施“错峰出行”措施

自2022年2月7日至2月20日期间,暂不实施小客车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错峰出行”交通管理措施。

18实行工程运输车早晚高峰便利通行措施

自2022年2月7日至2月20日期间,在杭州市范围内推出工程运输车早晚高峰便利通行措施,工程运输车驾驶员使用杭州市货运导航系统在线申领、实时导航,允许全天通行。


来源/区经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