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1年8月26日—8月30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高新开发公司党总支进行了巡察。2021年12月23日,区委巡察组向高新开发公司党总支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要求,现将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责任担当,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
高新开发公司党总支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
(一)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
坚持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和依法治国、依规治党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区委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工作部署。针对本次巡察整改“回头看”,认真学习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商丽萍在区委巡察“回头看”情况反馈会上的讲话精神,紧紧聚焦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建议,及时召开专题研究会议,要求全公司上下敢于负责、勇于担当,以钉钉子的精神锲而不舍地推进整改,保证思维到位、行动到位,通过巡察整改整出精气神、整出高标准、整出好生态。
(二)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
成立由党总支书记劳唯中任组长,副书记钟德萍任副组长,各支部、部门、项目部负责人为组员的巡察“回头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群办。召开巡察整改专题研究会,对照巡察组反馈意见,逐条进行责任分解,逐个明确责任领导、承办单位及整改时限。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拿出具体详细的整改措施,并根据巡察办要求明确时间节点和具体目标。
(三)坚持上下联动,狠抓督导落实
结合公司实际,建立巡察整改工作推进机制。建立例会协调机制,每周听取相关部门整改落实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建立工作台账机制,要求各部门建立整改落实工作台账,确保踏石留印、抓铁有痕。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凡发现对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不重视、不认真、不负责、不到位的,严肃追究责任领导和责任部门责任。
巡察反馈问题7个,目前已经整改完成6个、正在整改1个(重组前高新总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超峰电子设备厂应注销未注销问题)。在巡察整改工作中,教育提醒20人,新建制度1项,完善制度2项。
二、坚持问题导向,不折不扣抓好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一)在“落实上一轮区委巡察反馈意见情况”方面
1.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落实还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1)针对“2021年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未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①2021年9月15日发布《关于成立公司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高新总支委〔2021〕第6号),由党总支书记劳唯中任组长,党总支委员任副组长,严格按照意识形态责任制要求研究制定工作实施方案;②2021年分别于9月27日、12月14日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今后每年至少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两次。
该项任务已于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
2.关于“选人用人工作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2)针对“2020年7月在对中层干部的选拔过程中,对提拔人员未形成书面考察材料”问题。
整改情况:①2020年7月选拔的中层干部根据考察实际情况整理完成书面考察材料;②修订公司《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管理办法》(高新开发〔2021〕56号、杭奥滨文〔2021〕4号),进一步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
该项任务已于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
3.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有关问题”的整改。
(3)针对“2021年第二季度未专题分析研究”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要求,每季度按时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研究会议,并邀请区纪委第三纪检组参加。
该项任务已于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
(4)针对“把日常谈话教育作为巡察整改的谈话教育”问题。
整改情况:由党总支书记劳唯中、副书记钟德萍在2021年12月27日至2022年1月7日期间,与本次巡察“回头看”发现问题涉及的4个部门(项目部)负责人,以及上一轮巡察发现问题涉及的16个部门(项目部)负责人以“一对一”形式开展巡察整改谈话教育,进一步抓好整改落实,坚持长效管理。
该项任务已于2022年1月31日前完成。
4.关于“支部建设不够规范”的整改。
(5)针对“个别党支部会议记录不够完整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①由党群办指导督促两个支部对台账记录进行优化整改;②严格按照上级党组织要求,进一步加强党支部规范化建设,2021年12月16日,由党群办牵头对两个支部的6名支部委员会委员开展基层党务工作再学习再培训,学习了“党务工作者必备基本素质”“‘三会一课’制度的形成与发展”“组织生活会形式”等基础党务知识。
该项任务已于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
(二)在“区属国企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存在问题”方面
5.关于“应注销的子公司未注销”的整改。
(6)针对“全资子公司杭州超峰电子设备厂,1993年成立,名下已无资产、无经营。经查,目前被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失信名单”问题。
整改情况:由公司党总支书记牵头,综合办专人落实该专项工作推进。同时,将此问题整改纳入公司重点推进事项,全力推进问题整改。经与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商事登记处协商,杭州超峰电子设备厂注销事宜作为疑难事项办理,初步明确的注销流程为:一是提供杭州超峰电子设备厂开办注册资料;二是由主管部门、出资人同意注销;三是完成公司税务注销;四是提供主管部门、出资人变更情况证明材料;五是工商申报注销。目前(截至2022年2月24日),经商事登记系统查询及公司历史档案查询,均无法找到杭州超峰电子设备厂营业执照原件和公章。经与市场监管局沟通,按登报遗失办理。拟于近期在杭州日报刊登杭州超峰电子设备厂营业执照原件和公章遗失声明。同时,正同步推进税务注销相关事宜。
该项任务计划于2022年9月30日前完成。
6.关于“部分租金收缴不够及时”的整改。
(7)针对“名下印月尚庭496套房产(水电社区拆迁集体户过渡房),租金未按合同约定节点执行到位,存在迟收缴情况”问题。
整改情况:①根据合同约定,租赁期2020年3月16至2022年3月15日的租金按年支付,已分别于2020年5月19日、2021年4月2日前完成当年全额租金收缴,两年合计收缴房租8024192.64元。同时,公司持续加强对印月尚庭房产资源的管理,及时研判可能存在的问题,主动作为,确保程序到位;②加强与区委区政府、区国资、西兴街道的联系对接,发现问题及时向上级部门反馈汇报。
该项任务已于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
7.关于“业务招待标准不够规范”的整改。
(8)针对“公司《公务(项目)接待管理制度》中规定接待用餐标准每次人均不得超过200元,与区财党委〔2019〕4号文件中有关清廉国企业务招待管理要求不符”问题。
整改情况:参照《进一步加强清廉国企建设的若干规定(试行)》(区财党委〔2019〕4号)文件,修订完善《公务(项目)接待管理制度》(高新开发〔2021〕83号、滨江奥体开发〔2021〕32号),明确企业负责人开展商务招待活动,用餐标准每次人均不得超过260元(含酒水、饮料),其他公务招待活动参照党政机关公务接待标准执行。
该项任务已于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
三、突出持续整改,着力巩固和拓展巡察整改成果
当前巡察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下一步,高新开发公司党总支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化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强化党的领导,不断提高统领事业发展的能力。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作为最重大的政治原则,不断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能力建设,增强对各项工作的前瞻性和预见性,调动班子成员的向心力和积极性,增强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和整体合力。夯实基层党组织建设,进一步强化基层党组织整体功能,严格党内生活,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二)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坚持把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作为最根本的政治责任,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制度和工作机制。深入开展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推动全体党员干部加强党性锻炼。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坚持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学习党章、尊崇党章,自觉接受监督。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落实“两个责任”,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努力实现干部清正、职工清廉、政治清明。
(三)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规矩,着力构建长效机制。运用好巡察整改成果,深入开展纪律教育,认真学习贯彻两个《准则》、四个《条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要用铁的纪律整治各种顶风违纪行为,做到执纪必严,违纪必纠,有责必问,问责必严。从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力正风肃纪,坚决遏制“四风”反弹。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推动整改问题解决到位,落实到位。
(四)努力抓好班子带好队伍,为国企发展提供不竭动力。强化落实“两个责任”,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发挥班子的集体领导力,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水平。持续强化党性党规教育,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正确处理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与推动当前工作的关系,着力围绕服务群众推动当前工作,把巡察工作成效体现在整改落实的具体举措上,体现在实实在在为群众办事的工作成效上,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事业发展的强劲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与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1-89962748;邮政信箱:杭州市滨江区滨安路1338号党群办公室;电子邮箱:gjblhw17328859291@163.com。
中共杭州高新开发建设管理运营有限公司总支部委员会
2022年2月24日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1年8月26日—8月30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高新开发公司党总支进行了巡察。2021年12月23日,区委巡察组向高新开发公司党总支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要求,现将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责任担当,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
高新开发公司党总支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
(一)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
坚持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和依法治国、依规治党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区委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工作部署。针对本次巡察整改“回头看”,认真学习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商丽萍在区委巡察“回头看”情况反馈会上的讲话精神,紧紧聚焦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建议,及时召开专题研究会议,要求全公司上下敢于负责、勇于担当,以钉钉子的精神锲而不舍地推进整改,保证思维到位、行动到位,通过巡察整改整出精气神、整出高标准、整出好生态。
(二)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
成立由党总支书记劳唯中任组长,副书记钟德萍任副组长,各支部、部门、项目部负责人为组员的巡察“回头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群办。召开巡察整改专题研究会,对照巡察组反馈意见,逐条进行责任分解,逐个明确责任领导、承办单位及整改时限。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拿出具体详细的整改措施,并根据巡察办要求明确时间节点和具体目标。
(三)坚持上下联动,狠抓督导落实
结合公司实际,建立巡察整改工作推进机制。建立例会协调机制,每周听取相关部门整改落实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建立工作台账机制,要求各部门建立整改落实工作台账,确保踏石留印、抓铁有痕。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凡发现对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不重视、不认真、不负责、不到位的,严肃追究责任领导和责任部门责任。
巡察反馈问题7个,目前已经整改完成6个、正在整改1个(重组前高新总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超峰电子设备厂应注销未注销问题)。在巡察整改工作中,教育提醒20人,新建制度1项,完善制度2项。
二、坚持问题导向,不折不扣抓好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一)在“落实上一轮区委巡察反馈意见情况”方面
1.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落实还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1)针对“2021年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未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①2021年9月15日发布《关于成立公司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高新总支委〔2021〕第6号),由党总支书记劳唯中任组长,党总支委员任副组长,严格按照意识形态责任制要求研究制定工作实施方案;②2021年分别于9月27日、12月14日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今后每年至少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两次。
该项任务已于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
2.关于“选人用人工作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2)针对“2020年7月在对中层干部的选拔过程中,对提拔人员未形成书面考察材料”问题。
整改情况:①2020年7月选拔的中层干部根据考察实际情况整理完成书面考察材料;②修订公司《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管理办法》(高新开发〔2021〕56号、杭奥滨文〔2021〕4号),进一步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
该项任务已于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
3.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有关问题”的整改。
(3)针对“2021年第二季度未专题分析研究”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要求,每季度按时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研究会议,并邀请区纪委第三纪检组参加。
该项任务已于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
(4)针对“把日常谈话教育作为巡察整改的谈话教育”问题。
整改情况:由党总支书记劳唯中、副书记钟德萍在2021年12月27日至2022年1月7日期间,与本次巡察“回头看”发现问题涉及的4个部门(项目部)负责人,以及上一轮巡察发现问题涉及的16个部门(项目部)负责人以“一对一”形式开展巡察整改谈话教育,进一步抓好整改落实,坚持长效管理。
该项任务已于2022年1月31日前完成。
4.关于“支部建设不够规范”的整改。
(5)针对“个别党支部会议记录不够完整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①由党群办指导督促两个支部对台账记录进行优化整改;②严格按照上级党组织要求,进一步加强党支部规范化建设,2021年12月16日,由党群办牵头对两个支部的6名支部委员会委员开展基层党务工作再学习再培训,学习了“党务工作者必备基本素质”“‘三会一课’制度的形成与发展”“组织生活会形式”等基础党务知识。
该项任务已于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
(二)在“区属国企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存在问题”方面
5.关于“应注销的子公司未注销”的整改。
(6)针对“全资子公司杭州超峰电子设备厂,1993年成立,名下已无资产、无经营。经查,目前被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失信名单”问题。
整改情况:由公司党总支书记牵头,综合办专人落实该专项工作推进。同时,将此问题整改纳入公司重点推进事项,全力推进问题整改。经与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商事登记处协商,杭州超峰电子设备厂注销事宜作为疑难事项办理,初步明确的注销流程为:一是提供杭州超峰电子设备厂开办注册资料;二是由主管部门、出资人同意注销;三是完成公司税务注销;四是提供主管部门、出资人变更情况证明材料;五是工商申报注销。目前(截至2022年2月24日),经商事登记系统查询及公司历史档案查询,均无法找到杭州超峰电子设备厂营业执照原件和公章。经与市场监管局沟通,按登报遗失办理。拟于近期在杭州日报刊登杭州超峰电子设备厂营业执照原件和公章遗失声明。同时,正同步推进税务注销相关事宜。
该项任务计划于2022年9月30日前完成。
6.关于“部分租金收缴不够及时”的整改。
(7)针对“名下印月尚庭496套房产(水电社区拆迁集体户过渡房),租金未按合同约定节点执行到位,存在迟收缴情况”问题。
整改情况:①根据合同约定,租赁期2020年3月16至2022年3月15日的租金按年支付,已分别于2020年5月19日、2021年4月2日前完成当年全额租金收缴,两年合计收缴房租8024192.64元。同时,公司持续加强对印月尚庭房产资源的管理,及时研判可能存在的问题,主动作为,确保程序到位;②加强与区委区政府、区国资、西兴街道的联系对接,发现问题及时向上级部门反馈汇报。
该项任务已于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
7.关于“业务招待标准不够规范”的整改。
(8)针对“公司《公务(项目)接待管理制度》中规定接待用餐标准每次人均不得超过200元,与区财党委〔2019〕4号文件中有关清廉国企业务招待管理要求不符”问题。
整改情况:参照《进一步加强清廉国企建设的若干规定(试行)》(区财党委〔2019〕4号)文件,修订完善《公务(项目)接待管理制度》(高新开发〔2021〕83号、滨江奥体开发〔2021〕32号),明确企业负责人开展商务招待活动,用餐标准每次人均不得超过260元(含酒水、饮料),其他公务招待活动参照党政机关公务接待标准执行。
该项任务已于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
三、突出持续整改,着力巩固和拓展巡察整改成果
当前巡察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下一步,高新开发公司党总支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化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强化党的领导,不断提高统领事业发展的能力。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作为最重大的政治原则,不断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能力建设,增强对各项工作的前瞻性和预见性,调动班子成员的向心力和积极性,增强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和整体合力。夯实基层党组织建设,进一步强化基层党组织整体功能,严格党内生活,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二)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坚持把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作为最根本的政治责任,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制度和工作机制。深入开展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推动全体党员干部加强党性锻炼。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坚持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学习党章、尊崇党章,自觉接受监督。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落实“两个责任”,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努力实现干部清正、职工清廉、政治清明。
(三)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规矩,着力构建长效机制。运用好巡察整改成果,深入开展纪律教育,认真学习贯彻两个《准则》、四个《条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要用铁的纪律整治各种顶风违纪行为,做到执纪必严,违纪必纠,有责必问,问责必严。从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力正风肃纪,坚决遏制“四风”反弹。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推动整改问题解决到位,落实到位。
(四)努力抓好班子带好队伍,为国企发展提供不竭动力。强化落实“两个责任”,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发挥班子的集体领导力,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水平。持续强化党性党规教育,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正确处理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与推动当前工作的关系,着力围绕服务群众推动当前工作,把巡察工作成效体现在整改落实的具体举措上,体现在实实在在为群众办事的工作成效上,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事业发展的强劲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与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1-89962748;邮政信箱:杭州市滨江区滨安路1338号党群办公室;电子邮箱:gjblhw17328859291@163.com。
中共杭州高新开发建设管理运营有限公司总支部委员会
2022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