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近日,区委巡察组分别对区住建局党委、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办公室党组,白马湖生态创意城党工委、工商联党组,民政局(残联)党委、团区委,科技局党组、妇联党组等8家单位党组织进行了反馈。
区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商丽萍,区委常委、组织部长、区委巡察领导小组副组长王孟辉,分管区领导、区委巡察领导小组成员分别出席相关单位反馈会。
区住建局党委
1月13日,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王孟辉,副区长郁廷栋出席第一巡察组对区住建局党委巡察情况反馈会
存在问题: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建设重要论述不够深入全面,建设工程监管存在薄弱环节,物业管理指导协调力度比较薄弱,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够有力,不担当、不尽责现象仍然存在,财经制度执行不够严格;党委领导核心作用不够突出,选人用人工作不够规范,基层党建工作不够扎实,干部队伍管理不够到位;对审计反馈问题仍未整改到位。
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办公室党组
1月12日,常务副区长陈宇,区纪委副书记杜海涯出席第一巡察组对区审管办党组巡察情况反馈会
存在问题:在学习贯彻重要精神上站位还不够高,政务服务存在薄弱环节,意识形态和保密工作落实不够到位;违规发放相关补贴和福利,服务项目采购管理不规范;党委(党组)“三重一大”议事决策不够规范,职级晋升工作不够严谨,党组织建设不够扎实。
区白马湖生态创意城党工委
1月17日,区委常委、纪委书记、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商丽萍,区管委会副主任王理生出席第二巡察组对白马湖生态创意城党工委巡察情况反馈会
存在问题:领导班子在抓主责主业方面有短板;国有资产管理不到位,财务管理不够到位、措施不够有力;组织生活会落实不够到位、辣味不足,两新党建工作重视不够,建国饭店重大事项决策前置程序不规范;专项监督反馈问题整改还没有完全到位。
区工商联党组
1月11日,区委常委、统战部部长朱黎明,区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蒋应东出席第二巡察组对区工商联党组巡察情况反馈会
存在问题:学习贯彻党中央精神及上级决策部署还不到位,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还有不足;定期分析研判机制执行未完全到位,积极服务企业还不够经常、助力企业发展覆盖面不够广;党建工作还不够规范。
区民政局(残联)党委
1月12日,区委常委、纪委书记、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商丽萍,副区长包嘉颖出席第三巡察组对区民政局(残联)党委巡察情况反馈会
存在问题:推进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与区委要求有差距,推进高水平基层治理及能力建设存在薄弱环节,创新监管机制引领社会组织健康发展不够到位,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有短板;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未压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一定程度仍然存在,工作作风不够严实,重点领域存在风险隐患;党委抓党建工作的主责意识不够强,社会组织综合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到位,干部队伍建设及用工不够规范;上一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仍不够到位。
团区委
1月11日,区纪委常委、巡察办主任骆小英出席第三巡察组对团区委巡察情况反馈会
存在问题:推进新时代青年工作高质量发展不够有力,政治引领作用发挥不够明显;工作作风不够严实,财务管理不够规范;党建基础工作不够扎实,党风廉政建设存在薄弱环节,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短板。
区科技局党组
1月11日,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王孟辉,区管委会副主任王理生出席第四巡察组对区科技局党组巡察情况反馈会
存在问题:党组学理论抓落实的意识不够强、在理论指导实践上有差距,推进产学研高质量发展不够有力有效,意识形态工作与上级要求存在差距;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不够强,企业扶持补贴资金发放审核流于形式,主动服务企业的意识不强,文风不实等形式主义仍然存在,落实财务制度还不够严格;干部工作不够严肃认真,出国(境)审批不严,程序不到位,党组织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离上级要求有差距,支部工作比较薄弱,“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
区妇联党组
1月13日,区纪委常委、巡察办主任骆小英出席第四巡察组对区妇联党组巡察情况反馈会
存在问题:“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团结动员群众”的思想引领作用发挥不充分,“三重一大”制度落实不到位、集体决策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主责主业工作有缺项、离“履行引领、服务、联系妇女职责使命”有差距,意识形态工作与上级要求还有差距;落实上级规定不到位、规矩意识不够强,工作作风不够严实、服务基层意识不强;党组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弱化,党组议事规则制度执行不到位、没有落实书记末位表态制度,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离上级高标准严要求有差距,支部工作不够规范、“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够到位;上一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
本轮反馈会以向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领导班子“双反馈”形式召开,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区委巡察组组长向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反馈巡察意见,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围绕落实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就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作了表态发言。
第二阶段,区委巡察组组长向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反馈巡察意见。分管区领导对整改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树立“全周期管理”意识,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见底清零;二是要坚持“治病除根”理念,不断巩固风清气正政治生态;三是要融入“高质量发展”大局,为建设“两个天堂”提供重要支撑。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传达了区委书记专题会议精神,就被巡察党组织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纪委监委、组织部落实整改监督责任作了讲话,一是正确处理好“前半篇文章”和“后半篇文章”的关系,推动巡察成果落实落地;二是处理好“照单全收”与“主动认领”的关系,进一步把准整改方向;三是处理好点上问题与面上问题的关系,进一步拓展整改成效。同时,各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就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作了表态发言。
会上,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区委巡察组组长、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在《巡察反馈意见签收单》上进行三方签字。区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区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相关同志列席了反馈会。
反馈会后,被巡察党组织通过“码上评价”对区委各巡察组在巡察期间作风纪律情况进行了评价,实现“双向监督”。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近日,区委巡察组分别对区住建局党委、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办公室党组,白马湖生态创意城党工委、工商联党组,民政局(残联)党委、团区委,科技局党组、妇联党组等8家单位党组织进行了反馈。
区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商丽萍,区委常委、组织部长、区委巡察领导小组副组长王孟辉,分管区领导、区委巡察领导小组成员分别出席相关单位反馈会。
区住建局党委
1月13日,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王孟辉,副区长郁廷栋出席第一巡察组对区住建局党委巡察情况反馈会
存在问题: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建设重要论述不够深入全面,建设工程监管存在薄弱环节,物业管理指导协调力度比较薄弱,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够有力,不担当、不尽责现象仍然存在,财经制度执行不够严格;党委领导核心作用不够突出,选人用人工作不够规范,基层党建工作不够扎实,干部队伍管理不够到位;对审计反馈问题仍未整改到位。
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办公室党组
1月12日,常务副区长陈宇,区纪委副书记杜海涯出席第一巡察组对区审管办党组巡察情况反馈会
存在问题:在学习贯彻重要精神上站位还不够高,政务服务存在薄弱环节,意识形态和保密工作落实不够到位;违规发放相关补贴和福利,服务项目采购管理不规范;党委(党组)“三重一大”议事决策不够规范,职级晋升工作不够严谨,党组织建设不够扎实。
区白马湖生态创意城党工委
1月17日,区委常委、纪委书记、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商丽萍,区管委会副主任王理生出席第二巡察组对白马湖生态创意城党工委巡察情况反馈会
存在问题:领导班子在抓主责主业方面有短板;国有资产管理不到位,财务管理不够到位、措施不够有力;组织生活会落实不够到位、辣味不足,两新党建工作重视不够,建国饭店重大事项决策前置程序不规范;专项监督反馈问题整改还没有完全到位。
区工商联党组
1月11日,区委常委、统战部部长朱黎明,区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蒋应东出席第二巡察组对区工商联党组巡察情况反馈会
存在问题:学习贯彻党中央精神及上级决策部署还不到位,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还有不足;定期分析研判机制执行未完全到位,积极服务企业还不够经常、助力企业发展覆盖面不够广;党建工作还不够规范。
区民政局(残联)党委
1月12日,区委常委、纪委书记、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商丽萍,副区长包嘉颖出席第三巡察组对区民政局(残联)党委巡察情况反馈会
存在问题:推进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与区委要求有差距,推进高水平基层治理及能力建设存在薄弱环节,创新监管机制引领社会组织健康发展不够到位,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有短板;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未压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一定程度仍然存在,工作作风不够严实,重点领域存在风险隐患;党委抓党建工作的主责意识不够强,社会组织综合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到位,干部队伍建设及用工不够规范;上一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仍不够到位。
团区委
1月11日,区纪委常委、巡察办主任骆小英出席第三巡察组对团区委巡察情况反馈会
存在问题:推进新时代青年工作高质量发展不够有力,政治引领作用发挥不够明显;工作作风不够严实,财务管理不够规范;党建基础工作不够扎实,党风廉政建设存在薄弱环节,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短板。
区科技局党组
1月11日,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王孟辉,区管委会副主任王理生出席第四巡察组对区科技局党组巡察情况反馈会
存在问题:党组学理论抓落实的意识不够强、在理论指导实践上有差距,推进产学研高质量发展不够有力有效,意识形态工作与上级要求存在差距;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不够强,企业扶持补贴资金发放审核流于形式,主动服务企业的意识不强,文风不实等形式主义仍然存在,落实财务制度还不够严格;干部工作不够严肃认真,出国(境)审批不严,程序不到位,党组织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离上级要求有差距,支部工作比较薄弱,“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
区妇联党组
1月13日,区纪委常委、巡察办主任骆小英出席第四巡察组对区妇联党组巡察情况反馈会
存在问题:“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团结动员群众”的思想引领作用发挥不充分,“三重一大”制度落实不到位、集体决策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主责主业工作有缺项、离“履行引领、服务、联系妇女职责使命”有差距,意识形态工作与上级要求还有差距;落实上级规定不到位、规矩意识不够强,工作作风不够严实、服务基层意识不强;党组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弱化,党组议事规则制度执行不到位、没有落实书记末位表态制度,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离上级高标准严要求有差距,支部工作不够规范、“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够到位;上一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
本轮反馈会以向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领导班子“双反馈”形式召开,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区委巡察组组长向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反馈巡察意见,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围绕落实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就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作了表态发言。
第二阶段,区委巡察组组长向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反馈巡察意见。分管区领导对整改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树立“全周期管理”意识,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见底清零;二是要坚持“治病除根”理念,不断巩固风清气正政治生态;三是要融入“高质量发展”大局,为建设“两个天堂”提供重要支撑。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传达了区委书记专题会议精神,就被巡察党组织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纪委监委、组织部落实整改监督责任作了讲话,一是正确处理好“前半篇文章”和“后半篇文章”的关系,推动巡察成果落实落地;二是处理好“照单全收”与“主动认领”的关系,进一步把准整改方向;三是处理好点上问题与面上问题的关系,进一步拓展整改成效。同时,各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就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作了表态发言。
会上,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区委巡察组组长、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在《巡察反馈意见签收单》上进行三方签字。区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区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相关同志列席了反馈会。
反馈会后,被巡察党组织通过“码上评价”对区委各巡察组在巡察期间作风纪律情况进行了评价,实现“双向监督”。